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訴訟就是證據,員工受傷後,如果沒有證人證明受傷,如何取得工傷證據? 如果,如果沒有正當理由,貿然去找公司老闆,可能會暴露他想要仲裁或打官司的目的,而你的老闆可能拒絕接受你的**或根本不再聯絡你,你無法收集證據,他也不會出現,以後很難取得工傷的證據, 那麼員工受傷後如何正確收集證據呢?
一入院期間**。比如你在工廠工作時受傷住院,這個時候可以打電話給你的老闆(**必須開啟錄音功能),用**、x年、x月來簡單描述一下,你在做什麼工作時受傷了,現在傷勢很嚴重,你剛去住院部問, 說你要支付大量的醫療費用,還要承擔老闆的醫療費用。老闆可能會說,“別擔心,我們會支付醫療費用的”(視情況而定,談話因人而異,但這段錄音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賺錢,而是為了獲得你受傷的證據)。 這樣的判決可以作為證據來證明你因工傷受傷,屬於工傷。
第二** 結束,出院後。有些受傷的工人在住院期間可能沒有收集證據的意識**,直到出院在家休養,才想起手頭沒有任何受傷的證據,這時候可以試著打電話:“老闆,你看我x個月了,我在工作時受傷了, 而現在雖然已經出院了,但是身體還沒有恢復,不能正常工作,所以沒有收入,廠能不能先給我一些生活費,畢竟我在廠裡受了傷,手傷了兩個月,兩個月沒賺到錢, 所以我真的沒錢花“,面對這種情況,你的老闆可能會考慮給你一些補償,少給或者不付錢,他可能會說你來了再說,等等。 他的默許也可以作為工傷的證據,證明你在工廠工作時受傷了。 因為從日常經驗法則的角度來看,如果你在工廠工作時沒有受傷,他會直接否認你在工作中受傷的事實,如果他不否認,那麼就可以合法地認定你在工作中受傷了(記住錄音,說話因人而異, 而錄音的目的只是為了收集證據。)。
第三談判與談判。在談判過程中,我一定會說說我來單位談判的原因,比如:我在單位工作時受傷了,而且傷勢這麼嚴重,用人單位打算如何處理? 這時候,你的老闆可能會說:“單位沒資金,經濟效益不好,單位再給你2萬塊錢,私家等等。 這些錄音和談判過程可以作為證據,證明您在工作過程中受傷,屬於工傷。
最後,作為一名工傷律師,我想強調的是,員工受傷後,一定要有證據意識,而最有力的證據就是你工傷的證據,比如**錄音、微信聊天記錄、警方記錄、證人證言等,其實收集證據的機會也很多,當然, 越早越好,以上三種取證技巧比較常見,取證比較自然合理,一般不會引起對方的懷疑。
只要能抓住機會收集證據,取得工傷證據,那麼就算以後再仲裁或打官司,勝訴也沒有大問題。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