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陝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於依法處理陝西正方建設檢測有限公司等4家機構違法檢測行為的通知》,具體如下:
關於依法處理陝西正方建設檢測有限公司等4家機構違法檢測行為的通知
陝西省建設質量發展2024年第65號設區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韓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楊凌示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及相關企業:今年10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委託第三方機構對南鄭區自建房屋進行現場抽樣核查, 漢中市、陝西省安康市資陽縣,發現陝西正方建築檢測有限公司、陝西中天華辰建築設計研究院***陝西建達檢測鑑定***出具的房屋安全鑑定報告部分存在資料虛假、鑑定結論不合理等問題。同時,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建築工程和建材檢測機構專項監督檢查》轉交給我部門,將線索移交到國量(習)工程檢測相關問題,經核實存在不合格承包業務,人員流失嚴重,不能滿足相關能力要求, 為規範住房安全鑑定檢測市場,加強住房安全鑑定機構、檢測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結合相關市(區)調研報告,在全省範圍內對上述4家企業進行通報,並納入不良信用記錄。1. 陝西正方建築檢測有限公司違規事實:抽查發現,公司為漢中市南正區大河坎鎮6組村民李漢生出具的自建房屋安全鑑定報告(2022-zfjian-01314)存在房屋基本資訊不準確的問題(鑑定報告稱該建築地上4層, 但該建築實在是現場5層,安全鑑定後沒有再進行增建)。結果:根據《建設工程質量檢驗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1號)第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漢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責令改正,在全省範圍內受到批評。 2. 陝西中天華辰建築設計研究院 *** 陝西建達檢測鑑定 ***違法事實:抽查發現,由陝西中天華辰建築設計研究院、陝西建達檢驗鑑定所組成的“聯合體”對安康市資陽縣城關鎮新濤村馬德萬、孟平瑞等4名村民出具安全鑑定報告,存在現場檢測資料相似度高、安全鑑定結論邏輯錯誤等問題。 結果:按照《建設工程質量檢查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1號)第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安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責令改正,對陝西中天華辰建築設計研究院處以罰款1萬元, 並對專案負責人處以500元罰款。3. 中城國家量(習)工程檢測違規事實:公司不在省、市鑑定機構名錄中,未取得任何相關資質,開展住房鑑定活動,經習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核查,該機構人員流失嚴重,檢測能力不符合資質要求。 結果:根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查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1號)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對該單位處以行政處罰3萬元,對公司法定代表人處以行政處罰3000元,在省內受到批評。 各地都要反例。
三、以此為警示,進一步規範工程質量檢測和房屋安全鑑定市場,加強對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管理,依法嚴厲打擊出具虛假報告、虛假報告行為。 發現檢測違法行為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罰,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切實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 陝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12月5日
資訊** 陝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