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農業農村廳印發《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加快培育區域農機服務中心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自2024年2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包括4個部分, 加快培育區域農機服務中心,提高農機機械化生產和農機作業防災救災應急能力。
《實施意見》提出,到2026年,全省培育省級區域農機服務中心20個以上,市級區域農機服務中心40個以上,縣級區域農機服務中心120個以上。 在全省內,培育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指揮高效、主導產業各環節全機械化覆蓋、糧食和農產品重要產區各鄉鎮全覆蓋的區域農機服務中心網路。
如何培育區域農機服務中心? 《實施意見》提出合理規劃布局、多主體參與、加強裝備團隊支撐、增強應急處置能力、規範執行機制五項要求。
在區域農機服務中心規劃布局方面,《實施意見》提出,要綜合考慮行業、區域、災害形勢、地形等多種因素,重點提公升珠三角和粵東東部西部、粵北部區域機械化生產和防災減災能力。 原則上優先加快糧食生產功能區、旱澇易發區、沿海颱風災區、丘陵山區加快種植步伐和集約化耕作。
在主體參與建設和運營方面,《實施意見》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提出重點培育和支援省級“全機械化+綜合農業”服務聯合體、省級以上農戶(農機)專業合作社示範社、農機作業服務企業, 農機應急運營服務隊和符合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參與區域農機服務中心的遴選認定,鼓勵供銷、農墾、涉農國有企業、農機生產銷售企業等涉農單位參與建設運營。
《實施意見》圍繞提公升農機化生產和農機作業防災救災應急能力,提出支援區域農機服務中心合理配置正常和應急兩用機械生產和應急裝置,安裝北斗定位、執行監控等智慧型裝置,提高農機作業的保障能力。農業生產和應急裝置。加強機庫和維修設施建設,打造優秀實力雄厚的“級應急兩用”農機作業隊伍,加大農機使用一線“土專家”的培育和使用力度。
在提公升應急能力方面,《實施意見》明確,要充分利用農業防災救災資金,支援區域農機服務中心組建常態化農機應急行動服務隊伍,開展農機防災救災應急行動。 鼓勵服務團隊在自願的基礎上納入農機排程系統,接受農農部門統一排程,參與應急響應。 支援區域農機服務中心開展跨區域應急防災救災支援,支援以區域農機服務中心為重點的農機技術力量上山巡視服務指導。
《實施意見》還對區域農機服務中心培育發展的管理制度、執行服務技術、服務收費等運營管理制度提出了規範化要求,鼓勵區域農機服務中心通過資訊化管理方式開展生產託管、跨區域運營等多種服務模式; 從而促進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的有機聯絡。
此外,《實施意見》從加大政策支援力度、規範標識管理、公示示範、強化管理服務等方面提出了工作措施,從自願申報、擇優推薦、專家評審、公示等方面對區域農機服務中心公選認定程式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