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在我國,影響拆遷房屋補償金額的因素有:1、地區差異。 2.住房屬性的差異。 3.不良收款人。 4、維權方式不對。
在閱讀有關徵地拆遷的新聞時,我們經常會有乙個疑問:為還有的是徵地拆遷,有的人越拆越富,有的人越拆越窮哪些因素導致了徵地拆遷結果的巨大差異?你能避免越來越窮的風險嗎?
、地區差異
不同地區,由於經濟發展水平和地方政策的影響,差異非常明顯。
比如,北京市徵地拆遷的補償標準與大興安嶺的補償標準肯定不同。 北京是我國的政治中心,每一寸土地都寶貴,而大興安嶺相對偏遠、幅員遼闊、人煙稀少,補償標準肯定低於北京。 如果換掉產權,北京的一棟房子值幾百萬,而大興安嶺可能只有幾十萬。
同一地區的不同區塊**之間也存在差異。 不同街區的選址和周邊地區的發展也對補償標準有重大影響。 以北京為例,國貿和大興的補償標準差異很明顯,即使產權被置換,如果都換成大興,那麼大興的置換標準可能是1:1,而國貿的置換標準可能是1:15、或按1:1的比例更換,然後補齊差額。
在同乙個區塊中,不同時間段**的差異也很明顯由於我國經濟正處於快速發展時期,同時住房也日新月異,因此徵收標準也隨著時間的發展發生了顯著變化。 同時,隨著我國徵地拆遷法律法規的逐步完善,被徵地人的合法權益也得到更加全面的保護。
、房屋屬性差異
徵地拆遷中制定的補償標準需要參考很多因素,如建築面積、房屋性質、房屋結構等。 如果房屋面積較大,則補償較多,但前提是被徵用房屋是合法建築,如果是違法建築,則根據當地政策單獨處理。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無證房屋與非法建築不同由於這個問題是徵地拆遷中普遍存在的問題,一些拆遷方實際上以拆遷違法的名義徵用土地,試圖少補償或不補償被徵用人; 同時,如果房子是商業建築,那麼它肯定會比同街區的住宅物業多,而且還要補償生產和停業的成本。
商品房和住宅的認定一般由房產證上登記的房屋性質來確定,但對於住宅到非住宅的房屋,每個地方都有不同的規定,可以參考當地的法律法規。
、不良收集器
眾所周知,徵地拆遷有一條鐵律它不會降低被徵用人的生活水平。
由於我國幅員遼闊,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拆遷法並未對徵地拆遷作出具體的補償標準,而是列出了一般範圍和計算公式。
徵地拆遷的具體補償標準由當地政府根據自身發展水平制定,這也給了徵用人一定的經營空間。 一些被徵收人為了節省被徵收成本,肆意榨取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造成被徵收人利益的損失。 一些被徵收人利用被徵收人法律意識薄弱的弱點,千方百計降低徵收標準,非法經營。 這種情況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少見,尤其是在集體土地徵用和拆遷中。
我們之前處理過乙個案例,周邊房價基本都在4000元以上,但徵地補償標準只有468元。 全家4口,一套套房只補了12萬元,拆遷方也震動了話,說農村徵地拆遷就是這樣,提早籤賠償協議還能拿到獎勵金,不簽就拆了。
一方面,被徵收人以各種令人髮指的做法迫使被徵收人搬遷,另一方面又用情感和理智說服被徵收人簽訂賠償協議。 最終,被徵用人求助於律師,訴諸法律,成功解決了徵地拆遷補償案,最終被徵用人獲得了46萬元的土地徵拆補償金,其餘被徵用人仍獲得468元的賠償金。
維權方式不對
不同地區徵地拆遷補償的差異顯然是正常的,但為什麼同一徵用區域內有的人拆富人,有的人拆窮人呢? 這是被徵用人如何保護自己權利的問題。
越來越窮的人越來越窮的方式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方式:
不敢捍衛自己的權利。
雖然被徵用人對徵用的補償標準很不滿意,但鑑於大家都同意,他不敢出面,生怕招致報復或浪費更多費用。 行政訴訟採取不起訴、不予理睬的原則,所謂法律不保護臥鋪的權利。 如果你連如何維權都不知道,你怎麼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被動權利保護。
被徵收方認為賠償標準不合理,但又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權利,所以被動地保護自己的權利,不簽訂賠償協議,不主動保護自己的權利。
這種想法是極其錯誤的,與被徵用方相比,被徵用人經歷過各種拆遷情況,懂得應對方法,知道什麼對自己有利,即使你不籤賠償協議,被動不作為,徵用人也會利用優勢避弊採取各種手段進行強制拆遷, 這樣你就很難說話了。
違反***
這種維權方式是最可怕的,因為一不小心,不僅無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時還會損害自己的利益。 在以往的拆遷案件中,我們聽說過各種強行拆遷事件,但不管是傷害自己還是傷害他人,無疑是一場悲劇。 這種維權方式只會增加保護自己權利的成本,對真正的維權沒有幫助。
大家常常想知道,為什麼有些人拆得越多越富有,而另一些人拆得越多越窮? 除了屬於運氣的地理問題外,其餘的主要取決於被徵用的人。 其中乙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沒有用正確的維權方式來保護權利,導致後續維權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