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1 月。
日照路派出所戶口登記員。
為男性申請身份證時。
該男子的資訊被發現不尋常。
她感覺到有些不對勁。
說收藏品的**有問題。
讓值班警察過來檢查。
值班的警察立刻明白了。
悄悄地悄悄地請求增援。
考慮到大廳裡還有其他人處理業務。
防止事故發生。
值班警察以此為藉口穩定了該男子。
對不起,系統有問題。
*可能需要重新獲取。
你耐心等待”。
收到增援資訊後。
兩名值班人員。
1分鐘內到達現場。
劉被當場逮捕。
經調查,劉某被懷疑。
協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
是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
被列為網路逃犯。
目前,劉某已移交給黃島**。
雖然我們在服務視窗工作,但在面對犯罪分子時,我們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為勇敢機智的警察點讚! 網友紛紛留言點讚。
什麼是協助和教唆罪? “助信”罪是指協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的協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主要是指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提供網際網絡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宣傳等協助的犯罪行為, 支付和結算等 “協助信託”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在助教信任的活動中,大多是租房、銀行卡、刷卡行為。 為了逃避公安機關的調查,**會用別人登記的**卡進行業務往來,將贓款轉入他人登記的銀行卡上“洗”後方可轉入自己的賬戶,大量盜用或購買他人的銀行卡, 手機卡、網際網絡賬戶,成為洗錢和逃避調查的工具,持卡人本人也會涉嫌協助信任罪,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提醒請勿出租、借出、**
身份證、銀行卡、**卡。
以及微信和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不知情,不參與,不了解法律不是魯莽的藉口
拒租、拒借、**卡、銀行卡及網上賬戶均不涉嫌詐騙**! 山東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