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2月6日電(記者 張旭)警惕新型“虛假電影投資”現象。
新華社記者梁軍、胡偉杰。
有明星主演,票房預計7億元,投資120萬元收益可達......400萬元聽上去像是這麼誘人的電影投資專案,其實是**,全國有3000多人上當受騙,涉及金額為6超過5億元。
蘭州**近日公開徵集一起影視投資詐騙案線索,涉及4家公司、12部影片。 這種新型欺詐非常隱蔽,許多受害者在被騙後仍然蒙在鼓裡。 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並揭開了真相。
涉及3,000多名受害者,涉及金額為6超過5億元。
日前,蘭州市人民檢察院、蘭州市公安局聯合發布通知,公開徵集影視投資詐騙案線索。 共有4家公司和12部電影參與,其中5部電影已經上映。
2022年,蘭州**偵破了一起由李某某牽頭的影視投資詐騙案。 犯罪團夥精心設計安排劇本吸引投資人投資**,然後誇大影片的製作成本和預期票房收入,引導投資者購買影片的“收益分成”; 他們只用這筆錢的一小部分來支付電影製片人購買股票的費用,而大部分錢都分布在多個銀行賬戶中,供犯罪分子揮霍。
在多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專案組在北京、深圳、東莞等地搗毀了多個窩點,當場查獲了大量電腦、手機、虛假合同和劇本,本案主要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繩之以法。
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院起訴,移送審查起訴45人,全國分批被害人3000餘人,涉案金額為6人超過5億元。
據蘭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三大隊民警龐傑介紹,詐騙團夥交叉持股四家公司,早在2019年就開始實施詐騙,被害人被騙700多元。
2022年,蘭州**首次發布案件線索徵集通知。 由於受害人遍布全國各地,受害人數量眾多,為有效、準確地控告犯罪,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權益,**今年1月,再次與檢察院一起,向公眾徵集該團夥違法犯罪的線索。
2022年,調查人員將嫌疑人押解回蘭州。 (圖片由蘭州市公安局提供)
揭開電影投資欺詐套路的秘密
*據介紹,本案是一起涉及新業態、新領域、新方法的詐騙案,具有很強的欺騙性。
據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介紹,他們聘請了一家推廣公司為他們吸引受害者,推廣公司派人在各種**票投微信群、QQ群中扮演專業推薦“導師”的角色; 他們推薦的**第二天會漲,有的會連續漲好幾天,以贏得受害者的信任。
後期,“導師”以**下調為藉口,收入變少,風險增加,被引導到電影專案投資上。 這位“導師”自稱在影視行業有人脈,電影上映後收入會是影視界的數倍,同時誇大了電影製作成本。 為了欺騙信任,“導師”帶領學生來到北京,名義上是去參觀國內大型影視公司,但實際上只允許對外拍攝一些。
某電影原投資4000萬元,嫌疑人購買了部分股份; 然而,當他與受害人簽訂協議時,他多次誇大了總投資,並以這種方式進行詐騙。 龐傑說。
李某某供述,以某部電影為例,他的八公釐文化公司投資2210萬元,獲得45%的股份。 在向投資人宣傳時,他聲稱這部電影的總投資是22億元,從670名投資者那裡籌集了7000萬元; 一小部分欺詐金額用於支付電影製片人購買股份,剩餘金額用於欺詐性操作和個人揮霍。
來自蘭州的林女士是受害者。 她投資了120萬元拍了一部電影。 當時他們說有明星主演,票房預計7億元。 如果電影的票房能達到7億元,收入就能達到400萬元。 但電影上映後,票房卻不到百萬元。 ”
與常見的詐騙案相比,這起案件更具迷惑性和欺騙性——受害人投資的影視專案是真實的,很多電影已經上映; 詐騙團夥持有的影視公司也是正式成立的公司,與電影製片人簽訂的合同也是真實有效的; 然而,在與投資方簽訂的協議中,所稱的投資金額遠遠超過了該片的實際投資金額,因此涉嫌欺詐。
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副局長何曉東表示,這種詐騙犯罪很難被群眾識別,被害人認為投資失敗,報案的人少了,全國主動向公安機關舉報的人數不到100人。
謹防潛伏在電影業的陷阱
何曉東介紹,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加大追回資金力度,深入挖掘犯罪嫌疑人名下的財產和各類賬戶,對大量可疑資金特別是大額現金提取情況進行逐一調查。
記者查詢了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電影投資被很多不法分子反覆使用。 在貴州省貴陽市,一些不法分子在微信群中介紹虛假的“碧皋影視”投資專案,以高收益引誘受害者使用碧皋影視APP,充值購買APP中設定的電影版權等虛假投資和金融產品,讓受害者在短時間內獲得高額回報, 欺騙受害人繼續充電;之後,應用程式將被關閉,使受害者無法登入應用程式,也無法轉賬和取款。
陝西威能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文波表示,一些機構或個人故意利用公眾對文創產品生產、發行、經營的不熟悉,進行虛假宣傳,隱瞞真實交易標的的份額和對價,吸引沒有經驗的投資者入局。 並籌集大量資金,其行為涉嫌構成詐騙罪。
影視行業製片人陳偉忠表示,犯罪團夥以買賣電影股份的名義進行詐騙,不僅造成大量受害者,而且對電影市場的健康發展產生了負面影響。
陳偉忠表示,電影投資是乙個高風險、高回報的行業,應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規範電影投資行為,尤其需要完善資訊公開機制; 生產者應披露自身資質和實際投資金額,以便投資者清楚地了解投資的條款和細節,並將投資風險降至最低。
北京市新諾律師事務所律師董高生建議,普通投資者要增強風險意識,不要相信網路上陌生人的投資建議; 對於不熟悉且法律關係複雜的專案,應謹慎投資,以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