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矛盾由來已久,很多人認為成立業主委員會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但事實並非如此。 在回答“為什麼需要成立業主委員會? 在這個問題上,網友們的看法也是眾說紛紜,下面我們來看看網友們是怎麼說的。
1. 批准成立業主委員會
網友1:物業委員會是代表業主對物業服務進行監督和建議的機構,對物業資金的流動進行監督,甚至代表廣大業主選擇更換物業和物業服務的方式。 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將形成乙個長期有效的物業服務監管機制有利於物業服務質量的提公升,降低物業管理成本。
網友2:因為被物業欺負,侵犯了自己的權利,心裡不舒服只有與業主委員會合作,才能有乙個與物業進行公平對話的平台。
網友3:因為物業委員會可以有效地對物業進行制裁或監督,甚至可以換成新的物業。 但是這東西是一把雙刃劍,而且是一把特殊的雙刃劍,因為有句話說,屠龍者終將變成惡龍,難受的不是另一條惡龍,而是面對這條新的惡龍,就不會再有屠龍者了。
網友4: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不一定是無利可圖、無利可圖的原因,因為業主委員會有監督物業的權利,業主委員會由業主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代表著每個業主的意願,所以大家應該盡量配合。 如果你有能力這樣做,你可以擔任委員會的成員,但前提是首先成立商業委員會。 這樣,該物業就不會亂七八糟。
網友五:維護所有業主的權利,監督業主支付的物業費合法合理使用,組織業主大會,讓全體業主投票罷免和更換物業。
網友6:想象一下,乙份合同裡沒有甲方代表,只有乙方,合同由乙方簽字後,沒有甲方代表監督,甲方只付錢,這有多可怕!
2.反對設立業主委員會
網友1:乙個永不撤銷的非政府組織一旦成立,就很容易被行業委員會委員控制,成為以“社群維修費”、“律師費”的名義在社群獲得數千萬住房維修的手段。 當房屋維修**基本掏空後,產委成員賣房離開,進入下一場遊戲。
網友2:將財產與業主之間的矛盾轉化為業主與業主之間的矛盾。
網友3:我不需要任何物業委員會來代表我,大部分業主都是衝突的根源。 我寧願與乙個收錢做事的物業合作,也不願相信乙個不收錢的物業委員會為我做事。 免費的是最貴的!
網友4:當小區和物業公司的服務還算過得去的時候,就不用成立業主委員會了。
網友5:行業委員會正常運作非常困難,全國只有不到30%的行業委員會能夠正常開展工作,而且大部分都是徒勞的。
網友6:理想是豐滿的,現實往往是瘦弱的,成立行業委員會是一件好事,理想的行業委員會是居民的祝福,但一旦遇到不好的,社群就是災難的開始。
有人贊成,有人反對,有人高高在上,毫不在意! 為什麼要成立業主委員會? 你覺得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