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評論,平均每篇文章兩分鐘?
侯凱佳. 閻振清的書法一直是我研究和關注的物件。 目前,關於閻振清正規書法的研究成果很多,近年來涉足嚴振清“破體”書法研究的人也不少,但我覺得對嚴振清草書的研究還欠缺。 於是,我寫了一篇文章,叫《嚴振清在草書中的辨別》。 正好湖南省書法法院將舉辦一場關於研究燕提書法風格的專題學術交流活動,將向全國各地徵集。 我剛剛提交了。
不久前,學術**評議公布,不起眼的論文沒有成功。 我關注了這篇學術評論的報道過程:“總共收到了73篇文章。 9:00-12:00,進行第一次評估。 所有參賽作品均經過評委逐一審核,每位評委在初評表上以簽名形式投票(獲得兩票者入圍),不符合要求,有疑問的評委也簽署評論,經過評委們的辛勤努力,51篇文章入圍決賽。 可以看出,在3個小時內,評委們要評審73篇文章,還要對入圍名單進行簽名、寫評論、討論和決定等,平均每篇評審時間差不多是兩分鐘。 你能在兩分鐘內讀完5000個單詞嗎? 反正我沒有能力做到這一點。 我一般知道這個學術**評審聘請的評委,事後評審情況也不難理解。 據悉,有評委認為我寫的文章“跑題了”,所以在初評中就贏了。 這讓我有點困惑,我怎麼能跑題呢?
湖南省書法法院對此次活動做了認真的安排,比如聘請了一位著名的書法理論家擔任學術主持人。 評委都是學術界有影響力的理論家。 並聘請專人成立審查監督監督小組,對審查活動進行監督審查。 而且,審稿的學術**採用假名制,隱瞞作者身份資訊進行盲評,最後對被評審的**影印件進行核對,這是學術評審中的規範性措施,是多年來學術評審中評審機制不斷完善的結果。 湖南省書院的這些安排值得稱讚。 不過,此次檢討也暴露出,現行的學術評審機制,如評審時間的安排,仍有改進的空間。 學術評審有別於其他評審工作,它有自己的特點,它是一項細緻的工作,需要有寬鬆的評審時間,不能短小精悍,不能平淡無奇,不能過於激烈。
這次參加《書法湖翔》學術**的投稿,初期評審受挫,有些遺憾。 但是,我發現目前的學術評審機制還有改進的餘地,如果這個問題能夠在以後的類似活動中得到改進和有效解決,對我來說將是乙個很大的收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