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發生在安徽省合肥市。
交通事故
在網路上引起關注和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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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道路監控錄影顯示,
12月10日下午1時許,在合肥市乙個T字形路口,一輛黑色SUV正在減速右轉。
這時,一名騎電動車的老人從一輛黑色SUV上右轉,朝相反方向行駛,然後摔倒在黑色SUV附近。
據SUV司機的母親陳女士說,她是一名七旬老人,騎著一輛電動汽車,在事故發生時她兒子駕駛的SUV沒有與老人或電動汽車相撞。事故發生後,兒子也主動落車幫助老人沒想到,老人家想讓兒子承擔責任,支付部分手術費用。
對此,轄區交警部門工作人員表示交通事故不一定需要身體接觸才能發生具體情況需要交警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陳女士透露,目前交警已經認定兒子負次要責任,必須承擔一定責任。
網路圖)上。
不少網友表示不理解。
“不是那個老爺子先倒行的嗎?”
“這個決定的依據是什麼?”
律師:法律對交通事故沒有規定。
它僅限於接觸碰撞的範圍。
對於這起事故,浙江西湖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定生認為,交通事故責任需要依法確定,並結合普通人安全駕駛的注意義務。 《道路交通安全法》並未將交通事故限制為接觸性碰撞交通事故也可能在沒有接觸或碰撞的情況下發生,並產生責任問題。 根據上述規定,我國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是以過錯原則為依據的,無過錯為例外。
結合交通事故,長者顯然對違反交通規則負有責任。 因此,在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轉彎時,SUV汽車是否減速讓行,觀察周圍環境,履行對普通人安全駕駛的注意義務,確保行車安全?這是判斷SUV車主是否有過錯以及是否需要承擔過錯責任的關鍵。 對錯,除了事故之外,還需要結合交管部門的調查。
還即使SUV車主對事故沒有過錯,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仍有規定,並承擔不超過10%的責任。
這不是此類案例中的第乙個。
在該國其他地方。
此外,還發生了非接觸式交通事故。
10月28日。
G60滬昆高速公路嘉興段。
一輛白色小車突然向右變道。
導致它後面的一側。
第三車道上的一輛卡車讓位於緊急情況。
失去對方向的控制並翻滾到地上。
幸運的是,沒有人受傷。
最終。 警方確認了這輛白色汽車的司機
對本次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2019 年 5 月。
杭州桐廬孫師傅正在開車。
突然猛踩方向盤,右轉。
餘阿姨在一旁騎著電瓶車。
剎車避讓為時已晚。
汽車和人重重地倒在地上。
導致面部骨折。
交警認為孫師傅違反了交通法規
“轉彎機動車應當讓位於直行車輛”的規定。
它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
事故後果的主要責任應由車主承擔
交警提醒:在非接觸式交通事故中,占用道路超車、不按規定讓行、違章停車、亂用遠光燈是造成事故發生率最高的違法行為。 一旦這些成為事故的主要原因,無論車輛是否發生碰撞,您都將對相應的事故負責。
*:一輩子的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