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現實中有黑店? 他們用劣質商品或服務攫取大量財富,這種惡行自然會讓他們逍遙法外,這些店家都是在做錘子交易,只要把顧客騙過來,就能製造出各種費用,就算顧客不享受服務,對方也是胡說八道。
2月15日,福建莆田“4S店收取數萬服務費”引發爭議,王女士將事故車送到4S店,保險給出了全額賠償方案,當王女士想把車開走時,4S店不得不收取數萬元的服務費和停車費, 明明對方沒有任何服務,當時停車費翻了一番,這讓她無法接受,但4S店卻說這是行業標準。
王女士說,去年2月,她開車出去被人撞了,交警判斷對方負有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後,她先是想去4S店維修,於是把車放進了4S店,但她一直沒有拆修, 只是把車停在4S店裡,等待保險公司的理賠方案。
可能是保險公司覺得維修費用比整輛車還多,所以保險公司給出了整車賠付的方案,王女士於是想把車開出4S店,沒想到4S店此時竟然不同意, 並要求王女士支付幾萬元的服務和停車費,如果4S店服務合理,但4S店卻沒有提供任何服務,要錢怎麼不好意思?
王女士說自己沒修車,為什麼要給1萬元的服務費,剛開始這家馬自達4S店說停車是5元一小時,其實一天收費300元,完全翻了一番,一開始沒說清楚,事後讓王女士付, 怎麼會有這樣的理由,而且損失評估不是4S店設定的,他們還說要收取10%的服務費,這不妥妥的搶劫?
4S店的工作人員說,這不是停車費的問題,但是一開始他們說要修車,但後來卻沒有修,還產生了服務費,包括接送費、保養費、保險單,都是服務費,至於費用明細, 按10%的總損費收取,這是行業標準。
王女士自然不接受這個理由,她認為是保險公司評估了損失,4S店收取這筆費用不合理,雙方沒有達成協議,還在談判中,這件事情誰是無賴? 王女士把車放在店裡,確實應該給她一定的停車費,但停車費給多少,不能4S店隨意給**。
未按照第一約定的**要求,4S店侵犯了王女士的知情權,4S店收取了10%的服務費,但實際上並沒有提供相應的服務,如果4S店強行收款,可以認定為強制購買和強制銷售,王女士不需要繼續與對方爭辯, 直接起訴,打贏官司,讓對方支付律師費。
有網友表示,既然保險公司全額賠償,王女士就不要這輛車了,反正是保險公司和對方在爭吵,這顯然不行,其實4S店只是想從中賺錢,如果賠款是5萬,4S店可能都拿到了, 而現在4S店只能拿到停車費,他們明明覺得虧了,這種店應該公之於眾,車主們不去,這種流氓店自然是活不下去的,大家怎麼看這件事,下面留言分享大家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