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坑工程特點及支護模式分析。
專案建築面積約49156平方公尺,地下一層,地上三五層,基坑面積大,深度深,屬於一級基坑。 根據我們的分析,基坑的開挖深度較大。 要採取相應的基坑支護措施,確保基坑施工的順利進行。 根據我們現場勘察後的分析,工程應採用鑽孔樁和深拌樁作為基坑支護和防水形式,基坑應採用雙通道支護。 在整個基坑和地下室的施工中,要採用科學的工藝組織順序,這樣才能保證後續工程的安全、質量和進度。
二、圍護樁、深層攪拌樁的技術要點及監督控制措施
1)本工程圍護樁應為鑽孔樁,具體質量控制要點如下。
1. 衡量和回報。
測量放線工作由專案部測量人員完成,技術人員應根據樁基布置指導測量控制點,以便檢查樁位,控制點應設定防護標誌,監理工程師檢查完成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樁位測量放置後,樁的四個角用鋼筋標記,複試後,套管相應埋設,控制樁的四個角引至套管,鑽孔中心用十字線標記,鑽機相應對準孔位。
2.套管埋設。
為了保持孔壁穩定,防止鑽孔坍塌,必須埋設孔殼。 套管應高出樁頂和地面 05m。套管埋設時,其中心線與樁位中心線的允許偏差不大於50mm,應保證套管的垂直度。 套管高於地下水位 15m,開挖埋設套管應用粘土回填分層夯實。 在套管口周圍設定有交叉定位樁。
3.孔洞形成。 鑽孔前,找到樁位並拉好“十”線,樁位對齊後,現場技術人員檢查合格並報現場監督驗收批准後方可鑽孔。 如果場地地質條件有較厚的砂層,容易造成坍塌,施工中應採用PHP化學泥牆防護,應做好以下幾點:
l 泥漿比經試驗測定,粘度應控制在20 22s,泥漿含砂量為05%,泥漿比重110。
l 首次使用的泥漿應按試驗充分攪拌,攪拌時間要求為2min。
l 鑽進時(地表以下5m以內),應輕壓減速,適當延長鑽進時間,及時向孔內注入優質PHP化學泥漿(由膨潤土、鹼、PHP和水配製),以平衡地層壓力,並在孔壁周圍形成泥漿,保護孔壁。
l 清孔後,泥漿粘度應控制在18 20 Pa·s,含砂量應為4%,泥沙厚度應為150cm,泥漿的比重可由試驗孔確定。
鑽進過程中,應認真填寫鑽井記錄,詳細記錄地層變化情況、相關問題及處理措施及效果,地層異常時應及時通知現場技術人員。 鑽機操作員或班長必須在記錄上簽名。 孔深達到設計深度後,專案部技術人員對孔進行質量檢驗,符合設計和規範要求,然後請監理複檢批准。
4、鋼籠的運輸和吊裝。
鋼筋籠製作完成驗收後,用鋼筋籠運輸車運至鑽孔樁施工現場。 放置鋼筋籠時,通過起重機的尺寸吊鉤(吊點設定在鋼筋籠的四點或五點)吊裝兩、三點,水平吊裝鋼筋籠後,通過調節起重機尺寸吊鉤的起公升速度架設鋼筋籠, 為了防止扭轉彎曲,發生永久變形。應採用水平運輸和公升降矯直 5用0m以上的長原木加固吊點。 懸掛時應對準孔位,懸掛筆直穩固,緩慢下降,避免與孔壁發生碰撞;
鋼筋籠下降前,應檢查鋼筋籠上的定位塊,確保混凝土保護層的厚度。 此外,澆築混凝土時需要使用吊鉤和頂管,以防止鋼筋籠上浮下沉。
兩段鋼筋籠在孔口處焊接時,樁頂以下20m範圍內採用單面搭接焊接,有效焊縫長10d,寬07d,厚度 03d;20m向下採用綁紮點焊,綁紮長度28d。 接縫相互交錯,保證同一斷面的接縫數量不超過鋼筋總數的50%。 相鄰關節的間距為35d。 鋼筋籠焊接完成後,應補充連線部位的箍筋,經現場監督驗收合格後方可放籠。
鋼筋籠的定位以成樁情況為依據,採用定位器或吊桿焊接的方法,根據鋼筋籠的設計標高和套管頂部的標高確定鋼筋的長度。 鋼筋籠質量允許偏差為主筋間距20mm,箍筋間距0,-20mm,加固籠長度10mm鋼筋籠的直徑為5mm,保護層的厚度為10mm。
5.混凝土澆築。
1)導管下降和二次孔清洗。
本工程水下混凝土灌注採用導管法,導管內徑為250mm,導管使用前需進行密封試驗。
在放下導管之前,根據孔的深度配備所需的導管,並準確測量和記錄所用導管的長度和數量當導管下降時,導管連線應緊密,導管下降入孔後,導管底端應距孔底025~0.4m;
導管應位於鑽孔的中心;導管下降後,重新測量孔的深度和孔底沉積物的厚度,如果孔底的沉積物超過要求,則應使用導管對孔進行兩次清潔,直到孔底的沉積物厚度達到要求。
2)混凝土澆築。
混凝土澆築採用導管法,集水器可採用直徑略小於導管直徑的燈泡,用起重機吊起導管,將導管澆築混凝土。
l 孔洞清理乾淨後,將球型集水器放入導管中,安裝初始沖洗桶,準備灌注。
l 澆築前檢查混凝土配合比、強度等級和坍落度是否符合要求。
l 灌注前,檢查孔口處混凝土的坍落度和易性,當坍落度滿足水下灌注要求且和易性好時方可澆築。 混凝土初次充填時,混凝土運輸車直接開到孔口,直接排放到料斗,料斗裝滿後開始澆築,混凝土運輸車內剩餘的混凝土同時送入料斗,在此過程中物料始終在料斗中, 初始填充量應保證初始填充後導管埋入混凝土1m深。
l 在灌注過程中測量混凝土的上公升高度並計算埋管的深度,並認真填寫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 及時吊裝導管,導管在混凝土中的埋深應控制在3 6m。 為保證樁頂質量,應在樁頂設計標高的基礎上,超填一定量的混凝土,超填量控制在05~1.0m,混凝土應連續灌注,中間不得停頓。
三、相關質檢標準:
鋼筋籠質量檢驗標準(mm)。
混凝土現澆樁質量檢驗標準(mm)。
2)本工程深攪拌樁的使用量將非常大,分別採用基坑周圍防水帷墩、基坑內暗墩、坑底格構被動土加固和電梯井區支護。鑑於本工程對基坑支護要求極高,深攪拌樁質量是關鍵的控制環節。 具體控制措施如下:
1.樁位控制。
樁中心線控制,應採用經緯儀或全站儀結合鋼捲尺選擇控制點,防水帷幔邊線與深攪拌樁中心線的控制線應用尼龍繩拉出,允許偏差為50mm。 承包人應先繪製定位方案,明確現場測量應獲取的資料,然後報監理複核,監理審核驗收後方可進行監理測量,其中測量控制點、軸點、拐點應由監理現場重新檢測驗收, 其他點的監督應當抽樣。
防水帷幕樁與樁相互重疊200mm,偏差不大於20mm,樁徑為700 20mm。 轉折點和圓弧截面樁位置移動時,應事先計算出間距要求,報監理審核驗收實施,確保樁與樁重疊200mm,監理應經常測量鑽頭直徑,鑽頭直徑允許值為700-20mm。
導向架的垂直度允許偏離<1%。 在施工中,鑽桿應保持垂直,並通過測量水平儀的鑽桿垂直度來判斷監督。
2.施工質量控制。
施工開始前,應將鑽桿總長度和鑽桿上孔深的標記報監理驗收。 深攪拌樁的樁長誤差不應大於50mm。
深攪拌樁的設計要求為325級普通矽膠,水泥摻量比=15%,水灰比05、進料壓力為04-0.6mpa。以上引數在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 總體上看,監理根據水泥的採購量和庫存情況掌握水泥的使用情況,根據樁數控制水泥摻入指標的數量。 此外,主管將隨機抽取側站檢查水泥攝入量。
深攪拌樁施工時,應掌握噴淋壓力和提公升速度。 水泥漿的攪拌時間應不少於3分鐘,下沉時必須切土,提公升時噴漿,速度為038→0.75m min,但在攪拌頭離開地面之前減速。
噴塗應連續進行,如因任何原因導致漿料供應中斷,應為05m以下重新開始噴灑,停止噴灑超過3小時時,不得使用殘餘水泥漿。
相鄰樁的施工間隔時間為<8小時,間隔時間為8小時的,承包人應向監理提出書面補救措施,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每天取第二次吊裝後葉片處的水泥土為一組試塊,單日做30天抗壓強度,雙日做10天抗壓強度。 此外,監理人員對現場水泥土試塊進行隨機抽樣,分別送檢進行抗壓強度試驗。
在防水帷幕施工過程中,攪拌樁與障礙物和樁傾斜部分的冷縫必須記錄清楚,在開挖前必須督促承包人進行三管高壓噴射灌漿樁或壓實灌漿處理。
樁成型後,檢查樁位、樁數、樁頂強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施工記錄必須完整及時,時間以分鐘計算,水泥用量按包計算,事故、異常情況和處理結果應記錄在案。
3、監督控制要點。
對於測量工作,在現場檢查樁的深度以獲得簽證。
水泥消耗量的每日統計。
經常檢查施工質量,檢查施工記錄的真實性和水泥用量。
承包人應於當日12:00至前一天**12:00提交施工記錄及水泥購置、使用、儲存彙總,並於當日下午2:00前報監理審核驗收。
水泥土試壓報告應當在規定年齡後五日內報監,不合格的受壓報告視為當日不合格工作,另行處理。
三、環梁和鋼筋混凝土支座施工質量監督控制要點
1、環梁、鋼筋混凝土支座與拉桿的中心線應在同一平面內,保證環梁不產生區域性扭轉效應,避免混凝土開裂造成鎖緊剛度嚴重下降和基坑支護失效。
2、環梁、鋼筋混凝土支座、拉桿的質量控制應按照《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4-2002)進行驗收。環梁拐角處會有應力集中,鋼筋連線時必須嚴格按照規範施工。 該混凝土的強度設計為C30,並使用UEA新增劑。 必須對水泥、砂、礫石和外加劑的材料質量進行檢測,並嚴格按照配合比進行施工。
3、環梁與支座同時澆築,施工單位必須事先有詳細的施工方案,保證澆築的連續性,避免施工中留下冷縫。 澆築後,應及時派專人進行維護,維護時間不少於14天。
4、人工鑿築支撐樁頭時,嚴禁彎曲、燒毀錨桿支護樁與圍護檁條的連線,除按設計要求保證支護樁主鋼筋的錨固長度外,支護樁體應埋入環梁5cm 10cm,樁頭表面應鑿乾淨,做到無浮石、無亂渣。
5、按設計圖紙要求控制立柱的底標高和頂標高,保證鋼管柱插入混凝土樁體不小於設計要求的深度,柱樁頂標高應作墊層。 柱樁應盡量採用兼作柱樁,並應避免承重帽、地梁、柱等的位置,如有衝突,只能沿支護軸線方向適當調整。
6、混凝土支護強度達到設計要求後,可進行基坑開挖四、基坑施工、開挖過程中的監測工作
為保證在基坑開挖過程中,基坑邊坡的變形和沉降觀察應與基坑開挖過程一起進行,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監測點的布局。
根據設計要求,在支承結構頂帽梁周圍約每隔15-20公尺設定沉降和水平位移觀測點;每側設定兩個測斜儀管,用於監測深層土壤的變形。 定期觀察支護結構的位移情況,在基坑外原建築物上設定不少於3個觀測點,做好建築物的沉降觀測工作。
2.監控時間。
基坑開挖前,必須將所有觀察點鋪設到位,開挖前2-3天必須測量2組背景值。 基坑開挖後全程監測時間可達0000。基坑開挖後,每天觀察一次,基坑挖到設計標高後,根據變形情況增減觀測次數。
3.監控要求。
1)開挖前,測量周圍建築物和支護結構的背景值,進行前期觀察工作。
2)應注意監測坑底土體的變形情況,以便採取相應措施。
3)監測支護結構的橫向位移和周圍建築物的沉降情況。
4)在基坑開挖過程中,注意監測坑壁滲漏情況,以便採取必要的封堵措施。
4、基坑周圍土體位移監測。
基坑周圍土體位移的監測一般應包括表層土的水平位移和沉降以及深部土的層狀沉降和傾斜度的監測。 監測範圍集中於基坑1號基坑的開挖深度5~2.0x 範圍。 對基坑周圍土體位移的監測,可以及時掌握基坑邊坡的穩定性,找出土體中潛在滑移面的位置。
五、基坑內外排水監督控制要點:
掌握地下水分布和水位深度,督促建設單位編制排水方案,經批准後實施。 基坑表面應在基坑周圍支撐範圍內進行修整,排水溝應用磚砂漿擦拭,防止溝內水向下滲透,坑坡頂部應加高2 4公尺,做反向坡,防止地表水流向基坑內部。 施工現場應督促採取下列措施:消除地表水排水,清除現場不利於排水的障礙物,開挖現場排水溝基坑內排水,排水溝、集水坑底部應設定,溝渠應為0在5 1公尺處,集水坑的分布和數量必須滿足基坑排水的需要。
基坑開挖前,沿基坑周邊修建排水溝,防止雨天水積在基坑壁上,造成土體不穩定而形成塌陷。
根據基坑開挖深度和土體條件,考慮管井脫水。
六、開挖質量監督控制要點
1、降水效應的成敗,直接關係到開挖能否連續進行。 因此,施工前要做好地表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地下水位應降至基底以下0級5~1.0m後,即可開挖。 降水應持續到回填完成。
2、基坑開挖時,應合理確定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 接近地下水時,應先完成最低海拔的開挖,以便於集中排水。
3、挖掘機挖到設計標高以上30cm處時,應配合人工清理,以免在挖掘機施工過程中擾動基質未受擾動的土壤。 挖到設計標高後,需要快速與設計人員聯絡,驗收基礎槽,然後進行墊層施工,防止基體暴露時間過長,導致基體上出現油泥和橡膠土(如出現上述情況,應加入礫石墊層或設計院認可的其他方法)。
4、開挖到基層後,應根據現場情況及時設定盲溝和集水井,消除地表水。
5、開挖基坑不得超過基層標高,如個別地方超開挖,應填填與基土相同的土料,並夯實至要求的密實度,或用中粗砂礫土填充壓實。 在重要區域過度挖掘時,可用低標號混凝土填充,並應徵得設計師同意。
6、基坑底部開挖寬度,除基礎底部寬度外,應根據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排水設施及支護結構的寬度。
7、坑挖好後不能及時進行下道工序時,可在基座標高以上留出150 300mm,無需挖,然後在下道工序開始前進行開挖。
8、在樁附近挖土時,應防止樁損壞,應採用人工開挖。
9、基坑開挖完成後,對支護樁之間的縫隙進行磚砌堵,以保證底板施工時的鋼筋工程和混凝土施工質量。
10、在開挖邊坡上側堆土或材料,移動施工機械時,應與開挖邊緣保持一定距離,以保證邊坡與豎牆的穩定性。
11、工程機械路面應填充適當厚度的碎石(碎石),必要時應鋪設工具式路基箱(板)。
12、雨季施工注意事項:
1)雨季施工工作面不宜過大,應分階段、逐段完成。
2)雨季基坑開挖時,應注意坑內邊坡的穩定性。必要時,可適當放慢坡度。 施工時應加強對邊坡土的檢查。
3)雨季開挖基坑時,應將土堤或開挖溝圍在基坑外側,防止地下水流入。
七、充裝質量監督控制點
1、基坑充填前,應對填築基層和已完成的隱蔽工程進行檢查驗收,並做好記錄。
2、填土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 無設計要求的,應符合下列規定:
1)礫石土、砂土(使用細砂、粉砂時應徵得設計單位同意)和爆破石渣可作為地表以下填料
2)易腐爛的雜物,如木材、鋸末、秸稈等,不能作為填充材料;
3)有機質含量大於8的碎片草皮或土壤僅用於填充,無壓實要求;
4)以礫石土或爆破石渣作填料時,其最大粒徑不得大於每層鋪裝層厚度的2 3(使用振動壓路機時,不得大於每層厚度的3 4)。攤鋪時,大塊砌塊不得集中,不得在分段接縫處或填土與土坡的連線處進行填築。
3、填料施工前,應根據工程特點、填料種類、設計壓實係數、施工條件等合理選擇壓實機,確定填料含水率控制範圍、土體厚度、壓實次數等引數。
4、對於重要的充填工程或使用新的壓實裝置,上述引數應通過充填壓實試驗確定。
5、填料施工應緊貼水平分層填料,壓實後測量壓實後的幹容重,並測試壓實係數和壓實範圍,以滿足設計要求或規範後方可充填上層。
6、填料為粘性土或排水不良的砂土時,應按規定通過壓實試驗確定最佳含水量和相應的最大幹容重。
8、基坑安全監督控制措施及施工中的應急措施。
1、基坑工程的施工必須以縮短基坑暴露時間為原則,以減少基坑後期變形。
2、基坑開挖前應做好充分準備
1)控制現場施工用水;
2)做好坑內沉澱工作,降水效果應符合設計要求;
3)做好止水、堵水的準備工作;
4)做好底板加固的加工,縮短底板施工時間。
3、當圍護系統出現滲漏時,必須及時採取有效的堵漏措施,基坑暴露後,必須及時鋪砌墊層,必要時可在墊層中加入鋼筋。
4、嚴格控制基坑周圍的超載。 在超載車輛頻繁通過的區域,應鋪設行人路板或進行地基加固。
5、邊坡開挖的邊坡、邊坡和邊坡高度應通過計算確定,同時檢查小邊坡和大邊坡的穩定性,並考慮卸荷回彈、雨季施工、土體動員等的影響。 控制廢棄物體或其他負載在斜坡頂部的堆放。 保持斜坡乾燥,並採取措施保護斜坡和腳。
6、防止基坑周圍地下水滲入。 當地面出現裂縫時,必須及時用粘土或水泥砂漿堵住。
7、應採用分層有序開挖,不允許超開挖。
8、開挖期間,壓實注漿機應處於待命狀態,水泥、水玻璃等救援物資必須提前準備好。
9、基坑周圍應留有土方工程,應急回填。 當流沙嚴重,情況緊急時,可在坑內填土。
10、基坑施工時,應及時處理土體凸起、漏管湧出等情況,採用混水玻璃壓漿等方式搶救突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