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事實挖掘認知的真相,用認知洞察事實的本質。 大家好,這裡是“超級大腦理論”。
說到真相,我們都希望真相掌握在我們手中,我們都希望世界以真相運作。 然而,在現實世界中,我們不得不承認這個事實。 真相只是一種理想的期望,要形成對真相的統一認知太難了。
真相在現實世界中是合乎邏輯的,只有遵循真相的邏輯,才能解決真相難以統一的問題。 重要的是要看到我說的是真理的統一性,而不是它必須是真理。
真理之所以是真理,只有四個原因:
一是客觀事實清楚,客觀事實全面,客觀事實無資訊線索遺漏。
客觀事實是解決真理問題最根本的切入點。 任何看法都是根據從客觀事實中獲得的資訊來判斷的。 因此,只要客觀事實清楚、全面,客觀事實就沒有遺漏。 那麼,在客觀事實方面,每個人都可以得到乙個統一的認知真相。 除了客觀事實之外,是否還有其他影響並不重要,畢竟一切都是基於事實的。 乙個法律案件的判決就是這樣,它只看事實證據和相關法律法規,不關心案件本身以外的事情,包括誘發案件的因素。 同樣,所有的真理都是一種認知,很難統一所有的認知。 要證明所謂誘發因素的真實性,確實不容易。
其次,與真相相關的人給出相同的結果。
如果真相只涉及相關人員,沒有其他人參與,那麼只要這些人對與真相相關的客觀事實表達了相同的感知,並且沒有其他事實證據證明他們所表達的認知是錯誤的,那麼他們所表達的認知也會成為真相。
其實不一定非要有同樣的認知,只要他們的“口徑一樣”,那麼他們所說的、看到的、判斷的就是真相,除非有人“有缺陷”。
因此,除非有人提供新的線索,可以拆解當事人給出的“真相”,否則真相就是真相。 別人能得到的,就是這個真理的結果。
第三,只有乙個真理在傳播,沒有其他真理在湧現。
不管每個人的認知差異如何,如果在乙個客觀事實中,你所接觸的所有人只有乙個資訊,那麼這個資訊就是真理,而且只有乙個真理。 這是一群金子,三個人變成乙隻老虎。
第四,當隱藏的真相沒有被發現時,剩下的就是真相。
我們熟悉的各種謊言和偽造就是這種情況。 不管說謊或偽造的目的是什麼,只要他的謊言不被揭穿,只要他的偽造不被發現,他的一切言行都是正確和真實的。 就像**一樣,只要他不因犯罪而被捕,他所傳達的正直和自律就是他的真相。
所有能夠干擾競爭的人也可以干擾真相,凡是能達成交易的東西,也可以促成可以達成真相交易的交易。 因此,在真相面前,往往會出現“知者不言而喻”的現象。 這是古往今來的生存智慧。 你我身邊不會缺少這樣充滿生存智慧的人。 他們知道很多,也非常善於使用它們,但你必須小心,不要讓這些人成為你的朋友、導師、親戚或愛人。
任何能做到“知道但不說話”的人都缺乏對人的感情。 尤其是對於還能做到“知不說”的朋友、親戚和戀人,更要警惕。 也許他們會給你點播,但他們不會給你乙個解釋,乙個明確的解釋,也沒有給你任何方法和指導。 這種人可以眼睜睜地看著你“死去”,然後說:“可惜了,你還年輕。 所以,如果你在你身邊找到這樣的人,他可以成為你的臨時伴侶、同事或伴侶,但你不要一味地把自己的情緒放到過去,否則你就是在做一件自欺欺人的事情,輕,你只是在浪費一些真情實感,沉重,也許他會粉碎你的三觀,你只是他利用的工具。
在追求成功和幸福的過程中,我們必然會遇到許多關於真理的問題。 至於真相,我們誰也不知道,面對客觀事實,我們會做出什麼樣的認知判斷和行為選擇。 只是我們需要對自己的認知有這種理解
1.我的認知至少現在是正確的,我會一直堅持自己的認知,直到證明我的認知是有偏見的。 但我不能否認別人的認知是錯誤的,我不能因為和別人的認知不同而產生認知碰撞情緒。
2.因為我的認知可能有偏頗,所以面對別人不同的認知,這是我學習的機會,試著從自己的認知思維中看出以前的客觀事實,是否會有不同的發現。 此外,你也應該學習更多的相關知識,以彌補你的認知不足。 所謂善,如流,僅此而已。 但有一件事要小心,不要因為你的好意而被別人利用。 因此,仍然需要能夠識別你所看到和聽到的那些認知背後是否存在傷害自己的可能。
3.不要沉迷於真相,至少不要以傷害自己為代價。 “知而不言而喻”的人,未必能成為朋友、良師益友、親人和戀人,但至少是人生的一種智慧。 因為你不僅是你自己,而且你身邊也有你關心的人。 因此,為了自己的責任和自己,你需要有意識地把知識和真理當作工具,而不是去追求。
4、對於乙個不以客觀事實為依據表達認知的人,只能以客觀事實為依據的認知來打敗自己,只有在這個客觀事實中才能贏得戰場,絕不能被對方拉到新的戰場。 同時,要提防這樣的人。
5、對於那些用客觀事實表達認知,但有刻意保留或刻意引導的人,不要想著暴露他們,不要想著打敗他們,如果什麼都沒發生,就可以安全了。 一方面,他們可能不得不這樣做,而你的揭穿可能會給對方帶來他們想要避免的麻煩。 一方面,你的揭穿可能會得罪他們,收穫他們的算計,將來報復你。
那麼,這個社會有真相嗎? 是與否,一切都取決於面對真相的具體情況,以及所有參與其中的人的選擇。 真理發生在客觀事實中,但決定人們對真理的說服力的是真理的“權威”宣告者。 沒有這種“權威”,任何人都可以說他們所知道的就是真相。 至於權威播音員說的到底是不是真話,還是那句話,除非出現另乙個真話。
用事實挖掘認知的真相,用認知洞察事實的本質。 本期《超級腦談》就到這裡,我們下期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