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盤呈請”的聆訊延期18個月後,中國恆大終於宣告了自己的命運:被香港高等法院“清盤”。
據央視新聞等**報道,香港高等法院於1月29日正式向中國恆大發出“清盤令”。 同日上午,恆大、恆大汽車、恆大地產均宣布盤中停牌。
市場分析指出,恆大被香港高等法院“清盤”,成為香港迄今為止最大的開發商清盤案,“未來可能正式進入破產程式”。 “如果破產,未來中國房地產行業前龍頭企業恆大的全部資產將變現,股東一夜之間清倉,債權人將無法歸還。
對於“清盤令”,恆大集團CEO肖恩在公開回應中指出,“恆大將面對困難和問題,採取一切法律和合規措施,在保護境內外債權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穩步推進集團業務的正常經營。 ”
“清算”的影響:股東一夜之間清倉,債權人無法返還本金
此前,該聽證會曾多次延期,2022年6月24日,債權人嘉盛環球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針對恆大的“清盤呈請”,涉及債務金額約8625億港元。
當時,聽證會定於2022年8月31日舉行,此後,恆大已多次提交延期呈請聆訊申請,並已七次獲准延期清盤聆訊。 直到1月29日,香港高等法院在聽證會上指出,“恆大債務重組計畫缺乏進展,公司資不抵債,正式命令恆大'清盤'。 ”
“清盤令”是什麼意思? 祥松資本執行董事沈萌向搜狐財經指出,“在香港,'清算'類似於內地法律下的破產清算。 恆大資不抵債,那麼所有股東的股份將歸零,所有資產將被處置以償還債權人。 ”
根據香港破產管理署的要求,在法院發出“清盤令”後,將委任一名“臨時清盤人”接管所有可變現資產的處置; 如果扣除所有成本和費用後仍有剩餘資金,清算人會將款項分配給已接受債權的債權人。
廣東和邦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楊登基律師表示,“如果恆大被香港法院認定為'清算',公司的所有資產將不是歸恆大股東所有,而是由法院指定的'清算'公司擁有,公司的恆大股份將被拍賣。 清算程式完成後,恆大最終可能會失去其在香港的融資平台。 ”
財報顯示,截至2023年6月30日,恆大資產總額17440億元,其中流動資產15785億元,負債總額23882億元,長期資不抵債。
恆大的下一步是什麼? 中國企業資本聯盟副理事長白文熙告訴搜狐財經,通過“清盤聽證會”後,下一步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驟:清算人將對恆大集團資產進行評估拍賣,籌集資金償還債務; 清算人優先處理抵押債務和其他優先債務; 優先債務償還後,如有剩餘資金,將按債務比例分配給其他債權人。
最後,如果仍有未償債務,恆大集團的資產將被耗盡,破產程式將結束。 他指出。
在這個過程中,恆大的股東可能損失最大。 恆大2023年中期報告資料顯示,截至2023年6月,許家印是中國恆大第一大股東,持股5978%的股權; 丁玉梅持有599%的股權; 其餘股權由少數股東持有。
匯盛國際資本總裁黃立衝向搜狐財經指出,“一方面,大部分股東的回報為零或非常低。 另一方面,股東可能面臨以下風險:在“清盤”程式開始前一年內從公司收到的股本款項被退還,在公司無力償債時支付的非法股息,以及通過低估交易或欺詐性財產轉讓獲得的任何其他利益或追回財產。 ”
除了恆大的股東,債權人也將沒有回報。 一般而言,在香港“清盤”的公司債務的優先償還權包括公司成員、有擔保有擔保債權人、清盤費用、雇員權益**債務和無抵押債權人。
此外,香港法院發出清盤令後,恆大受到資產主要在中國境內的制約,在追回境內資產方面也存在諸多制約因素,這也增加了債權人的償付難度。
進入“清盤”程式後,“清算人”將首先接管恆大上市公司的業務,並逐步接管子公司。 這個過程很困難,因為許多本地公司面臨著確保交付的壓力,而清算人可能無法完全控制子公司。 “一般來說,海外債權人可能只能得到恆大海外資產'清算'所剩無幾。 黃立衝說。
沈萌還表示:“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恆大的債權人應該不會得到全額償還。 ”
事實上,早在去年3月,恆大就宣布了海外債務重組計畫,並給了恆大乙個海外債權人乙個交代:一旦海外債務重組不成功並強制清算,預計公司在集團層面清算的海外無擔保債權人預計在97人左右28億美元。
其中,天機境外無擔保債權人、現有恆大票據持有人、現有京城票據持有人、境外無擔保債權人的預期**利率分別為.。05%。
重組沒有得到有效推動,“債務周轉”計畫懸而未決
恆大為什麼要去“清算”? 2021年下半年以來,恆大一直試圖通過**資產、推動債務重組等方式自救。 在收到“清盤令”的四天前,恆大仍在積極減債,宣布將免除**專案子公司65%的權益376億美元的債務。
恆大已經走到了“清算”的局面,227億美元海外債務重組的延遲是重要原因。 早在去年3月,恆大就披露了海外債務重組計畫,將圍繞發行新票據和質押、**恆大地產、恆大汽車部分股份展開。
此後,恆大的海外重組程序加快。 根據原計畫,恆大將於去年9月25日和9月26日與債權人就擬議重組舉行相關安排安排會議。
然而,在會議前夕,恆大突然宣布,“鑑於子公司恆大地產正在接受調查,目前的情況不符合發行新票據的資格”。 隨後,9月28日晚,恆大突然宣布“公司董事長徐家銀因涉嫌違法犯罪,已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
因不符合發行新票據的資格,實際控制人許家銀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導致恆大海外債務重組擱淺。
此後,恆大也試圖重組其債務。 去年10月20日,有訊息稱“公司正在修改擬重組海外債務的條款,以配合公司的客觀情況和債權人的要求。 ”
從恒大“清算”的結果來看,恆大尚未與債權人就重組方案達成統一意見,香港法院已經完全失去了“耐心”。
債權人初步投票未達到預期,恆大地產已被中國證監會查處,集團實際控制人因涉嫌違法犯罪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公司亦認為其不能滿足境外債務重組關鍵環節的相關法定條件, 這讓各種不確定性不斷加劇,使得債務重組計畫最終難以落地。肖恩在接受採訪時透露。
在沈萌看來,“恆大此前曾與債權人達成重組協議,但未能有效推進,因此被法院下令清算。 ”
而債權人已經與恆大兜兜轉轉了兩年半,迎來了他們最不想看到的結果。 在白文熙看來,“對於債權人來說,恆大的'清算'可能不符合他們的利益最大化。 不過,就恆大目前的情況來看,通過債權資產重組、企業重組復工復產的希望非常渺茫,推動破產清算也是債權人別無選擇的選擇。 ”
避免“清算”的可能性極小
對於被下達“清算令”的恆大來說,還有可能逆風轉身嗎? 理論上,恆大也可以就“清盤令”向香港法院提出上訴,申請撤銷“清盤令”。
例如,去年5月,佳源國際成為內地首家在2023年被強制“清算”的港牌房企,隨後向香港法院提出上訴。 目前,佳源國際仍處於“清算”狀態。
近日,佳源國際發布公告稱,“由於房地產行業參與者(包括終端使用者、開發商、貸款人和投資者)面臨重大挑戰,以及成功時機的巨大不確定性,'清算人'認為,在九個月內不太可能找到合適的投資者在公司恢復交易。 因此,“清盤人”將與集團高階管理層合作,為集團的相關債務制定重組計畫。 ”
佳源國際的“清算”之路或許能為恆大提供借鑑。 多位業內人士指出,就目前情況而言,即使上訴,恆大避免被“清盤”的可能性較小,“如果公司無法與債權人達成債務重組協議,或者找不到其他解決方案,最終可能會發出'清盤令'。 ”
在黃立衝看來,在“清算”過程中,如果有乙個“白衣騎士”願意投資超過1000億元,與債權人提出方案,並被清算法官、法院、債權人會議接受,那麼“清算”可能會停止,“但這只有可能,這可能非常渺茫。 ”
如今,恆大的“清算”也給其他陷入流動性風險的房地產公司敲響了警鐘。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兼首席研究員李玉佳表示,“恆大事件表明,房地產行業的高層次風險管理,就是在保證樓房交付的前提下,按照市場來應對風險,不會因為樓房交付,行業風險而無須紓困。 ”
對於房地產市場來說,未來將是乙個大浪潮的過程,類似恆大等違法經營,魯莽行事,將被市場淘汰,穩健經營,長期經營,財務健康,才會被保留,這也是房地產行業新發展模式的結果。 近日,國家推行了房地產專案白名單和經營性房產貸款,其實就是為了扶持這些留存企業。 他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