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彥靜.
經常訪問抖音、快手等平台的使用者會發現,總能刷到熱門主播直播的**片段,並且有相應的產品鏈結,但發布這些**的賬號都不是公眾號,這是目前流行的直播切片分發方式。 所謂切片分發,是指對一些熱門主播的直播內容進行二次編輯,以短**的形式發布到自己的賬號上,通過短**貨產生收益。
目前,活切片的經銷混雜,切片賬目混雜,總經銷商不具備對商品質量和售後服務負責的能力,消費者面臨侵權風險。 業內人士指出,切片分銷豐富了營銷模式,方便了消費者,啟用了市場,但只有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才能實現雙贏。
帶貨有了新的風向。
自從東方選擇了大哥董宇輝帶貨後,他在直播間走紅,不少社交平台上都出現了帶有董宇輝頭像和名字的短**賬號。 而瘋狂楊哥的“複製人”**也可以在抖音、快手、**刷卡,這些賬號會盡量在名字上接近小楊哥,比如“瘋狂好事分享”、“瘋狂小羊羊”等。
記者了解到,從2024年開始,部分主播陸續開通直播切片授權,布局切片矩陣賬號,此後,部分MCN機構也陸續開展直播切片業務。 專門教授直播課的講師劉宇告訴《中國消費者報》,切片分發在幾年前就出現了。 去年,網紅主播開始大規模布局授權分發,切片分發逐漸普及。 這種銷售方式的好處是,通過授權直播切片,不僅可以吸引更多的流量,獲得銷售的長尾效應,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對主播的優質直播內容進行二次傳播,進一步提公升關注度。
在採訪中,記者發現,大部分消費者並不知道什麼是直播切片分銷,但他們已經用真金白銀實現了切片分銷市場。 據業內人士介紹,乙個只有1000多名粉絲的切片賬號,編輯梅陽的直播資料,銷售額可以達到幾十萬元而瘋狂楊哥的直播切片,單**最多可以實現100萬元以上的銷售額。
以前哪個主播火,我們做哪個主播的直播切片。 比如我做了劉畊巨集的直播切片,用了他舞蹈練習的直播片段,在他的直播間裡賣了同樣的健身襪和瑜伽墊;我也做過一些美妝博主的直播切片,賣的產品都是同種不同品牌的產品。 我們選擇的是正規品牌,不滿意的消費者可以在七天內無故退貨。 在直播平台上運營多個直播切片賬號的經銷商紅雲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 但她也坦言,之前她的切片賬號沒有被授權,但現在她已經“轉正”,拿到了2個熱門直播間的切片授權。 “'轉正'有兩個好處:一是商品質量和售後服務由直播間負責,一旦出現問題,他們會按照合同約定負責;二是更加合規,平台管理逐漸嚴格,有朋友擅自在某熱門直播間做了切片,很快就被投訴侵權,兩個賬號被封。 ”
記者了解到,參與直播切片的經銷商越來越多,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授權賬號,他們會在賬號首頁上寫上授權號,但也有一部分是未經授權的,被行業分為“正規”和“百野”兩大類。
據業內人士介紹,目前一些熱門主播擁有成百上千的授權切片賬號,一些知名直播間也提高了合作切片賬號的門檻,對粉絲數量、剪輯內容、製作質量都有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客觀上保護了消費者的權益不受損害。
賣類成為一種新的“收穫”方式。
記者在網上看到,一些直播間和主播將切片分發包裝成“無門檻”、“騙賺”的兼職專案。 的確,從一些熱門直播間的許可條款可以看出,切片分發的份額比例非常有吸引力。 三隻羊的官方授權條款顯示,獲得**授權後,切片賬號和小楊哥會根據銷售業績分為3 7分,但可以按照銷售業績階梯進行劃分,最多5 5分。
直播切片分銷真的這麼賺錢嗎?紅雲表示,切片模式誕生之初,由於人氣主播的影響,進入者不多,確實相當有利可圖。 但現在進入者越來越多,雖然授權是免費的,但是門檻卻在不斷提高,比如要求切片賬號要有上千粉絲,每個賬號只能操作同乙個主播的內容等等,相對來說,賺錢就沒那麼容易了。
如今,直播切片賬號的競爭日趨激烈,不再是一片“藍海”,於是一些“玩家”將注意力轉移到了賣類上。 在微信***、小紅書、抖音等平台上,可以看到“真切片賬號教程”、“有號線上陪駕”等課程在售。
記者在網上搜尋“切片分發”“直播切片”等關鍵詞,出現了大量相關培訓課程:“直播切片詳細教程,贏麻”“短**創業風口,直播切片公開課”“0基礎教你直播切片”等。 記者還發現,有賬號聲稱免費授課,但學員需要加入粉絲群才能獲得免費課程,而加入群的條件是關注賬號30天。 因為記者沒有足夠的時間關注,他被拒絕了小組學習。
劉宇向記者講述了部分講師的內幕故事:真正了解直播切片分布的講師並不多。 有的課程賣家在網上隨便搜尋內容,自己沒有嘗試過,或者失敗了,反而把不靠譜的課程轉賣給媽媽、學生等群體。 有的不僅收取課程費用,還打著保證金、門檻費、服務費等名義“割韭菜”。 另一部分課程賣家利用教程為自己吸引流量,比如通過各種平台發布免費教學資訊,將使用者引導至自己的微信***或微信群,然後將流量轉化為自己的私域流量,然後進一步“收穫”。
無法避免的法律問題。
活切片的分銷已經形成了龐大的銷售矩陣,一旦這個銷售網路出現消費糾紛,如何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經濟法教研中心副教授、北京吉來律師事務所律師胡俊紅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3條、第24條規定,對商品或服務的質量保證承擔責任是經營者的義務同時,《產品質量法》第四十條規定,銷售者對產品質量問題承擔維修、更換、退貨和賠償責任。 在切片分銷的營銷模式中,許可方和授權經銷商都屬於經營者的範疇,雙方都應承擔產品和服務的售後責任。 受歡迎的主播也應該對他們使用授權切片帳戶銷售的產品負責。 擅自通過切片錨**銷售商品的,應當對其所售產品的質量保證承擔責任。
胡俊巨集認為,直播切片的分發也涉及平台問題。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消費者通過網路交易平台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提供者請求賠償。 如果網上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賣家或服務提供者的真實姓名、位址和有效***,消費者也可以向網上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賠償。
除本條款明確規定的例外情況外,其他商品和服務的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無理由退貨。 因此,消費者應妥善保管購物電子憑證和收據憑證,並及時核對購買的商品,以便行使權利。 此外,授權或者授權的切片經銷經營者通過廣告、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如直播中的介紹、說明)表明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的,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質量與標明的質量條件相符。
還應該注意的是,消費者在選擇商品和服務時,應考慮商品或服務的質量、價效比、售後服務和環境影響、企業社會責任等核心因素,在充分了解情況的前提下合理選擇商品、服務和銷售模式,不要被所謂的個人才能和魅力所迷惑主播, 並認識到質量的決定性因素是原材料的質量、工藝和產品的質量管理,而不是主播的口才。只有當消費者變得更加成熟和理性時,市場才能最大限度地減少各種不對稱,從而實現可持續發展。
北京彙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劉濤告訴《中國消費者報》,如果消費者從授權經銷商處購買質量有問題的商品,第一責任人就是賣家。 至於主播是否應該在切片中負責,有兩種情況。 如果發行商沒有獲得切片授權,主播不承擔任何責任;經授權的,主播應當在其承諾範圍內承擔責任。 承諾範圍是指在直播過程中對**、產品質量、生產企業等相關商品和服務作出的承諾。
劉濤還提到:“切片的分配涉及到乙個複雜且有爭議的問題。 有學者和律師認為,主播只是乙個廣告代言人。 我不這麼認為,直播與傳統廣告代言人的收入點不同。 傳統廣告代言人通常使用自己的名字和形象來獲得代言利益。 名稱和形象通常是通過他們的影視作品、公益等社會形象獲得的,消費者根據自己對個人性格各方面的信任來選擇自己推薦的產品。 如果主播憑藉對產品的質量保證和高價效比來獲得收益,那麼主播就應該對其推薦產品的高質量和高價效比承擔責任。 主播在向經銷商授權使用其直播時,還需要承擔消費者基於其個人形象應承擔的保證責任,如產品的質量、價效比等。 此外,直播切片授權的主播有權在分發中獲得收益,相應的義務是承擔責任,這符合權利義務一致的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