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發言人柴說,下議院警方批准了所有四項旨在修改民商法以允許同性婚姻的法案,並得到了社會成員的積極回應。
該法案旨在修改《民商法典》中的68條,重新定義術語,以確保性別平等和多樣性。 周五,所有四項法案在380票中通過369票,1票棄權。
柴先生說,該法案的原則之一是人們應該根據自己的性別認同來登記婚姻。
* 先前曾承諾,將在法律框架內支援兩性平等。 柴先生說,齋田總理於11月會見了驕傲遊行組織者Interpride的首席執行官,並尋求機會於2024年在曼谷舉辦世界驕傲活動。
前進黨議員帕里特表示,該法案的批准是反對派和**之間如何調和性別問題的乙個典型例子。
他說,由於這些法案允許平等的婚姻權利,它們對所有公民都是必不可少的,而不僅僅是針對性別的。 “議會批准這四項法案是乙個跡象......”帕里特說人們可以信任議會中的每個人。 然而,專家表示,該法案中仍有一些條件需要解釋。
為泰黨**版本中的一些條件,例如法律規定,可能與為泰黨早些時候提出的類似法案不同。
泰國彩虹天空協會主席Kittinun Daramadhaj表示,該法案的最終版本應該對所有人都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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