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底層的人們經常互相傷害。 他們是綿羊和兇猛的野獸,但當他們遇到比他們更兇猛的野獸時,他們看起來像綿羊,當他們遇到比他們弱小的羊時,他們看起來像野獸。是的,人生最殘酷的,就是戳在底部的刀。 而就在前段時間,一起駭人聽聞的往事事件在熱搜上爆開,引發了無數網友的熱議。 “年僅3歲的唐家兒子林某仁醉酒入棺,成為富商黃某健的火化替身,被活活送進火化爐!”
網路“借屍火化”、“殺人送屍”、“活活燒死”......說實話,第一次聽到這些令人毛骨悚然的話,嶽姐還以為是《十大罪》裡的懸疑案件。 但出乎意料的是,這是乙個血腥的事實。 這一切都始於 2017 年。 廣東汕尾有一對富商兄弟,哥哥叫黃某健,弟弟叫黃某慶。 兄弟倆靠一己之力攢下了家族企業的很大一部分,是當地有名的富豪。 我以為自己可以一輩子發家致富,卻萬萬沒想到,哥哥黃某健竟然被診斷出患有晚期肺癌。 他於2024年2月19日去世。 俗話說,死亡就像一盞熄滅的燈。 無論你的人生多麼富有,死後都不會留下任何東西。 對於這些“體外之物”,黃某健並不知道。 只是一點點,他想被埋葬,他不想被火化。 因此,黃某建臨終時,將自己的想法告訴了親人,希望他們能幫助他“徹底”入地。 但要知道,早在2024年,汕尾就開始對火葬實行一刀切的政策,要求全市的火葬率達到100%。 一方面是政策,另一方面是哥哥的遺願,弟弟黃某清也很糾結。 最終,“親情”戰勝了“理性”,甚至他想出了“借屍火化”的方法。 所謂借屍火化,顧名思義,就是借別人的屍體火化,借自己的屍體埋葬。 但是這具“屍體”應該在哪裡找到呢?
作為當地富商,黃某慶的社會人脈自然非常廣泛。 當他四處打聽時,他的乙個朋友給了他殯儀館工作人員的**。 這名工作人員叫梁某龍。據梁某龍介紹,因為黃某清想要殯儀館司機的**,他把司機的**交給了黃某清,但他不知道黃某清是想把屍體丟掉以逃避火化。而這個司機就是這個案子的關鍵人物——黃某斌。 這個人身體殘疾,沒有固定工作,通常幫忙抬棺材謀生。 當他聽說他需要“雙屍”並且薪水很高時,他開始四處張望。 然而,屍體並不容易找到。 眼看在約定的時間之前所剩無幾,黃某斌心中突然爆出乙個大膽的想法:殺人換屍。 2024年3月1日,黃某斌像往常一樣開著麵包車,在路上到處尋找合適的“屍體”。 我以為今天什麼也找不到,但就在他回家的時候,一道身影突然出現在他面前。 這個人就是受害者——林某仁。
網路林莫仁患有先天性唐氏綜合症,在身高和智力上都與常人不同。 但他非常懂事,性情特別順從。 為了幫助減輕家庭負擔,林慕仁幾乎每天都會在外面撿拾廢棄的紙殼、飲料瓶等東西。 雖然賣不了多少錢,但還是可以補貼給家庭的。 這一天,他像往常一樣,午飯後去街上翻找垃圾。 但他不知道,身後有一雙蛇一樣的眼睛,盯著他。 見到林某仁後,黃某斌當即決定將其作為目標。 為了不驚動蛇,他觀察了對方好幾天,確定沒什麼問題後,才準備行動。
事發當天,黃某斌一直和林某人一起開車。 確定周圍沒人後,他來到林慕仁身邊,問他要不要喝酒林慕仁是唐家,自然對葡萄酒不感興趣。 於是,黃某斌又對林慕仁說:你要不要報廢產品,我這裡有很多。 而正是這句話,**林某仁,於是他立刻跟著黃某斌上了麵包車。 林慕仁上車後,黃某斌立刻將車開到乙個偏僻的角落。 然後拿出事先準備好的酒,哄著林慕仁喝了下去。 他說:“只要你把這些酒都喝光了,我就帶你去吃廢品。 這些話就像是惡魔的低語,林慕仁自然是沒有防備的。 直到他再也喝不下去了,才開始求黃某斌求饒,希望對方能放過他回家。 但此時,黃某斌什麼也聽不進去,他繼續把剩下的酒全部倒進林某仁的肚子裡。 在確認自己喝醉了昏迷後,黃某斌還親自喝了一杯,以此壯大自己的勇氣。 然後,他把車開到了放棺材的地方,直接把林慕仁放了進去。 棺材也被嚴密地安排了。網路隨後將靈柩運到火葬場,與黃某健的靈柩交換。 在場的人並不關心屍體是從哪裡來的,他們只知道交易“順利”完成。 就這樣,黃某健成功入地,卻是世間乙個叫林慕人的人,卻徹底消失了。 也許,我的意思是,也許,林慕仁喝醉後會在棺材裡醒來嗎?當他醒來並發現自己被困在黑暗中時,他會害怕嗎?當他覺得自己被火烤著時,他會喊“媽媽”嗎?但可惜的是,沒有人知道林某人的心理活動,更不知道他是怎麼死的。 我只知道他已經死了。 從2024年3月1日開始,林某人一家再也等不及孩子了。 林某人失蹤後,他的家人到處尋找。 尤其是林某仁的父親,只要聽到**有兒子的訊息,他就會放下手頭的工作,馬上趕往當地。 只可惜,無論他怎麼找,每次都是空洞的喜悅。 因為悲痛和疲憊,林某人的父親也在不久後去世了。 可悲的是,他想找到他的孩子,直到他死去。
此案審理後,立即在全網引起轟動,無數網友呼出“黃某斌判處死刑!“2024年9月8日,廣東省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黃某斌被判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執行兩年。 ”一審判決宣判後,黃某斌不服,提出上訴。
然而,2024年1月5日,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至此,一起駭人聽聞的“殺人換屍”案件終於落下帷幕。 但那個叫“林某人”的男人再也沒有回來。 更讓人氣憤的是,黃某斌在殺了林某仁之後,並沒有表現出一絲愧疚和愧疚。 他甚至在法庭上大喊,他和林慕仁沒有恩怨,沒有仇怨,根本沒有殺人的動機。 此外,他還將林某人的死歸咎於“醉酒”,無恥至極!也許,在他看來,他殺的不是“人”,而是“傻瓜”。 可他知道嗎,林慕人是林家無論如何都不能放棄的存在。 可是因為自己的私慾,一輩子就這樣死去,人怎能不生氣呢?!我記得索福克勒斯曾經說過:“世界上沒有比人的思想和心靈更不可預測的東西了。 “的確,有些人你真的不知道是人還是鬼。 最後,嶽姐想說,雖然天擇是競爭,但適者生存。 但要知道,人與動物最大的區別,就是守底線,不越過禁區。 特別是,我們不能拔刀刺弱者!鼓勵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