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很多人想要創業就需要成立公司,那麼公司成立失敗的法律後果是什麼呢?
網友諮詢:
公司設立失敗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律師答:
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公司成立失敗應承擔的責任為:
1.公司發起人對設立行為的債務和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2.發起人對同期股份付款和銀行存款利息的返還承擔連帶責任
3.發起人出資違約責任。
律師補充道:
發起人在設立註冊公司時需要承擔以下責任:
1)發起人對公司設立的資本充足率責任;
股份設立後,發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規定足額繳足出資的,應當補足繳款;其他發起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股份設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性財產的實際價值明顯低於公司章程規定的數額的,由出資出資的發起人補足差額;其他發起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2)發起人在設立公司出資中的違約責任;
發起人未按照規定繳納出資的,應當按照發起人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3)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必須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不能設立時,股份發起人對因設立股份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承擔連帶責任,並對認購人支付的股份同期的返還和銀行存款利息承擔連帶責任。
4)發起人對公司損害賠償的責任。
在設立公司的過程中,如因發起人的過失造成公司利益受損的,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法規]公司法
第九十四條 股份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公司不能設立時,對因設立行為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2)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購人支付的股份的返還和同期銀行存款利息承擔連帶責任
3)在公司設立過程中,如因發起人的過失造成公司利益受損的,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
吳軍律師簡介
天津嘉琦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天津廣播電視台《二哥說事》欄目金牌調解員
天津廣播電視台《**路60分鐘》客座律師
天津廣播電視台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
2024年,他被授予天津市堅持馮橋發展優秀人民調解員
2024年擔任首屆電視人民調解員大賽半決賽、決賽評委
2024年12月,被授予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員
2024年被聘為天津市河北區“八五”普法講師團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