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放手乙個人最好的捷徑就是再次見面,因為拒絕對方比任何方法都更可靠。
也有人說,放開乙個人最不能做的就是再次見面,因為糾纏會讓乙個人不知道是繼續還是結束這段關係。
無論分手多久了,想要再次相見,無疑會讓那個愛得無法自拔的人更加難以忘懷,而當初傷害他的人,看到過得不好的她,會更加自信。
你為什麼不再去見你的前任?
分手之初,有些人表現得很狠,說了一些特別殘忍的話,他們以為這輩子不會和前任有任何關係。
但僅僅過了幾個星期,在分手逐漸平靜下來後,理智告訴他,他對前任的感情有點懷舊。
只要這個時候有人要求再次見面,只要有人準備好搬家,他們就會一拍即合。
人是有慾望的,在分手期間,男女雙方都會暫時缺少各自的伴侶,都會積累非常強烈的慾望。
為了**,男女再相遇,發生了一些不該發生的事情,有些人誤以為這是愛的回歸,但實際上,這只是一種膚淺的慾望。
得到滿足後,不愛的人又回到了之前的狀態。
因此,和前任說再見,就相當於把自己再交給前任一次。
最後,分手的兩個人很有可能永遠無法斷絕關係,而在這段時間裡,男女雖然不是戀人,但未必能斷絕關係。
比起不相見的痛苦,再相見,雖然滿足了短時間內對另一半的關心,但後來造成的效果卻比不相見要痛苦得多。
當有人和前任說再見時,他不是來跟他說再見的,而是拼命地想救贖自己,拼命討好對方,用自己的謙卑來贏得舊愛的同情。
這樣的相遇,只能讓他離開後越來越不甘心,也不想越失去對方,最後自己一直在救贖中徘徊,一直無法放手。
然後,可怕的痛苦佔據了他的心,最後他仍然無法得到對方。
分手後,最可怕的就是和某人糾纏,越是和他糾纏,你就越難放手。
過度的糾纏會讓對方特別煩人,適度的糾纏會讓對方特別痛苦。
如果乙個人真的放不下前任,她的心就很難接受別人,即使有一天,她遇到了乙個很喜歡她的人,她也不想敞開心扉。
這樣一來,前任和現在的她都無法選擇,就算現在的對她很好,也終究無法取代前任在她心中的地位。
最後,她得不到前任,辜負現在的前任,她會讓放不下的人一直活在自己的情感屏障裡。
當乙個人在分手後再次見到她的前任時,可能會讓她失望。
當我們再次相遇時,我們也可能經歷“第二次分手”。
當她救贖某人,而她無法全力以赴時,她非常絕望。
當她在救贖乙個人的過程中,救贖過分,那個人會讓對方更加疲憊,最後,太多的糾纏會讓乙個人變得猙獰,太多的不甘心會毀掉乙個人在另乙個人心中的好印象。
最終,分手的兩個人再也見不到對方,不再有任何好感,甚至分手之間的一點點好感都會被贖回和摧毀。
前任其實就是一顆定時炸彈,誰放不下,誰想挽回,恐怕都失敗了。
不要試圖用一顆特別謙卑的心來救贖你的前任,也不要在你的前任面前被人看不起。
所以,對於那些放不下的人,最好不要再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