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底,廣東省清遠市發生一起涉及理想L7的重大交通事故。 理想情況下,汽車駕駛資料及線路和記錄儀**的披露是否涉嫌侵犯駕駛員私隱? 智慧型網聯汽車事故分析過程中可能出現哪些資料合規問題? Zhiding.com 採訪了望衡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韓婷律師,她認為理想汽車發布的駕駛資料和**不屬於私隱範圍,但她呼籲相關部門加快出台智慧型網聯汽車黑匣子相關法規和標準。
Zhiding.com:事件涉及哪些個人資訊? 是私隱嗎?
韓婷:在“理想L7清遠車禍”發生後,理想發布了兩條與事件相關的微博。 第一條微博公布了車速(178公里/小時和96公里/小時)和駕駛行為(制動措施); 第二條微博公布了行車記錄儀**,它沒有聲音,也沒有顯示司機的行蹤和精確的定位資訊。 我們認為,上述資訊是駕駛員的個人資訊並構成資料,但不是私人的,因為**中披露的內容與駕駛員的私人活動或私人資訊無關。
Zhiding.com:理想收集、發布上述個人資訊資料是否有法律依據?
韓婷:Ideal在公開報告中提到,速度和駕駛行為資料來自車輛的背景,因此這些資料應該由Ideal收集。 汽車公司是否有權處理此類資料,即收集、使用和披露資料,取決於汽車公司與使用者之間是否有協議。 我們目前不知道使用者是否簽署了包含同意資料處理的協議,因此我們無法確定理想的資料收集和披露的合法性。
關於行車記錄儀**,我們推測它們可能不適合收藏,因為行車記錄儀通常不連線網際網絡,如果被收集,行車記錄儀的儲存成本對於車企來說會非常高,法律風險會很高。 至於理想的汽車行車記錄儀從何而來**,還有待進一步了解。
Zhiding.com:事故發生後,誰應該處理資料?
韓婷:這個問題很複雜,不僅在裝置和技術方面,而且在權屬和權利方面。
通常,交通事故發生後,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資料進行處理,確定事故責任。 目前,我國尚無針對性、詳細的智慧型網聯車輛事故相關資料處理法律規定。 我們相信,隨著法規和標準的進一步完善,這個問題的答案將變得清晰,特別是在未來事件資料記錄器(“EDR”或“黑匣子”)的應用中。
事故涉及的L7是具有輔助駕駛功能的智慧型網聯汽車,可以達到L2級,即“有條件自動駕駛”。 對於未來具有輔助駕駛甚至更高階別自動駕駛功能的聯網汽車,事故分析將嚴重依賴黑匣子。
目前我國尚無關於汽車黑匣子的強制性規定,但2021年4月7日,工信部發布了《智慧型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接入管理指南(試行)》草案。 《徵求意見稿》第八條規定,“智慧型網聯汽車產品應當具備事件資料記錄和自動駕駛資料儲存功能,收集和記錄的資料至少應當包括駕駛自動化系統的執行狀態、駕駛員狀態、駕駛環境資訊、車輛控制資訊等,並應當滿足相關效能和安全要求,以保證裝置記錄資料的完整性。事故。 從這句話可以看出,自動駕駛汽車的資料記錄和儲存功能應該由車內的“裝置”來完成,而不是通過網路將資料上傳到雲系統或車企。 簡而言之,如果發布指南,每輛聯網汽車的車輛中都應該有乙個黑匣子。
《汽車資料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提倡車內處理原則,即除非確有需要,否則不向車外提供資料。 基於此,我們可以預見,智慧型網聯汽車在安裝黑匣子後可以傳回車企的資料型別可能會進一步受到法規的限制。
除了資料收集之外,還有許多與黑匣子相關的問題:誰應該控制它們,以及汽車公司是否有權訪問黑匣子的密碼或讀取許可權; 在什麼條件下和誰來開啟黑匣子,使用者是否同意可以預設; 如果交管部門或第三方機構不具備處理資料的環境或能力,車企能否進行事故分析; 如果車企得到的分析結論被使用者質疑,如何解決等等。 預計未來將出台更多針對性的法規和標準來解決上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