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秦漢以來,人們普遍認為宋朝的收入最高,明清時期的收入最低。 從合法性和正當性的角度來看,這種說法大致是正確的。 但是封建時代的官僚中有多少人靠他們的錢生活呢?
就算是清白的官員,也會有一些灰色收入。 例如,“清府三年,十萬雪花銀”的說法證實了這一點。
清朝是最後乙個封建王朝,也是歷史上國民經濟總量最高的王朝。 然而,該國的富裕也產生了負面影響,即大規模的腐敗。
清朝的**雖然不高,但他們有相當數量的廉潔白銀和無數的不擇手段的收入。 如果把所有的收入加起來,就算是宋代的**也比不上。
因為他們的財富,他們的排場和境遇也很大,他們必須在衣食住行方面表現出官職的高貴地位。 不過,有一點卻很讓人意外,那就是清朝雖然走過了200多年,但對於平日裡工作和生活的衙門,卻極為不講究。
因此,有句話說“官員不修政府”。 按照常理,衙門是權力的象徵,是千百萬人關注的地方,應該建造得富麗堂皇。
然而,清朝的衙門卻不是這樣,大部分衙門都破爛不堪。只要它不洩漏,可以活在人身上,他們就勉強能做到。 這與清朝的風格非常不符。
那麼,為什麼各級**都這麼不關心他們的衙門呢?
原來,清朝一般遵循一條不成文的規矩,那就是“官不修政”。 這一規定源自風水理論,該理論認為,對官署建築布局的任意改變將對**的未來產生不利影響。
此外,大規模建設官職也會有濫用職權的壞名聲,甚至可能導致官職地位的喪失和降職。
因此,新官上任後,一般禁止修繕官吏,禁止更換陳設,以免被官吏分攤,從中牟利。
官不修官,不是懶政府,而是被清朝的一等任期制度所逼迫。 根據規定,公務員的任期通常為三年,偏遠地區為兩年,流動頻繁。
尤其是基層的州縣官員,往往在任期結束後需要調動或提拔,很少有足夠的時間在乙個地方建衙門,還要冒很大的風險。
更重要的是,衙門沒有專門的修繕工程,必須自費。
再加上地方政府沒有法定的辦公經費,日常的辦公費,甚至錢財和廉潔的銀子,都得自掏腰包,朝廷只在規定期限內分配,別的不說。
這也是清朝惡規矩盛行的原因。
養老金不是私人的錢,而是包括工資補貼和地方雜費在內的公共收入。 朝廷不願意為衙門的翻修撥出額外的資金,只允許州縣衙門使用閒置資金,他們不得不在三年內從衙門的維護中扣除。
在清朝,**往往把所有的不腐銀子都當成自己的,所以不願意自掏腰包修衙門。 但是,由於上一屆的修復失敗和本屆的失敗,州縣衙門經常變得破敗不堪,甚至無法工作和生活。
對此,有地方都督建議朝廷每年發放固定的銀兩進行修繕。 然而,這個提議卻遭到了乾隆的拒絕,他認為衙門不可能每年都修,修衙的費用或多或少。
如果它成為固定費用,地方**可能會從中受益。
清朝破敗不堪的政府成了一派奇特的景象,長期在衙門工作的官員因為在衙門裡沒有住宿,只好把官文帶回家處理,這就引出了乙個新的問題,那就是檔案管理過度下放, 這完全掌握在抄寫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