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報道,近日,有網友發文稱起訴《新華詞典》引發關注。 該網友在**中表示,《新華詞典》中對“**性”、“腰間別著一把手槍”、“小孩成了負擔”的定義涉嫌違反《出版物管理條例》。 該網友還表示,在《新華詞典》第12版中,沒有“倭寇”二字,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愛國主義教育法》。 對此,相關法律專家和語言學專家表示,網民對《新華詞典》的訴訟,本身可能是出於對刊物內容的關心和對未成年人的關心,但他們的判斷不專業、不客觀,他們的觀點可能混淆是非,歪曲事實。
網民有權起訴新華詞典,但其邏輯經不起推敲。 網友認為,《新華詞典》中對“倭”一詞的解釋只有乙個“古代叫日本”,抹殺了日本人的歷史罪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愛國主義教育法》第37條。 《新華詞典》作為一本小詞典,以詞彙的收集為主,不可能包羅永珍、包羅永珍。 事實上,從20世紀50年代到現在,“倭寇”一詞並沒有被包含在“倭寇”一詞的所有版本中。 這絕不是對侵略戰爭的宣傳和美化,更不是對歷史的否定。
至於“**性”、“腰間別著一把手槍”、“孩子小成了負擔”等內容,更是牽強附會,毫無根據。 作為幫助人們掌握漢字的基本參考書,無論是收詞還是釋詞,都應力求客觀、準確、全面,難免會收錄和使用一些否定詞,並不意味著詞典編纂者贊同或提倡這種做法。 按照舉報人的邏輯,如果字典裡出現了乙個壞詞,並且與編纂者的動機有關,那麼以後,連“殺”和“*”這兩個詞都不會從字典中刪除嗎?
《新華詞典》是新中國第一部現代漢語詞典,從第一版到現在的第12版,歷時70多年,曾獲得多項國家級獎項,傾注了眾多漢字和語言學專家學者的努力,其內容也經受住了時間和歷史的考驗。 《新華詞典》作為一本參考書,當然要與時俱進,要聽取專業意見,但不能無事實根據地詆毀誣陷。
誠然,網友起訴《新華詞典》的初衷,或許不排除對刊物內容的關注和對未成年人的關注,但卻涉嫌赤裸裸地蹭流量。 《新華詞典》的名氣夠大,如果把它當成**“靶子”,很容易引來圍觀,網路上也不乏善行。 至於對錯,對他們來說並不重要。 這種行為應該受到網路平台和公眾的譴責和抵制。
春城晚報-開平新聞首席評論員吳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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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編委李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