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農民工就來一些硬貨介紹一下茴香豆的四種寫法。
原因是下午,我看到一則公告,披露永英**以1000萬元的價格購買了高楠的新發**。
其實大家都看過公司自購,但是你有沒有注意過披露的方式呢?
我把現在的自購分為四種:
1、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進行採購;
2. **經理自購;
3. **公司高管和投研負責人自行購買;
4. **公司員工自行購買。
第一種是**公司的自購我們會發現,有些公司已經發布了公告,也有一些公司沒有。
比如錢思佳管理的全國嘉苑,其實在募資結束前就沒有披露過自購情況
但在籌款結束後,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
公司動用固有資金認購500萬和500元(這500元可能是募資期間的利息,不確定),員工認購1300多萬。 請注意,高管、投資研究負責人、經理或普通員工之間沒有區別。
比起如何做大範圍的盈利產品,在提高自購披露的過程中:
因此,結論是:在募集中,公司使用自有資金認購自己的產品,可以公布也可以不公布; 募集完成後,合同生效日期的公告肯定會披露公司固有資金和員工認購的股份數量。
另外,**本公司自行購買是持有半年可以出售,但還有另一種情況:**公司通過子公司自行購買。
請注意,這裡有乙個細節,稱為全資子公司。
對比交通銀行瑞源三年合同生效公告,你會發現自購金額只有1億多? 沒錯,因為其餘的都是通過子公司認購的。
此外,季度報告還將披露公司所持產品份額的詳細資訊,但無法看出管理人是否出售。
二是基金經理自己購買
其實,**經理的自購金額不會在募資時以公告的形式披露(會以區間的形式在有效公告中顯示),但有時在新聞報道中也可以看到認購金額。 募集結束後,全體員工認購的股份將一併披露。
那麼除了合同生效的公告之外,我們又如何看待**經理的自購呢?
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將披露一項:經理員工在期末的情況。
以著名的**經理邱東榮為例:
我們可以看到,邱東榮持有中庚價值領航超過100萬股。 但目前尚不清楚具體多少,這只透露了乙個區間。
*管理人自行購買,一般持有1年以上才能兌換。
三是**公司高管和投研負責人的自購。請注意,不僅是高管,還有投資主管和研究主管,即投資主管和研究主管。
**合同生效後,可以看到公司高管、投研負責人、**經理的自購範圍。
中期報告和年報也會被披露,之前已經舉過例了,但是當**經理持有大量資金,並且仍然是公司高管或投研負責人時,這個指標實際上是無效的:
但你仍然可以看到公司員工對產品的喜愛程度。
高管和投研負責人購買自己的產品,最短持有期也是1年。
四是公司員工自購。非高管、非投研負責人、非經理的員工只需持有半年以上,貨幣除外**,是的,所有自購均免收貨幣**。
如上所述,員工自購金額在合同生效後披露,與高管、投研負責人、經理人自購混合,另在中期報告和年報中披露,但不排除高管、投研負責人或經理人。 其實沒有必要區分,報告中給出的資訊就足夠了。
那麼,最後乙個問題來了:當**籌款結束時,為什麼不能立即公布準確的規模資料?
根據公開披露資訊,可以推斷,如果首次公開發行不涉及寄售,只涉及直銷,那麼一般的T+1交易才會獲批,合同在獲得批准後方可生效; 但大部分產品會涉及銀行、券商和網際網絡渠道進行寄售,如果涉及寄售,驗資報告只能在T+2個交易日出具,所以T+2個交易日才能報批,次日公告(合約生效公告必須在生效日後的次日公告)。 也就是說,周二結束的產品理論上只會在周五公布。 當然,也有比較快的,比如楊金金的盈利產品,10月25日結束,10月27日發布合同生效公告。
因此,很多記者喜歡在產品剛剛結束的時候問渠道籌集了多少資金,未必能給出準確的資料,因為對於渠道來說,準確的資料還需要在合同生效公告後知道。
無論如何,我支援各種形式的自購公開發行,也知道很多人會抱怨公司贖回時沒有公告,這其實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公司專門發布公告要**,導致持有人跟著清算的趨勢, 產品也可能存在流動性風險,任何風險都不能脫離風險。如果你沒事的話,你應該自己看看定期報告,你可以找到一些線索。 再說了,只能買不能賣,從來沒有這樣的理由,公司固有的資金也不是無窮無盡的子彈吧?
到了年底,白冰洋和高楠這兩款重磅新品的募資已經基本結束,估計這兩天,有興趣的話可以看看我上面在合同生效公告中提到的自購資料。
此外,今天還看到一些券商積極向甘肅捐款捐物,我覺得很好,體現了金融業的社會責任。 金融機構要腳踏實地,少做誇張的宣傳,多做慈善公益,這叫普惠金融,就是高質量發展。
有些觀點,不一定對。 本文提及的產品和經理僅供參考,不應作為任何投資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