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我國未依法徵用的集體土地不能拍賣,只有國有土地可以直接拍賣。 徵收集體土地,應當在徵用土地計畫批准後,依照法定程式,經被徵用土地所在地市、縣級人民批准。
我在自己的房子裡住得很好,但突然有一天我被告知我的集體土地被拍賣了。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普通人心中都有疑惑:我還領著糧食補貼,我的房子還過得好,為什麼國土部門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拍賣了我們的集體土地?
那麼,土地部門是否有權直接拍賣集體土地呢?
集體土地莫名其妙地拍賣,補償方案公布:每畝20004畝,地上1650株幼苗。
客戶陳先生在諮詢拆遷律師時表示,他所在村曾遭遇集體徵地,村民團體有49畝以上土地,在村民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當地土地局拍賣。 之後,還給出了補償計畫,每畝土地20004畝,地上1650棵苗。
給的補償太低了! 陳先生說:“我們當時也去查了一下,根據我省15年出具的徵地補償檔案,補償標準是每畝34650。 但都是2019年,給的補償沒有四年前那麼高,而且這幾年物價漲了這麼多,我們怎麼能接受這樣的補償呢? ”
律師分析:未依法徵用的集體土地不能拍賣
只有國有土地徵用才能直接拍賣徵收集體土地,應當在徵用土地計畫批准後,依照法定程式,經被徵用土地所在地市、縣級人民批准。
但是,土地局拍賣了集體土地,並沒有在拍賣前公布,而是在陳先生和其他村民不知情的情況下直接拍賣了村民群體的集體土地,屬於非法徵用程式。
補償標準不合理,應按最新標準進行補償
在上述案例中,徵收人制定了每畝土地20004畝、地產1650株苗木的補償標準。 聽起來確實有很多。 但是,與陳先生了解到的15年省級**薪酬標準相比,要低得多。 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如果補償標準已經公布,那麼補償標準將至少在2015年之前公布。
早在2010年,國土資源部就明確表示:各地要建立徵地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地方人均收入增速,每2-3年調整一次徵地補償標準,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
那麼,對於陳先生的賠償,至少要按照最近兩三年的賠償標準進行賠償,而且賠償標準肯定會高於15年的賠償標準。
所以如果我們的徵用者發現集體土地被拍賣了,我們將得到什麼救濟?可以做些什麼?針對此類拍賣等行為,被徵用人可以採取哪些法律途徑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破壞律師的建議是,可以通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進行抗辯我們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