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僱有什麼好處? 首先,個體經營者不是法人,不繳納企業所得稅,按稅法規定直接繳納營業所得個人所得稅的5%至35%。
支付股息時需要繳納 20% 的稅嗎? 不,只有一種所得稅,5%到35%滲透到個人身上,交完錢就可以帶回家了。 現在減半到200萬以下,大致相當於說,如果你的年利潤不超過200萬,最高稅率只有17左右5%,只要你交了這個稅,你就可以把它帶回家。
如果太高,也可以找個公園做核實徵收,核實後,你的實際稅率可能只有1%到3%,核實可以配合減半徵費優惠。 有人說不允許被批准? 不,乙個合夥企業基本上不可能核查,但個體經營者的核查還是很普遍的,有配額審批和費率審批。
如果百分之幾太高,也有針對殘疾人的優惠政策。 大家都知道,所謂的個體經營者的法定代表人,就是我們前面提到的個體經營者,就是對個體經營者所得承擔個人所得稅的人。 如果殘疾人是經營者,那麼營業所得的個人所得稅將在很大程度上免徵。 各地的政策各不相同,有的減稅50%,有的減稅80%,有的減稅100%。
如您所知,個體經營者不能開公司賬戶,繳納稅款後會直接進入私人賬戶,沒有那麼多公對私、私對公的問題。 你也可以開啟它,你也可以開啟它,你不能開啟它。 這個時候有人想說,但個體經營者有無限的責任。 當然,由於個體經營者不是法人,他們不能獨立行動。 也正是因為如此,個體經營者不繳納企業所得稅,而經營者直接繳納個人所得稅。
但你應該注意乙個事實,那些通常由個體經營者經營的要麼是小街邊小店,要麼是大商店,要麼是豆腐腦,要麼是栗子糕,烘焙,要麼是輕資產企業。 比如建小**、做主播工作室、做設計工作室、做攝影工作室等等,都是無負債、輕資產的經營。
對於規模稍大的企業,不可能以個體經營者為主體。 別說連帶責任的問題,就說你簽合同,說招標,看成個體戶,人家要你嗎? 對於很多企業來說,個體經營者不是企業的主體,而是一種工具。
很多人看不起個體經營者,覺得他們的市場地位低。 但如果你稍微學習一下,你就會知道還有很多方法可以做到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