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文科專業都叫服務業,服務業可以用乙個詞來概括:“舔”。 甲方是對的,你是對的,你是好的,我給你乙個微笑,這叫服務業。 這是對被譽為高考志願者專家、考研名師的網紅張雪峰,對於文科專業、文科生、服務業的公開評價。
上述言論是張雪峰今年12月初在近萬人直播間回答網友提問時發表的,並憑藉這番話迅速登上微博熱搜,引發無數爭議。
有人覺得他說的對,他們覺得文科生就是這樣,學文科門檻低,要想混得好,就要不斷“舔”客戶、“舔”領導,這還不如理科生有專業功底,不用看人的顏色。
然而,也有人反對,懷疑他們根本不懂文科的價值,他們只是純粹的功利主義,甚至抹殺了無數文科生不顧個人名利所推動的文明進步。
對於上述言論的看法,本期撰文《張雪峰為什麼要道歉?:跪下,別以為別人跪軟“,深深反對張雪峰的觀點,認為他堅持向觀眾灌輸現實功利觀的交通理解,迎合了眾多家長和學生的心理需求,但絕對是推翻所有文科生的一根棍子, 誤導社會對文科專業和文科生的理解,提拔不分是非、無底線,甚至害人害社會的錯誤孩子,給他一句:你不能站直跪下,請不要想當然地認為每個人都和你一樣膝蓋虛弱!
此外,文中提到,如果”當張雪峰遇到糾紛和不公時,他只會選擇'銷售'只'舔'的律師,為自己辯護,為自己的**案子“?沒想到,文章中的預言來得如此之快,張雪峰這麼快就需要律師,因為他因為上述公開言論而被指控,而法院已經立案了。
在因言論“所有文科專業都叫服務業”引發爭議後,張雪峰在個人社交賬號上發文回應:“我是不是又說錯了話,對不起,對不起,我給大家乙個笑!我在做什麼,我也在舔。 但我不認為這有什麼問題!他還在評論區表示,“做服務行業沒有錯,但有些人心裡這道坎逾不過去,我能過關,我就做服務業。 如果你過不去,你就不適合從事服務行業。 如果你必須惡意地解釋它,如果你讀到我的言論感到難過,我向你道歉。 ”
顯然,這種大棒道歉,並沒有得到大家的認可。 1月8日,博主“顧彥友”在微博發文稱,曾以“文理是服務業”等言論起訴張雪峰,該案已被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受理。 博主“顧彥友”表示,他和張雪峰沒有私怨,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消除張雪峰的言論引發的社會對文科生的偏見。 以下是“起訴書”的內容:
1月8日晚,張雪峰發微博,疑似回應上述事件:“我剛才走路的時候,有狗對著我吠叫,以為它已經很慘了,非要吠叫才能引起我的注意,沒必要。 ”
8日晚,張雪峰在直播間談及再次被起訴,他認為自己也是從事服務業的,並不是貶低文科的意思。 並指出對方在蹭流量,想走紅想發瘋,於是建議自己想走紅,蹭更多有名的人。 張雪峰也說:“我一說你是服務行業,你就不高興了,真正看不起服務行業的人是我還是你,但還是那句話,申訴,這個人90%好,他相對多了一點寬容。 ”
從“咆哮”到“指出對方在蹭流量”再到“對他比較寬容”,似乎張雪峰對這場官司信心十足,仍然認為自己說的好話,對接下來的司法程式充滿信心。
真的是這樣嗎?閆玉君認為:張雪峰一定要輸掉這場官司!除非“顧彥佑”抵擋不住張雪峰及其支持者掀起的**勢頭和網路暴力浪潮,否則他敗仗,選擇撤訴或接受秘密和解。
名譽是對公民主體的道德品質、聲望、才能和信用的社會評價。 《民法典》第1024條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譽權。 名譽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要求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包括停止侵權、排除障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
數以億計的博雅學生,經過幾十年的努力學習,獲得了文憑和專業知識,理應得到社會的積極評價。 如果每個人都從事的是服務人類和他人的職業,還是可以解釋的,但張雪峰的“服務行業可以用乙個詞來概括:'舔'”。 甲方說得對,你說得對,你說得好,我給你乙個微笑,這叫服務業”。其中,“舔”“甲方是對的”“我給你乙個微笑”等詞語,只要你有基本的語言知識,就知道它們有明顯的貶義,這會導致大眾對所有文科生產生負面評價。 這無疑具有侮辱性的含義。
有人會說,贊同張雪峰對文科生的評價,認為社會現實也是如此。 不過,就算你是這麼想的,網際網絡大V也是這麼想的,你自己也這麼做,也不代表你可以一概而論,所有文科生都在“舔”,給“甲方”乙個無底洞的“笑”。
如果真是這樣,就不會有文科生寫信給全國人大,反對一些地方實行的“聯席”制度不會有文科生公開質疑自己的論文,裁判文書網路的公開性和獨立性將被削弱;不會有辯護律師冒著被懲罰的風險,用各種手段要求不公正案件的補救。
一些文科學生可能認為自己屬於“舔”類,但這並不意味著所有文科學生都承認這個稱號。 既然張雪峰在直播中明確說“都是文科專業”,也就是說,那些不認為自己靠“舔”謀生的文科生,也在其減損的範圍內。
《民法典》第一千百二十五條規定,行為人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監督等行為,影響他人名譽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實的;(二)未履行合理核實他人提供嚴重不準確內容的義務;(三)。使用侮辱性語言貶低他人的聲譽。顯然,張雪峰沒有法定豁免。
有人認為,張雪峰此前曾公開道歉。 道歉的意思是需要對方接受,或者經過司法機關的審查和批准,不是自己名義上的道歉,內容可以想寫多少就寫多少。 至於他質疑的人,他是在“蹭流量”,明明是以流量為出發點,是那種說話不驚豔,卻質疑別人的
張雪峰在貶低了所有文科專業和文科生之後,又以文科生中的律師職業為例,說律師是推銷員,是千方百計推銷自己的那種。 現在,張雪峰成了被告,有可能招來無數的被告,不知道他會以“甲方”的身份“買”什麼樣的律師來“買”自己的**案子,會不會讓律師“舔”自己?
最後,我想提醒大家,審理此案的法官也是文科出身,也就是張雪峰所說的“服務業”。 到了法庭,不知道張雪峰能不能讓法官“嘲笑他”?
那些能在“沉默的大多數”中站起來的人是勇敢的!儘管《起訴書》存在諸多不專業之處,但顏玉軍堅決支援原告及其訴訟主張!我相信司法機關可以做出公正的裁決,讓那些盲目討好觀眾、記憶力長的人,不認為自己能代表整體,億萬文科學生應該默許他給的“稱號”。
注:本文為《菸草語法》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