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零食也受到“高學歷”、“某農科院研製”、“某大學研製”的熱潮,成為一些被稱為“綠色健康”的零食的賣點。
這些宣傳是真的嗎?
“學術”食品真的可靠嗎?
最近,我迷上了黛安二娃薯片,又脆又辣,而且味道鮮美。 消費者林林(化名)說:“聽說是雲南省農科院研製的,準備再買一些試試。 她是“學術”美食的資深愛好者,“我之前也點過南京農業大學的黃教授的烤雞,還有湖南農業大學的辣麵。 在琳琳看來,有了科研院所的認可,我覺得這些食品會更靠譜。 有類似想法的消費者並不多。 在社交平台上,不少購買“高學歷”零食的網友表示,他們之所以下單,是因為看到了“農科院”的字樣。
掌握了這個流量密碼,越來越多的“學術”零食開始出現在電商平台上。 除了“農科院”的零食,一些與“農大”相關的零食在網上的銷量也相當高。 比如東北農業大學旗下的“九十農大”的蔬菜卷和三角麵包。 對此,東北農業大學回應稱,這些產品並非由學校生產經營。
遭遇“學術造假”零食我怎樣才能捍衛自己的權利? 法律專家口譯
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單飛躍據說,如果廣告的內容和產品的質量與實際情況不符,如果廣告的內容和產品的質量與實際情況不符,這些行為就構成了對消費者知情權的侵犯。
我國《廣告法》和《電子商務法》均明確要求經營者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不得進行虛假或誤導性的商業促銷活動。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電子商務平台均應當對涉嫌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履行相應的監督管理職責和義務,保護消費者權益。
單飛躍強調,平台尤其要對平台內運營者的相關行為進行相應的監督管理。
法律專家建議消費者在遇到此類事件時要保留證據,向商家或平台索賠,或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科研機構也要主動“打假”。
違法成本低廉,商品真偽難以辨別,使商家“鋌而走險”,利用消費者對科研機構的天然信任,肆意向“桌球機構”和“桌球專家”靠攏。 這種行為雖然在短期內給商家帶來了好處,但從長遠來看,“百害無利”,不僅商家需要承擔侵權責任,而且劉軍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看來,此舉也損害了“被揉搓”的大學和科研機構的學術聲譽,對真正“高學歷”的產品產生了負面影響。 劉俊海認為,一方面,監管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依法行使行政指導權、市場准入權、市場監管權,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規範市場競爭秩序。 另一方面,科研機構也要“證明清白”,主動“打假”,同時“愛惜羽毛”,慎重選擇合作單位。 此外,消費者還需要學會辨別。 在“學術”零食中,有的是“自產自銷”,有的屬於合作研發,有的只提供技術支援。
製片人:民生週刊(ID:msweekly)新**部。
資料**:中國新聞網、中央電視台財經、揚子晚報。
編輯:江雨涵。
責任編輯:劉業業。
主編:崔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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