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女士是聚會上關注的焦點,她的美貌和笑容吸引了許多人的目光。 在這次聚會上,她遇到了王,乙個口齒伶俐的男人,經營著一家小公司。 和其他愛情故事一樣,在取得聯絡後,黃女士同意了王的追求,兩人開始了一段戀愛關係。
黃女士沒有穩定的工作,但她有房子和一張信用卡作為應急備用。 生活還不錯。 黃女士和王女士結婚後,她的身份從人變成了妻子,她懷上了王女士的孩子,開始了夫妻子女的生活。
然而,有一天,黃女士突然感覺到王的行為有些不對勁,她開始懷疑王是不是出軌了。 事實是,王某在與黃女士結婚前一年半,因工作原因認識了22歲的趙女士。 王女士比趙女士大幾歲,相貌英俊,口才好,所以幾個月後他們確認了他們的關係。 當時,王女士和黃女士還有一年的結婚時間,所以不算出軌。
王女士和趙女士確認戀情後,王女士繼續與黃女士發展關係,兩人的關係發展迅速。 一年後,王女士和黃女士結婚了,趙女士覺得自己還年輕,不需要急於考慮結婚。 儘管趙女士多次催促王某結婚,但王某總是以各種理由推卸責任,不願結婚。
與此同時,王女士的公司也逐漸走上了正軌,趙女士和王女士要處理的事情也越來越多。 在趙女士的心中,她和王某已經在一起十年了,他們度過了十年的青春和恩情,最終將與王某共度一生。
然而,結果是出乎意料的。 王某突然去世,黃女士對趙女士提起訴訟。 趙女士覺得很委屈,大部分財產都是她和王某辛辛苦苦才得到的,她和王某花了十年的心血,卻換來了十年的欺騙。
梁大爺的觀點:
1.黃女士的選擇是正確的,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她決定接受王某的追求,兩人建立了戀愛關係。 王磊經營一家小公司的能力表明了他的能力和財務穩定性。 黃女士相信王,之所以選擇嫁給他,是因為她看到了王某的潛力和未來發展的可能性。 這是乙個普通的愛情故事,他們結婚並過著丈夫和孩子的生活。 黃女士信任王女士,與他一起為這個家庭付出了很多。
任叔叔的觀點:
1.王的行為是不可原諒的。 在與黃女士約會期間,他與趙女士保持著戀愛關係,這是對黃女士的背叛和欺騙。 王女士欺騙了趙女士十年,讓她一直以為他們最終會結婚。 趙女士因王女士的死和黃女士的訴訟而受到委屈,失去了她和王女士一起辛苦經營的財產。
涉及的法律問題:
1.《婚姻法》第32條規定,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原則是共同財產分割。 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包括雙方共同取得的收入,在離婚時平均分配。
2.如果黃女士能夠證明她在婚後期間參與了家庭財產的管理和經營,她可以要求分得婚姻財產。
3.根據《民法典總則》第121條,婚姻中的配偶有義務對彼此忠誠,相互尊重,並在情感、性和財產關係中捍衛彼此的利益。 如果趙女士能夠證明她不知道王女士與黃女士的關係,她可以主張黃女士侵犯了她在婚姻關係中的權益。
4.有必要根據相關法律和證據判斷黃女士是否能證明王某與趙某在婚姻存續期間存在情感關係,以及趙某是否有權獲得婚姻財產的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