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線上直播以直觀的產品功能展示、優惠的市場、主播口碑支援越來越受歡迎。 各大線上平台也使用線上主播來增加產品銷量。 隨著線上直播模式的普及,各大線上平台及相關線上主播也在不斷調整直播方式,不再侷限於前期簡單的產品介紹,而是結合產品本身的屬性和特點,提供額外的直播銷售服務。 例如,在進行美食直播時,主播選擇介紹相關美食等內容的開發過程,極大地豐富了消費者在直播間的購物體驗。 除了傳統的電商平台,一些品牌廠商還開通了商品直播模式,國內行業形成了多元化主體參與的直播體系。
從現有的直播行業來看,直播交易佔比持續上公升,很多商家也把直播作為其營銷活動的重要渠道之一。 直播之所以能刺激消費,是因為這種營銷模式打破了物理邊界壁壘,通過線上主播的營銷策略,消費者可以自發產生購物意向。
直播帶動消費的作用主要通過四個方面來實現:一是針對特定產品營造營銷場景氛圍。 很多線上直播間及其主播通常通過問答互動、運氣**等方式吸引消費者留在直播間進行銷售活動,再加上**免費折扣等方式,不斷提高直播間的知名度,再加上在後台利用大資料等工具,在直播時成功推廣產品廣播室最受歡迎,消費者的注意力也最集中。二是拉近與消費者的距離。 線上直播間通常用比較親切的名字來減少線上的疏離感,在高階水平上與消費者溝通互動,形成積極的消費感知,進而引發情感共鳴,促使消費者主動消費。 三是顛覆線下銷售活動的單一性。 越來越多的直播不再滿足於簡單的產品介紹,開始嘗試引入與產品相關的文化知識。 與傳統線下銷售活動相比,直播的附加模式更加廣泛,“消費+明星”、“消費+明星”、“消費+業績”等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將傳統營銷活動轉變為新的社會消費融合活動。 第四,賣方的身份變成了好東西的分享者。 直播最常見的形式是網路主播以自身的使用者體驗為例,通過主播在一定時期內形成的口碑,向消費者推薦產品更有說服力,這也大大解決了消費者在海量產品廣告中篩選的問題。
直播已經成為拉動消費的重要工具,但這並不意味著相關行業活動已經形成了良好健康的生態環境。 在某些情況下,一些主播和直播間的不良行為可能會降低消費者的消費意願,甚至影響相關廠商的品牌價值。 **國家網際網絡資訊辦公室(CAC)也將網路直播作為“明確行動”的重點監管物件,因為一些直播間或主播欺騙消費者,惡意炒作營銷,嚴重影響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不利於直播行業的長遠發展。
在看到線上主播收益快、門檻低等優勢後,很多人投身於線上直播活動,但主播和非主播的營銷表現卻遙遙領先。 就算是頂級主播,排名靠前的主播和排名靠後的主播在營銷流量上的差距往往要幾十倍。 一些頂級主播並沒有真正在流量經濟中發揮良性作用,不利於直播的長遠發展。 此外,網路直播行業模板化、同質化的直播內容難以持續調動消費者的購物意向,由於缺乏創新的直播模式,難以達到預期的消費效果。
為防止直播行業出現“劣幣趕好錢”問題,推動社會經濟增長新動能,監管部門在實施相關扶持保障政策的過程中,還需要建立網路直播配套監管模式。 一方面鼓勵行業自主探索直播帶貨新內容、新方式,充分發揮直播營銷與其他商業活動相結合的作用,增強消費刺激效果; 另一方面,禁止各種違法不良的線上直播活動,有效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創新直播內容,協調線上線下營銷活動。 面對同質化的直播活動,有必要對現有的直播模式進行創新,摒棄“誰紅誰就模仿誰”的簡單商業邏輯。 因此,行業未來方向應突出差異化、多元化的特點,豐富直播內容,結合不同的網路資訊服務模式,通過直播內容的趣味性和親民性來聚集使用者流量,從而帶動更多的線上消費活動。
以消費者個性化需求為導向,創新多樣化的帶貨形式。 面對直播行為同質化日益明顯的現實問題,平台和主播應更加明確各自的直播優勢和特點,創新直播內容,將傳統營銷宣傳與文化知識、表演活動、製作技術等知識講解有機結合,提公升直播的趣味性和親民性。 注重使用者的消費體驗,靈活展示產品功能和品質,將直播的形式與不同年齡段人群的興趣和喜好相結合,為產品的人實現既個性化的產品定製,又實現個性化的服務定製。
築牢產品質量保證,提供優質的銷售服務。 如果不能保證產品的質量,直播只會降低消費者的消費意願。 在現有的直播成功案例中,過硬的產品質量和優質的售後服務是吸引消費者的唯一法寶。 在銷售活動中,主播和企業樹立的“好、好”的品牌口碑是直播帶動消費的核心驅動力。 因此,主播及其營銷團隊不僅要嚴格控制產品質量審查,而且不應將假冒偽劣產品納入帶貨範圍; 我們還應該注重售後服務,及時解決消費者的疑慮,解決產品質量問題。 同時,監管部門也要嚴格落實產品質量保證監管措施,重點監管頭主帶貨行為,嚴厲打擊假冒偽劣產品行為。
*:學習時間。
評論:李晨雪。
辮子發:李沛。
材料安排:陳卓、石嬌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