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呼籲大家在發言前冷靜思考。 我堅信,這不會是集體中毒。 - 我是自我(也許是李翰林小號或鉈黨,不確定)。
點評:以朱玲案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稍微感興趣的人都會想到集體犯罪至少,我們不能得出結論說沒有集體犯罪。 即使集體犯罪的論點對他們不利,一些深陷其中的人也會考慮如果他們是無辜的,集體犯罪的可能性(儘管不是他們自己)。 但是沒有集體犯罪這樣的事情,emmm ......你很懷疑。 本能地懷疑身邊的每個人都是無辜的,只有**知道是不是集體犯罪。
作者:shoptodrop 發布時間:2006-1-25 10:28:00近日,網上因朱玲中毒引發的討論開始演變為人身攻擊,一些評論完全無視事實,而是惡意散布謠言,混淆視聽。 我覺得有必要澄清事實,這樣不知情的人就不會被謠言所欺騙。
1.首先,我要鄭重宣告,網上註冊ID“李翰林”是假的、假的。 (注:假帖放在末尾是為了澄清事實) 令我震驚的是,竟然有人冒充我,以我的名義在網際網絡上散布謠言,誤導公眾。 不僅如此,網上所謂的“王琦宣告”、“2個分支的物化”、孫偉的前男友“也是假的孫偉在我們班根本就沒有男朋友,也許還有其他我沒有注意到的模擬 ID。 他們的言論也完全是捏造和惡意捏造的。 我不明白這些人冒充我和同學,在網上散布謠言,唯恐天下亂七八糟。
點評:謝飛宇作為孫偉中學+清華大學的同學,多年來一直是備胎,被李翰林殲滅。 “我們的班級”......策略含糊不清,大多數人一眼就不會注意到“我們班”這個詞,而是“孫偉當時沒有男朋友”的偽概念。 當然,“孫偉的前男友確實是假的,而且已經得到了同學陳中洲的證實。2.現在,我和我的一些同學在正常工作和生活中受到嚴重騷擾,甚至受到威脅。 相信很多人都是用心良苦的,但是卻被網路上的謠言所輕信和誤導,想來找我們說“實話”。 我想再次強調,“李翰林”的身份是假的,他說的都是捏造的。 事實上,我已經在我最早的一些帖子中講述了我所知道的事實,並且沒有所謂的“真相”是我被迫隱瞞的。 我理解這些人,我相信你不是惡意的,只是希望得到更多的線索來幫助破案。 然而,也有一些人遠遠超出了關注的範圍,惡意騷擾我和同學,有人在網路上隨意公布他人的私隱,更何況,在毫無根據的情況下,甚至給另一位同學的原工作單位發了一封匿名信,汙衊她是嫌疑人。 您的所作所為違反了道德和法律,如有必要,我們將採取法律行動。
我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是讓更多的人開始獨立思考,辨別真假。 我不相信這種做法會幫助解決問題。 也有一些人一直說要查明真相,但另一方面卻不允許持不同意見的人站出來陳述事實,只要有人出面證明孫偉陳述中的一些事實,他們就被圍攻了, 受到虐待和騷擾。
另外,我想對這些肆意騷擾我們的人說,既然你們有膽量騷擾別人,你們還打著正義的旗號,那麼請不要使用匿名信、公開**這種卑鄙的手段,我對你們的行為感到無比厭惡。 我請你勇敢一點,用真名挺身而出,既然你自稱有良心,就不要躲在暗處,以散布謠言和誹謗為樂,既然這麼做了,就要能夠承擔後果。 我願意在法律面前與你對峙。
最後,希望這幾個人,請尊重他人,尊重自己。
4 回覆:我來**:李翰林的澄清宣告。
李翰林在澄清宣告後,在帖子中進一步解釋了自己的身份。
這也是我所見過的宣告帖子的唯一後續。 - 我是自我。
作者:shoptodrop 回覆日期:2006-1-25 11:26:27
顯然,我已經公開了我的身份,這就是我最初在天涯註冊的。 問題是,在不暴露身份的情況下參與網上討論是一回事,但用骯髒的手段騷擾別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卻是無恥小人所為!
作者: 我是自我 2006-1-25 16:56
評論:大家都懷疑朱玲的室友,因為只有室友知道哪些是朱玲的隨身物品,她的家人和她的男朋友黃凱生都不會知道。 但回想起自己的大學時代,我還有乙個四人宿舍,四個人都在上鋪,下鋪是書桌。 當然,我們都知道誰擁有它們,因為放置這些物品的地方都在各自的領土內。 就連朱玲宿舍的雙層床,晝夜相處了這麼久,自然也就很清晰了。 這時,我問自己乙個問題,我能分辨出隔壁臥室裡是誰的物品嗎?答案是否定的。 我沒有錯過隔壁的臥室,但我分不清是誰的東西混在一起的。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我有惡意在隔壁臥室毒害某人,並且需要知道她的物品,我會怎麼做?我總是去隔壁看看誰擁有所有東西,然後確保主人沒有犯錯(這將是乙個大問題)。
123號臥的李翰林(116號臥的高飛)是114號臥朱玲臥室經常去的人
而且在很多地方,不難看出李翰林和朱玲並不好,他們和孫偉的關係非常好。 而且,李翰林打算搬到孫瑋的臥室裡住朱玲的床上,所以李翰林肯定有動機把朱玲趕走,和孫瑋、金亞(對朱玲不好)、王琦(對朱玲不好,但不能確定)合謀。 李翰林的丈夫薛剛(物化聯盟二班書記)也是鉈黨的堅定黨員,如果他的妻子(女朋友)捲入此案,他也會有大麻煩,他有掩蓋的動機。 因此,李翰林的嫌疑高於王琦(王琦的丈夫潘峰還擔任過團委書記和鉈黨員)。 網上針對李翰林夫婦的物件也很多,他自己也表示,有人冒充自己,不分青紅皂白地說話。
如果李翰琳有犯罪的可能,她一定知道內幕。 物化二班的匿名同學指責至少有五人是鉈中毒案的內幕,自欺欺人,其他人乾脆以為他們的同學不是這樣的人(可能指的是物化二班的幾個男生自發地跟著帖子)。 也許李翰林扮演了狗頭軍師的角色,她或者金雅(後者更有可能)教唆孫偉偷鉈試劑,但中毒的可能不是孫偉本人。 投毒者在孫偉、金雅、李翰林不知情的情況下繼續作案數月(如果李翰林是主謀,114宿舍一定有人勾結她,告知她指導),期間王琦可能已經知道了。 即使一開始沒有注意到,後來想起來也想明白了真相。 所以如果說作案是集體作案的話,孫偉肯定沒有逃跑,金亞嫌疑最重,李翰林第二,王琦和高飛又是。
注:李翰林)在你癟了的鼻子,凸出的眼睛,臉上長了痘痘,你敢稱自己為仙女,多少美女都得噁心死,當年你恨朱玲已經不是什麼秘密了,也不代表你會傷害她,而是以你和薛剛自私的本性, 很難想象,這世上會有配得上你肋骨的朋友,而你這些年對孫偉不遺餘力,只能說明你也有一段無法理解的關係,我不明白你當年在鞍鋼的父親,怎麼會給你如此強烈的優越感和小姐的脾氣?你和朱玲互相稱呼對方為“地龜”的時候,是不是差距太大了,無法接受?
第 2 類匿名的客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