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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部維穩工作計畫
為貫徹落實安全維穩相關檔案精神,做好安全維穩應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工程履約過程中擾亂正常秩序、造成不良影響的穩定相關事件。
二、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安全事故和涉穩事件的執行機制,維護專案部穩定; 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預防、主動應對、控制各類突發事件; 高效組織應對工作,保障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秩序。
三、工作原理
穩定是安全文明生產的前提和保證,穩定是一切工作的前提。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全力以赴保穩”的方針,按照工作領導班子部署,實行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努力做好安全防範、維護穩定的各項工作。 將應急管理工作落實到日常管理中,遵循預防為主、時刻準備的原則,將安全事故和涉穩事件排除在萌芽狀態,化解矛盾未成化; 克服癱瘓,一旦突發事件發生,確保發現、報告、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做到機構、人員、物資、資金四個落實,積極爭取各職能部門支援,確保安全事故和涉穩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理,將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或危害或影響降到最低和可控。
四、建立應急指揮機構
為確保戰鬥中不亂,快速果斷處置各類安全事故和涉穩事件,成立“現場安全事故和涉穩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專案經理擔任應急指揮組組長。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安全事故和涉穩事件應急處置的具體實施。
1、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專案負責人(詳見專案負責人簡歷)。
2、職責:1)領導、組織、協調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及維穩事故的指導和處置工作;
2)負責重大事項的應急決策;
3)發生特大、重大、大型安全事故和影響重大的維穩事故時,接受上級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按照相應預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並及時向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工作;
4)組織執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5、發生安全事故或與穩定有關的事件發生後,應急指揮部應根據實際情況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
1.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值班制度。 重大節日(如國慶節)期間,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實行**值班制,24點必須保持機器開機。
2.建立安全事故或與穩定有關的事故“零報告”制度。 維穩領導小組應當每天在上級規定的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安全、維穩情況。 如遇突發事件或認為將發生安全事故或與穩定有關的事件,必須盡快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接到安全事故或涉穩事件資訊後,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落實各項處置和防控措施,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6. 緊急處理步驟
1)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程式。
1.應急準備和預防。
1)加強對團隊成員的安全與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法律意識。
2)全面開展安全檢查,做好專案部的整治工作,重點抓好消防、衛生、員工資質、內部管理制度等檢查,認真細緻排查安全隱患,做到檢查徹底,不留死角。
3)應急指揮和領導小組接到可能引發安全事故的風險資訊後,要密切關注事態發展,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當情況嚴重時,及時報告,做好應急準備。
2、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啟動計畫後,事故現場相關人員應立即向負責人報告,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負責人報告,報告內容應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具體情況。 應急指揮部和領導小組應當立即組織人員了解核實事件,提出處置方案,並組織實施。
3. 穩定相關事件的處理方案。
1)報告制實行專案經理負責制。
2)突發安全事故發生或接到後,知情人必須在第一時間(5-10分鐘)向專案經理報告,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助。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堅持“先管、後治理、救人”的原則。
1、減少損失,盡快撤離“,果斷處置,積極救援,引導和組織現場人員離開危險區域,保護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報突發事件相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專案經理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應根據事故情況在2小時內及時報告,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全體成員應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疏散、救援和善後處置工作。
4)報告程式:當事人或證人、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專案經理、當地派出所或公安機關。
2) 報告和處理與穩定相關的事件的程式。
1.應急準備和預防。
1)要切實承擔起維護穩定的責任,對職工隊伍當前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查調處,高度重視並認真解決反應強烈的問題,及時發現和消除現場不穩定因素。
2)要在班組內廣泛開展思想道德教育,使廣大員工自覺擁護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要保持高度警惕,自覺抵制國內外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打擊以宗教為名的非法活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3)要依法實施治理,提高服務意識,關愛班組成員,切實維護班組成員的合法權益。
4)加強網路管理和監控,防止人們利用網路散布反動言論,利用網路腐蝕團隊成員的思想,甚至煽動團隊成員參與不利於社會穩定的活動。
5)應急指揮部和領導小組在接到可能引發維穩事件的風險資訊後,要密切關注事態發展,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當情況嚴重時,及時報告,做好應急準備。
2. 穩定相關事件的處理方案。
1)如發生擾亂正常秩序、造成不良影響的維穩事件,必須盡快向有關職能部門報告,不得擅自索賠。
2)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接到上述事件資訊後,應立即進入指揮所,對預防工作作出具體部署,總指揮員應親自到場指揮,現場處置工作組人員應盡快趕赴現場,做好勸說教育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和引發組事件。
3)應急指揮部和領導小組要進一步檢查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處於戰爭迫在眉睫的狀態。要認真落實值班和資訊通報制度,應急小組要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領導要堅守崗位,指揮排程,根據事態發展採取有效措施。
4)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不散布不負責任的言論。
3.發生安全事故或涉穩事件後,應急領導小組應認真分析,總結經驗教訓,撰寫書面報告。
在加強正面指導的同時,利用事故(事件)的經驗教訓,教育班組成員,快速恢復正常秩序。 認真檢查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改進工作,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4、建立報告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安全事故或與穩定相關的事件處理完畢後,應形成書面報告。
5、發生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追究責任: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隱瞞、拖延、謊報或者阻礙他人舉報的;
2)未按要求及時採取控制措施的;
(三)不服從應急指揮部指揮的;
(四)玩忽職守、玩忽職守、處理安全事故、穩定相關事件玩忽職守的;
5)在處置過程中,嚴重背離甲方服務宗旨,損害團隊成員利益。
七摸清情況,抓緊重點,建立維穩工作聯絡卡。
1.實行“聯絡人制”。 交流思想,做到“感動感動,知道理”,消除隔閡。
2、做好人員穩定工作,時刻了解思想形勢,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工作。
1)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職責。
1、以《目標管理責任書》為工作內容,進一步明確綜合管理工作職責,健全和完善綜合管理工作機制,嚴格按照綜合管理工作要求,確保意識到位、責任到位、人員到位, 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資金到位,認真落實。
二、要把深化建設和平工作與加強教育管理結合起來,進一步加強年內各項重要活動的安全穩定工作。 在工作中,一是要進一步完善第一責任人為直接責任人的工作機制; 二是要健全和完善“最高領導”親自抓工作、領導分管具體管理、班子成員配合抓工作的綜合管理工作格局。
3、按照整治隱患、建立機制並舉的原則,完善管理制度,完善執行機制,及時排查各類隱患。
2)加強安全教育,提高事故預防能力。
1、按照“預防為主,教育為主”的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無保障,怎麼談和諧”的意識,不斷將安全教育課程納入培訓計畫。 做好“安全第一課”,認真抓好“安全教育周”活動,引導並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
2、定期開展法律保障教育,做好預防違法犯罪工作。
3)精細化安全檢查,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1、完善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制,持續完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防控計畫,認真落實安全責任,為安全管理奠定堅實基礎。 認真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人。
2、開展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 認真制定和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 定期關注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部位,並進行登記。 要及時整改各種事故隱患,為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而不懈努力。
3.加大安全設施投入。 按照上級要求,全面提公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 做好關鍵部位監管工作,營造安全和諧氛圍。
(四)加強綜合治理,促進和平建設。
1、持續深入開展安全營造活動。 將安全建立納入總體發展目標,扎扎實實開展各項活動,進一步提高安全建立活動的整體水平和質量。
2、以有關檔案為指導,與有關部門保持密切配合,貫徹屬地管理原則,積極與有關部門協調配合,全面處理影響社會治安環境的疑難、先進問題。
(五)深化矛盾排查,維護和平穩定。
認真查處和有效化解各類社會矛盾。
一是進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和制度。
二要堅持“偵查與預防相結合、預防為主”的原則,集中調解矛盾,集中解決可能引發和可能演變為刑事案件的矛盾糾紛,依法妥善處理,確保不發生影響穩定的重大問題。
三是要增強調研工作的主動性,關注熱點問題,通過定期突擊調研,及時了解並妥善解決班組成員的實際困難,及時發現和釐清有傾向的不穩定因素,深入細緻做好政策宣講工作, 爭取團隊成員的理解和支援,主動化解各種矛盾糾紛。
6)嚴格上報資訊,確保及時準確傳遞,建立健全資訊收集、處理、報告制度。嚴格執行日常安全穩定資訊“清零”制度,按規定及時報送重大資訊。
十。 二、建立健全非法集體活動防範監測制度,對可能引發的非法集體活動,盡快發現、報告、控制和化解。
八、主要工作思路及措施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形成普法教育和綜合治理的合力。
一是要加強組織領導。 從切實維護廣大班子成員根本利益的立場出發,從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角度出發,將普普綜合管理法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畫,定期召開綜合治理安全工作例會, 對可能不穩定的因素,要及時抓握和妥善處理。
二是完善管理網路,細化綜合管理、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在統一指揮下,各司其職,齊心協力,開創分工負責、團結協作的新局面。
三是要進一步加強安全工作綜合治理責任目標管理,切實做到綜合治理目標明確、措施明確、責任明確。 按照《綜合治理維穩目標責任書》,簽訂《各級崗位安全目標責任書》,加強督促檢查考核,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2)完善制度,進一步提高內部管理水平。
綜合管理工作關係到團隊成員的生命財產安全。 為此,在學習習貫徹落實《安全管理辦法》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總體預案》的基礎上,結合專案實際,進一步完善各項制度的實施。
一是要堅決落實領導班人日常巡查制度和定期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根據班次順序,班組領導在日常檢查中必須注意安全隱患,並做好記錄和反饋;
二是完善安全獎懲制度。 建立有效的獎懲制度,加強檢查考核。
三是完善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要加強資訊的發現、收集和掌握,做到每一起事件都有報告,重大事件及時報告,堅決杜絕拖延、拖延、隱瞞、不報告的現象。
四是完善應急預案體系。 以《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為指導,結合實際情況完善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要做好宣傳演練。
五是完善普法綜合治理檔案制度,切實做好綜合治理材料的記錄整理工作。
(三)突出重點,解決熱點問題,進一步提高全面普法工作成效。
一是全面推進防範措施建設。 建立健全訂單整頓長效機制。 要加強部門聯動,形成積極有效的工作機制,認真落實綜合治理、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等各項工作和措施。 要妥善化解內部矛盾,加強品德建設,理順班子成員關係。
4)廣泛宣傳,積極預防,增強團隊成員的法律觀念和安全意識。
全面施法普法工作,注重宣傳,面向落實。 要把經常性、系統的宣傳教育結合起來。 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和普法宣傳。 積極開展定期針對團隊成員的法律安全知識講座、逃生自救演練、信訪程式等活動,努力提高團隊成員的法律安全意識和自衛能力。
5)加強監督,消除隱患,確保班組成員生命財產安全。要加強安全自查和隱患排查工作,把安全檢查作為一項日常工作。 當發現安全隱患時,要落實專人及時整改。
6)加強與團隊成員的和諧關係,順暢溝通,時刻關注團隊成員的重點和實際訴求,解決團隊成員面臨的困難和合理要求和合理訴求。
九以及預防和預警機制。
1.預警機制。
管理辦公室首先要制定有效的預防、預警和處置措施,建立高效靈敏的情報資訊聯絡,加強對不穩定因素的把握和判斷,逐步形成完善的預警機制。
要加強情報資訊工作,擴大資訊收集範圍,增強資訊分析的深度和廣度,提高資訊傳遞效率,報送資訊必須及時、全面、準確,不得拖延、謊報、隱瞞。
2.預警資訊。
有不穩定和事件的跡象,但仍在醞釀過程中; 在區域或單位內表達共同意志的事件集群。
3.及時預警。
對於可能屬於案件的預警資訊,有關部門在獲取資訊後應當及時報告,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
4.預防機制。
管理辦公室應避免決策不當或錯誤侵害團隊成員利益,導致群體事件的發生,加強對相關人員的學習和習、培訓、管理,加強對新形勢下團隊內部矛盾的分析和研究,有關部門要認真開展矛盾糾紛的調查調處工作, 開展相關會商,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及時化解矛盾和不穩定因素,從源頭上杜絕案件的發生。
5.預警行動。
管理辦公室接到預警資訊後,應迅速核實情況。
如果情況屬實,在快速通報資訊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啟動各自的應急預案,並考慮事件可能發生的方式、規模和影響,立即制定相應的工作措施,及時有效地開展早期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將事件排除在萌芽狀態。 同時,要根據防控形勢及時調整措施,根據情況安排人員、物資、資金、裝置,防止形勢擴大。
10. 應急響應
1.啟動。 案件發生後,管理辦公室應迅速向有關部門報告,並根據各自職責,迅速啟動各自的處置工作計畫,並及時匯報處理工作。
對特大案要案,根據需要,提請派出工作組指導、協調工作處理。 **應急指揮中心,指揮協調情況資訊、行政處置、新聞宣傳、政策法規等。
2.現場處置。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到位,應急響應人員進入事發現場後,按照各自分工迅速開展處置工作。
3.資訊提交和處理。
採用資訊分級報告的原則。 各類***案件,必須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最遲不超過1小時)。
及時派員到現場核實、了解、研究和更新相關資訊。
資訊收集和報告應當及時、客觀和準確。
資料提交內容:
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
事件的程序、涉及的人數和估計的人員人數、財產損失;
分析事故原因;
活動發展趨勢分析,**
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措施、效果和下一步工作計畫;
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4.後果。
應急響應工作完成後,應做好以下工作:
1)清理和恢復場地,確保環境安全;
2)對參與應急處置的人員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因玩忽職守、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後果的人員進行處理;
3)對事件進行總結,分析原因和教訓,完善應急預案,加強防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