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8日聯合印發《關於支援福建經貿領域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從5個方面提出14條措施。
一是支援福建擴大對台開放與合作。 推動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在台灣率先實施,支援福建用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規則,支援福建加強對台招商引資。 二是支援福建台灣高質量發展。 提公升福建便利對台水平,支援福建建臺樞紐,探索兩岸服務合作新形式。 三是深化閩台優勢產業融合發展。 支援深化閩台產業融合,助力福建打造優勢產業集群,支援福建對台合作平台建設。 四是幫助閩台企業融入國內大迴圈。 推動福建內外貿一體化,支援閩台企業申報老字型大小,支援福建與台灣展會交流。 五是推動重點區域加快融合發展。 支援福建沿海地區密切與金門、馬祖交流,加強與金門、馬祖合作開展園區建設。
一系列措施將有助於進一步加強閩台經貿交流與合作,深化兩岸經貿融合發展,支援台商台企更好融入新發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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