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大學生挖燕窩被判刑10年,父親覺得刑罰比人販子重,於是破產上訴,但內行人卻怒罵:他活該,他不看他做了什麼。
2024年的乙個暑假,河南大學生閆曉天,當乙個看似無害的燕窩被發現時,他的生活徹底改變了。
在乙個炎熱的夏日,閆小天回到家鄉鄭州,與一起長大的朋友小軍展開了森林探險之旅。 閆小天是村里的一名大學生,也是一名鳥類愛好者,他對每只鳥都有著深深的愛。 他和小軍決定在村子附近的樹林裡散步,尋找一些新奇有趣的東西。
在樹林深處,他們發現了一窩幼鳥,其中有幾隻幼鷹。 這個意外的發現讓閻小天興奮不已,他們決定賣掉鳥兒,以解決暑假的無聊。 閻小天覺得這些鳥兒好漂亮,絕對能賣個好價錢。
所以在與小軍商量後,他決定通過網路出售幼鴿。他們一共抓到了12只幼鳥。 回到家後,閆小天對這些鳥兒照顧得很好,還在各大論壇和QQ上曬出了它們的銷售資訊**,並附上了精美的**。
在此過程中,除了乙隻鳥逃脫外,還有乙隻不幸死亡,另外10只隼雛鳥被分批賣給了鄭州、洛陽、惠縣等地的買家他們總共賺了1000多元。
為了更快地收穫收益,他和搭檔小軍繼續在附近的樹林裡尋找幼鳥的蹤跡。 經過幾天的尋找,他們終於再次找到了巢穴,於是兩人再次開始行動,這次“收穫”了4只幼鳥。
雖然金額不多,但這次的收入也挺大的,幾百元的利潤讓他們很是滿意。 就在他們準備在網上發布資訊時,在等待潛在買家聯絡時,他們意外地被森林警察提前發現。
原來,他們抓到的鳥不是普通的鳥。 經相關專家確認,兩人捕獲的16只幼鳥均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獵鷹的後代。 這是極其嚴重的非法走私野生動物行為。
專家們確認了這些鳥類並確認了它們的保護水平,強調它們的非法行為直接違反了國家野生動物保護。
當地森林警察得知這一訊息後,迅速展開行動,將兩人帶走。 審訊期間,閻小天深陷困境。 他最初試圖否認知道對鳥類的法律保護水平,但在森林警察的堅持下,他最終承認了所有罪行。
閻小天的父親閻愛民深感震驚和失望他無法接受兒子被判處長達10年零6個月的徒刑。 在他看來,這樣的判決過於嚴厲,甚至比販賣人口等犯罪還要嚴重。
由於這一判決,這個家庭不得不破產並多次上訴,試圖為他們的兒子爭取更公正的判決。
此案引發了各界的不同反應。 一些人對判決表示同情,認為終究只是理解暑假的無聊而犯的錯誤,判決太嚴厲了。 不過,也有人持不同看法,堅信閻小天知不覺,他的行為對野生動物保護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因此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
這種觀點的衝突在社會上引發了爭議,**分為兩派,一些人呼籲法律更加人性化和溫和,更加強調對年輕人的教育和改造,以及避免過分嚴厲的刑罰對年輕人施加過重的心理和精神負擔。
然而,另一方強調,保護野生動物至關重要無論出於何種原因,捕獲、交易或傷害野生動物都應受到法律的懲罰向全社會警示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性。
法律界、環保組織、家庭、學校等各方都參與進來,呼籲更加審慎公正地處理此類案件,不僅要嚴懲個人,還要引導全社會對待野生動物保護、生態環境和青少年教育。
在社會的呼聲中,有業內人士對嚴曉天進行了激烈的批評,認為他應該受到懲罰。 這種觀點強調法律的公正性,不應因為個人感情而偏離法律的公正和公平。
這起案件反映了我國社會在野生動物保護方面的法律矛盾。 雖然有些人認為判決過於嚴厲,但法律的執行是為了保護生態平衡和野生動物的生存。 對於閆小甜的家人來說,這是乙個慘痛的教訓,也是對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又一次警示。
也許,我們需要更好地了解和促進野生動物保護**以防止更多人因無知而犯類似的錯誤。 只有全社會共同努力,才能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