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產階級也受到虐待和違法行為
漢代社會有乙個特殊的群體——奴僕和女僕。 他們地位低下,完全依靠為他人服務來維持生計。 奴隸和女僕的生活條件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們的主人。
如果主人性格善良,他們的生活可能會相對舒適; 如果主人是卑鄙和暴力的,他們的生活可能會非常困難。 在歷史上,經常有奴隸和女僕被對待甚至被殺的案例,有些朝代甚至有法律規定,將主人作為奴隸起訴被視為大叛亂罪。
這導致人們普遍認為奴隸沒有尊嚴或權利,生死完全由他人控制。 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 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讓我們以漢代的奴僕和女僕為例,看看他們是如何生活的。 在漢代,奴僕和女僕主要分為兩類:官奴和私奴。 官奴僕和女僕主要指政府擁有的奴僕和女僕,**廣義上包括那些因家庭犯罪而捲入奴婢的人,如漢武帝時期的巫獄中,李廣禮的妻子和孩子被納入政府,成為官奴和女僕。
此外,罪犯的社群也可能被帶入政府作為奴隸。 比如《漢書王莽傳》記載:“敢偷錢和偏佈貨,吳人不知要不養,也不列入官奴碑。 ”
張玄版的李夫人的官奴和女僕在廣泛的領域工作,包括冶煉、各種政府雜務和為宮廷飼養寵物。 這些官員和奴隸的生活費都是由政府提供的,但這無疑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到了漢代,官奴婢可以免於成為平民,因為官奴僕丫鬟需要“向好人徵稅,年費五六十萬”,這是一筆巨大的成本。
奴隸和僕人可以買賣,也可以獎勵給官僚和貴族。 趙非煙原本是官奴,後來被送給了楊雅公主,楊雅公主派人教她唱歌跳舞。
因為美貌和出色的歌舞功藝,趙飛燕最終得到了成帝的寵愛,成為了皇后。
在古代社會,皇帝、貴族、官僚、商人、地主和一些經濟條件較好的平民往往擁有一些私人奴隸和女僕。 這些奴隸通常在家庭中服役,但有些也用於農業、手工業和商業活動。
據統計,卓文君的父親曾經擁有800名奴僕和女僕,其中有一部分是用來煉鐵的。 私人奴隸和女僕的**非常廣泛。 一些原本是農民的農民,由於自然災害和人為災害,被迫破產,不得不賣身為奴隸。
其他人則在戰爭時期被販賣為奴隸。 比如溫皇后竇一芳的弟弟竇光國,四五歲就被掠奪賣為奴,直到竇成為皇后,姐弟倆才有機會認識對方。
總的來說,私人奴隸在古代社會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他們不僅是貴族和商人的助手,也是農民和工匠的勞動者。
然而,他們的存在也反映了古代社會的階級分化和不公正。
在《美人心機》中,我們了解到竇一芳的私奴也有機會成為妾室。 一是主人主動放,二是與主人生兒育女的婢女在主人死後可以解除奴隸身份,三是主人死後,如果沒有合法繼承人, 奴婢可以免除妾妾的地位。
此外,漢代法律也允許奴隸贖回自己為妾,但這個過程對大多數奴隸來說幾乎是不可能的。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漢代的奴僕和女僕享有許多權利,首先是生命權。
在秦朝,主人可以告官後殺奴,但在漢朝,主人不能隨意殺死奴僕或侍女,殺傷奴僕和侍女是依法懲處的。 如果奴隸或女僕被釋放,奴隸成為奴隸或女僕,那就是犯罪。
例如,當他成為皇帝時,蒲侯蘇義被廢黜,因為“他贖回了自己作為僕人後,認為自己是僕人”。
在劉秀那個時代的社會,奴僕和女僕的生命權和性權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保護。 法律規定嚴格執行,比如丞相魏襄府邸的侍女宣帝因過錯自殺,京照尹昭廣漢懷疑是丞相夫人殺了她,於是就曝光了此事。
東漢時期,洛陽下令朱良嚴懲殺害奴隸的普通僕人範峰的妻子。 在性權利方面,漢代法律禁止主人與僕人通姦,有官僚和貴族因此被定罪的記錄,例如張安石,他因掩蓋僕人為下屬強姦的罪名而受到懲罰。
夏侯破因為與父親的婢女通姦而自殺,這再次證明了當時社會對奴僕和女僕權利的尊重和保護。
周麗琪飾演漢朝的平陽公主,表明了當時社會對奴隸結婚權的認可,即使他們屬於下層階級,也可以嫁給其他階級的人。
這種現象在皇室社會中非常普遍,比如魏子福曾經是平陽公主府的歌手,後來被武帝寵愛,立為皇后; 趙非煙原本是官吏,後來被送給楊公主家當私奴,但最終成功當上了皇后。
所以,即使在漢代,奴婢也有結婚的權利,這表明社會尊重和容忍個人的選擇。
漢代,即使是官僚貴族家的婢女,也有機會嫁給別人。 袁昂當吳國丞相時,他的丫鬟與屬下有染,袁昂不僅沒有懲罰兩人,還把婢女送給了丞下,讓她們結婚。
同樣,霍光的妻子原本也只是霍家的一名丫鬟。 華欣廉潔,曹丕曾多次賞賞臣和丫鬟,但華沒有收留,而是全部娶了她們。
這說明漢代奴婢的婚姻並沒有受到過多的地位限制,一方面是因為當時的社會氛圍比較寬鬆,另一方面是因為漢代的奴婢並不是純粹的“貨”,她們作為“人”也享有一定的權利。
寇振海版的霍光,再一次強調了健康權的重要性。 在漢代,官吏、奴僕、侍女的衣食必備,否則主事人必受懲罰。 即使是私人奴隸和女僕也因其健康權而受到重視。
歷史上有很多主人要求醫生為他們的奴隸和女僕進行醫療檢查或治療的例子。 比如《史記》中記載,春雨衣奉命前往濟北宮診斷和治療疾病,其中不乏許多婢女。
這樣做可能是為了調整他們的工作強度或根據奴隸的身體狀況留下來。 如果檢查中出現問題,主持人也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比如春雨衣,就是背痛腰痠背痛的姬北王**的侍女。 相反,對奴隸和女僕健康權的不尊重受到譴責。 例如,昌邑王劉鶴在繼位僅27天後就被廢黜,回到昌邑居住,並被囚禁。
山陽太守張暢去拜訪,聊天間劉鶴對張暢說:“中國人守園,病者不治,傷者不合法,想死。 “也就是說,看守墳墓的奴僕和女僕生病了不需要治療,那些在爭鬥中受傷的人不應該受到懲罰,這樣他們就可以迅速死去。
這種行為明顯缺乏仁義,因此,張昌評價自己“才德樂於亂死,從未見過仁義”,認為自己沒有仁義,皇位被廢止是注定的。
因此,尊重和保護奴隸和女僕的健康權是人道和道德的最基本要求。
漢代奴僕丫鬟:並非全部在牛馬市上出售,生活條件因人而異 漢代的奴僕丫鬟並非都像牛馬一樣在市場上買賣。 據龔宇介紹,有的官奴僕享有特權,可以“遊拱門”,“坐衣”,“遊玩遊玩”。
而董賢家的奴婢,因為主人的權勢,一次性得到十萬元的賞賜,成了小康家庭,堪比“一人得道,雞狗**”,然而,漢代奴僕丫鬟的生活卻並非一帆風順。
有私奴和女僕,甚至充當威望,眼裡沒有人。 原家的奴隸與屠夫發生口角,直接砍了他。 而霍家奴和御史魏湘家奴在路上爭吵不休,霍家奴更是跑到魏家大鬧,逼迫魏湘口頭懇求才停下來。
一般來說,漢代的奴僕和女僕的法律地位並不高,但她們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這也是為什麼許多破產或流離失所的人願意將自己賣為奴隸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