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的人上了法庭,默默地離開了,為什麼會被家人起訴?
曾光的《賢文-朱子家訓》寫道:"如果你得到一滴水的恩典,你應該用泉水來報答它"。由此可見,感恩歷來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然而,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和發展,幫助他人似乎越來越難。 事實上,近年來在社會上"觸控瓷器"、"幫助與否"、"善意得不到回報"其他事件接踵而至。 這使得"幫助他人很有趣"它在人們的心目中受到高度質疑。 今天,我們要講的主人公就遇到了這樣的事情,犧牲自己去救了乙個小女孩,雖然小女孩的家人前來報恩,卻不得不上法庭。
2024年12月9日下午3點,以賣姜為生的江蘇省邳州市居民楊勇騎著自行車踏上回家的路,卻不知道即將發生的事情將改變他的生活。 當他騎車靠近一家木材加工廠時,楊聽到了呼救聲。 他順著威望,看到乙個穿著紅色連衣裙的年輕女孩還在河邊掙扎。 周圍議論紛紛,但沒有人願意在寒冷的冬天下水救人,只知道女孩掉進了水裡。
楊勇見少女奄奄一息,便喝了幾口水,跳入水中救人。 整整三十九天,水下的溫度達到了零度以下,在刺骨的寒風中,楊勇掙扎著將女孩從水里拉上岸。 孩子被轉移到電單車上並被帶走。 楊勇站在岸邊,渾身濕透。 他凍得瑟瑟發抖,只是向圍觀的人求助,希望好心的撒瑪利亞人能帶他去醫院。 可是聽到鳥獸的叫聲,人群散去,楊勇只好頂著寒風逃回家。
寒風像刀子一樣割傷了楊勇的骨頭,他還是倒在了離家不遠的地上。 幸運的是,他被鄰居看到了,並扶著他回家。 幾天後,楊勇發燒了。 起初,他以為只是感冒,但幾天後,他的腿和腰開始疼痛。 最後,他被診斷出患有"癱瘓",也稱為:"不死的癌症",需要長期**,不能**。 疾病使楊勇幾乎無法工作,使他本已困難的家庭雪上加霜。
有一天,楊勇的鄰居在電視上看到一條訊息,說乙個需要幫助的小女孩的家人正在尋找救命稻草。 楊勇立即聯絡了女孩的家人,起初他們對救命恩人印象不錯,給他買了禮物,想用錢報答他。 本著助人為樂的精神,兩家人經常互訪,建立了非常融洽的關係。
然而,楊勇的病情越來越嚴重,家裡的積蓄花光了。 當楊勇花掉5000元作為獎金時,他不得不把希望寄託在獲救女孩的家人黃太太身上。 他要求黃女士對肇事者提起訴訟,以追回醫療費用,從而減輕自己的生活壓力。
然而,黃女士堅決拒絕了這一要求,認為女兒沒有受到任何重大傷害,因此沒有必要打官司,家人也不想捲入法律訴訟。 楊勇聞言非常生氣,說救黃女士的女兒害了自己的女兒,現在要幫他們打官司,追回醫療費。 楊勇一怒之下回到家裡,立刻讓人給黃家寫了一封信。
也許是話太重了,第二天,女孩的媽媽就打電話給楊勇,罵他血淋淋的。 當他找到報案的記者,看到救人的英雄如何變成反派時,楊勇的心中充滿了難以形容的憤怒。 無奈之下,楊勇只好去黃某家求解,說信的內容太令人不安,他不知道。 並一再勸說黃家幫肇事者,讓他們自己解決,不花錢打官司。 但黃家還是拒絕了,同時表示以後不想再和楊勇打交道了,希望他不要再感興趣了。
楊勇的故事發表後,一位好心的律師準備為他提供法律幫助。 根據《民法通則》第九十三條的規定,楊勇有權獲得賠償。 所以,楊勇願意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其實,在楊勇做出決定之前,他已經去過黃某家一次,但當黃夫人知道楊勇要把他告上法庭時。 黃夫人感慨萬千:"我沒有讓你救他,我早就知道,我會讓他淹死的。 "楊勇大失所望,決定再次將黃家告上法庭。
2024年底,楊勇救助了女孩的家人,作為被告出庭,要求賠償26萬元。 然而,由於金額巨大,法院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隨後請求法院進行調解。 然而,調解失敗,2024年,這起難得的正義和勇氣案件終於被訴諸法院,法院判決楊勇獲救事實成立,判令黃某和肇事者陳某分別賠償楊勇2583元和3890元。 然而,這筆錢對楊勇來說只是杯水車薪,楊勇提出上訴,但法院最終維持了原判。 這場鬧劇持續了數年,楊勇隨後上訴並提起了數次訴訟,但無濟於事。 他的妻子一怒之下病倒了。
誰能想到,一場拯救美貌的英雄壯舉,竟然會變成一場無休止的官司?俗話說:"紳士高尚謙遜,把自己放在別人之前"。楊勇做到了,值得向習學習。 然而,如果每個被幫助過的人都沒有一顆感恩的心,那麼將來誰會願意幫助別人呢?這個問題更值得我們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