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犯罪嫌疑人來說,辯護權是犯罪嫌疑人自身的一項重要權利,行使這項權利可以維護自己的利益。 那麼,刑事辯護的技巧有哪些呢?
刑事辯護的技巧是什麼
1.自由裁量情節性質:從法律角度看,相對於直接故意的間接故意和相對於積極行為的被動不作為,都是司法實踐中經常考慮的減輕處罰的自由裁量情節。 例如,在司法實踐中,對被動賄賂的處罰將比對主動賄賂的處罰輕,對間接故意殺人罪的處罰將比對直接故意殺人的處罰輕。
2.主觀惡意程度的酌處情節:民事糾紛引發的刑事犯罪與偶發刑事犯罪、突發犯罪與有預謀犯罪、義憤犯罪與無故犯罪的處罰輕重存在差異。
3、因供述或返還贓物而犯罪後形成的酌處情形:犯走私普通貨物罪,金額特別該處死刑,但法院以“作案後自首供述”為由,判處死刑從輕緩期緩執行。
4.從犯罪數量上酌情處罰:偶犯相對於慣犯,初犯相對於累犯,均從輕處罰。
5.從利益角度酌情處罰:在走私案件中,一人犯走私普通貨物罪,本應被判處死刑,但法院認為其“不是走私貨物所有人”,判處死刑從輕緩刑。
6.量刑平衡方面的酌情情況:我國尚未實施判例法,但法院往往要考慮上級法院和本院對類似案件的量刑,還要考慮如何提高同一案件中各被告人的水平。 我們評估法院的判決實際上將主犯分為“嚴重主犯”、“普通主犯”和“次要主犯”三種情況,量刑也進行了分級。 在其他情況下,將共犯按順序排序的案例並不少,實際上共犯分為“嚴重共犯”、“普通共犯”、“輕微共犯”等情況。 這也是為什麼在刑事案件中,主犯之間往往有不同的刑罰,共犯之間也往往有不同的刑罰。
7.可以免於監禁痛苦的酌處情節:只要被告人不繼續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辯護律師可以建議法院判處緩刑,如果被告人在量刑時可以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根據《刑法》分條判處管制刑的情況下,辯護律師可以向法院建議管制刑罰。
以上就是刑事辯護技巧的介紹,在進行刑事辯護時,最好找乙個辯護人為自己辯護,這樣你也能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利益。 如果您對刑事辯護有任何疑問,請隨時與我們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