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我嫂子和嫂子出去遇到乙個醉漢,他說:“讓你嫂子和我一起住一晚,否則我就告你偷東西! 可是嫂子說:她不明白,讓我來吧! 沒想到,第二天,這名男子的屍體在樹林裡被發現。
清慶嘉慶年間,昭縣鎮張治縣接到報告,有人在村東的樹林裡發現了曹植兒子曹洋的屍體。
張志賢立即命令他去驗屍,發現曹洋臉色發青,牙齒緊閉,**淤青,死於中毒。
於是他命人叫人去曹植辨認屍體,詢問線索。
曹植哭著抱怨,那天李胡來請兒子喝酒,誰知道兒子被毒死了,一定是他毒死了我兒子。
可是李胡卻大喊冤枉,我是書生,不可能不顧人命,更何況我不能喝酒! 那天中午,曹洋離開了我家,走的時候,他沒事,我媽可以證明。
大眾說公通情達理,婆婆說婆婆通情達理,張志賢沒有其他證人,只好把李胡的母親送去審問。
李胡的母親說:“我兒子李胡膽小怕事,平日裡被欺負不還手,怎麼會傷人? 就是曹洋經常欺負我兒子,大人不用聽別人的胡說八道,冤枉了我兒子。 ”
張志賢大喊道,不管是不是被冤枉了,官員自己做了決定。
看來案件還需要尋找其他證人才能做出決定,想到這裡,張志賢宣布先將嫌疑人拘留,退庭。
張志賢下令各處巡視,尋找線索和目擊證人。 三天後,我終於找到了。
據一位老乞丐說,他去乞討的時候,正走到村頭的廢墟廟裡,路過松林,看到兩個年輕人在喝酒,就想過去要一杯酒。
張志賢大喜過望,打電話給李胡讓他指認,老乞丐看了看,激動地說,是啊,是啊,是他。
張志賢再次審問李胡,問他為什麼撒謊。
直到這時,李胡才承認自己確實喝過酒,但從未中毒。
不過張志賢覺得李胡懦弱,經常被曹洋欺負,所以可能懷恨在心,一時衝動就毒死了曹洋。
於是,地方官下令對李胡施以酷刑,逼迫他承認是自己殺了曹洋。
在嚴刑拷打下,李胡的身體和骨頭自然受不了,只好坦白。
張志賢問他點的是什麼毒藥,李胡隨口編了蠍毒,正好和屍檢時發現的毒藥一模一樣。
證據確鑿,李胡沒有辦法為自己辯護,直接被判處死刑。
李胡的母親聽說兒子要死了,每天都上街冤枉。
沒想到,媒人華阿姨的話,讓案子有了轉機。
有一天,華阿姨悄悄地對李胡的母親說:“那天我碰巧聽到劉貴的妻子黃和她的嫂子吵架。
然後黃說,要不是我出面,你就被那個曹洋毀了。 也許他們知道一些事情。
李胡的母親連連感謝她,並立即將這個線索告訴了張志賢。
劉貴是村里有名的貧民家庭,與妻子黃、妹妹劉華、老母親住在一起。
家裡靠種地謀生,但連續兩年收成不好,所以日子過得很慘,劉華長得帥,乖巧能幹,已經到了適婚年齡,卻沒有說過婆婆家。
原因沒什麼,就是他太窮了,黃家心地善良,除了照顧這個家,還要攢錢給劉華做嫁妝。
這天,黃嫂子上山採野菜,路過松林,無意中發現了一小堆麥穗,不知道是被丟棄的還是臨時放在那裡的。
家裡缺糧,劉華建議她把飯帶回去。
黃氏想了一會兒,勸道:“既然食物這麼珍貴,說不定是有人暫時放點東西放在這裡。 我們不要撿起它。 ”
結果,劉華不同意,認為根本沒有人會看到它,於是她把穀物放在籃子裡,用野菜蓋住。
結果,就在他準備起身的時候,曹洋來了,按住籃筐,威脅道,好! 偷了,但我抓住了。
原來,那堆麥穗是曹洋放在這裡的,為了設下圈套,因為他覬覦劉華很久了,到時候會威脅他們。
黃氏見狀,連忙求求放他走,曹洋笑了笑,放你走吧,讓你嫂子陪我住一晚。 否則。。。。。。
黃家怎麼可能同意,劉華還沒結婚,這小子怎麼可能便宜!
誰知曹洋立刻變臉,對黃家拳打腳踢。
劉華只好答應了,這時,黃氏低聲說,她什麼都不懂,你放開她,讓我來。
曹洋看了看黃家,見她還有魅力,味道還不錯,便答應了。
黃讓劉華快跑,然後她拉著曹洋說,我們找個舒服的地方吧,我覺得那片松林不錯。
曹洋一聽,也覺得有道理,於是兩人一起走進了樹林裡。
黃某想耽誤時間,於是提出要去找小傑,可是等了許久又沒人來,黃某怕被發現,只好趕緊往樹林裡跑,才發現曹洋已經縮在地上,不停地痛哭流涕。
黃家見狀,連跑,追上劉華回家,兩人暗自慶幸,沒想到曹洋竟然死了。
張志賢聽了這話,說,這個人真是活該,他逼你的時候是不是喝了酒?
黃說自己確實喝了酒,張志賢立刻帶人去松林檢視,發現衣服還在地上,旁邊還有一棵老松樹,中間已經爛透了,倒進水裡後,竟然爬了出來乙隻大蠍子, 看來,這才是殺死曹洋的罪魁禍首。
官員們嚇壞了,拿起刀砍了一刀,不一會兒蠍子就死了。
案子破了,李胡被釋放了,曹志得知兒子的所作所為後,羞愧難當,灰溜溜地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