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的監護制度是保護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合法權益的重要制度,也為監護人的認定提供了法律依據。 監護權的認定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法定監護權。
法定監護權是指法律直接規定的監護權。
中國民法典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贍養和保護父母的義務。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的,由具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順序如下:(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哥哥、姐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經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由下列具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一)配偶; (二)父母及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經被監護人住所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的。
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有撫養、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義務贍養、支援和保護他們。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父母已故或者無監護能力的,依次由下列具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1)祖父母;(二)哥哥、姐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經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依照下列監護人的順序:
a) 配偶;(二)父母及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經被監護人住所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的。
2. 預期監護。
意向監護又稱協議監護,是指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依法通過協議確定監護人,但這種確定繼承人的方法應充分尊重被監護人的意願。
《民法典》第三十條 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約定監護人。 協議確定監護人應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3.指定監護權。
是指由被監護人住所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在監護人確定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的,由未成年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法律規定的有關組織或者民政部門擔任臨時監護人。
遺囑監護權是確定監護人的一種特殊方式,這意味著被監護人是父母的監護人,父母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當監護人是被監護人的父母時,才能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
《民法典》第三十一條 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人民法院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按照被監護人最大利益原則,依法在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員中指定監護人。
根據本條第一款規定指定監護人前,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法律規定的有關組織或者民政部門擔任臨時監護人。
監護人指定後,不得擅自變更; 擅自變更的,不免除指定監護人的責任。
4.委託監護。
法定監護人或者指定監護人因故暫時不能行使監護權的,可以將部分或者全部監護職責委託他人履行。
《民法典》第三十四條 監護人的職責是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犯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因突發事件等突發事件,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生活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委託監護只是臨時措施,法定監護人仍需承擔相應的監護責任。 父母雖已將兒子託付給他人,但仍是法定監護人,委託他人履行監護職責不能免除其父母監護責任,父母應承擔民事責任,並負責賠償受害人的一切損失。
委託監護人的過錯,應當以疏忽監管職責為依據。 在履行監督義務的過失判斷中,應堅持“逐案判斷”原則和“權衡利益”原則。 施尚寬先生認為,對監督責任的判斷“不僅履行了一般的監督義務,而且在有害行為的特殊情況下,監督也是必要的,這樣才能免除過失責任......此外,監督疏忽應以有害行為發生的時間為依據。 也就是說,此時是否需要妥善管理該人並履行其監督職責”。 (石尚寬:《義務法通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184-185頁。 由於被監護人“實施危害行為的時間”的具體情況差異很大,很難對委託監護人的監管義務作出一般性規定,只能根據每個案件的情況綜合判斷,同時兼顧被害人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等因素, 被監護人自身特徵(年齡、性格、過往表現)、健康自由發展空間、教育義務的履行情況、履行委託監護人的費用。同時,在考慮受託人的責任時,還應根據委託合同是否支付等因素確定受託人的責任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