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成都天府國際機場指定監管場所的順利受理和全面開放,越來越多的企業正在向海關諮詢指定監管場所的進口流程和要求。 截至2024年2月7日,共有32頭食用水生動物從天府國際機場指定監管點進口27噸,主要用於大蝦、公海梭子蟹、活黃鰻、褐蟹等。 今天,我們就來談談進口食用水生動物的流程和注意事項。
什麼是水生動物。
是指在人工養殖或天然水域捕撈的活魚、軟體動物、甲殼類動物、水母、棘皮動物、頭脊動物和兩棲動物,包括其繁殖**和受精卵。
如何進口可食用水生動物。
海關總署對進口食用水動物實行檢疫准入制度,包括產品風險分析、安全衛生控制體系評估審查、檢驗檢疫要求確定、境外養殖場和包裝企業登記等。
這是詳細的過程。
01 檢疫訪問。
1、海關總署制定並公布進口食用水動物檢驗檢疫要求。 根據檢驗檢疫要求,對首次向中國出口食用水動物的國家或地區進行產品風險分析和安全衛生控制體系評估,對已經出口或者正在出口食用水生動物的國家或地區的水生動物安全衛生控制體系進行回顧性審查。
2、海關總署應當根據風險分析、評估和審查結果以及檢驗檢疫要求,與向中國出口食用水動物的國家或者地區的主管部門協商,簽訂相關議定書或確定檢驗檢疫證書。 海關總署制定、調整並公布允許進境食用的水生動物種類和出口國家或地區清單。 進口食用水生動物時,必須符合議定書或檢驗檢疫證書的相關要求。 未列入允許進口用於食用的水生動物物種名錄的產品及其出口國家或地區不得進口。
3.海關總署對向中國出口食用水動物的養殖包裝企業實行登記管理。 境外養殖場和包裝企業向中國出口食用水生動物,應當遵守出口國家或者地區的有關法律法規,經出口國家或者地區官方主管部門批准後,向海關總署提出建議。 海關總署定期公布和調整註冊企業名單。 未註冊的海外農場或包裝企業的產品也不允許進口。
02 指定監督站點進入。
*定點監管場所是指符合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所)設定規範,符合動植物疫病防控需要,對特定進口高風險動植物及其產品進行檢驗檢驗檢疫的監管場所。
包括進口肉類、進口冷藏水產品、進口糧食、水果、食用水生動物、植物苗木、原木、動物、動物等高危動物及其製品的指定監管場所。 食用水生動物應當從海關總署公布的指定監管場所入境。 海關總署定期對指定口岸進行檢查,並公布指定口岸名單。
目前,成都天府國際機場已獲得進口冷藏水產品、進口水果、進口食用水產動物和進口植物苗苗四大類指定監管場所,這意味著這四類產品可通過成都天府國際機場直接進口。
03 檢疫審批
進口食用水生動物收貨人或者其第一人應當在**合同或者協議簽訂前,按照規定申請檢疫審批,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動植物檢疫許可證》(以下簡稱《檢疫許可證》)。 檢疫證應當在入境口岸所在地直屬海關申請。
注:申請檢疫審批手續的單位應當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直接與外界簽訂合同或協議的單位。
04 入境清關
1 貨物申報。
食用水動物入境前或入境時,收貨人或第一人應持《檢疫許可證》、出口國家或者地區官方主管機關出具的檢驗檢疫證書原件、第乙份合同、運單、裝箱單、 發票等單證,海關應當對其提交的相關單證進行審核,按要求受理申報,並按照有關規定核實檢疫許可證核准的編號。
2、入境檢驗檢疫。
入境口岸海關應當按照規定對進口食用水動物進行現場檢查,包括檢查貨物證件、包裝標籤檢查、臨床檢查、包裝水、冰塊、墊料等檢查。
成都雙流機場海關監管第一科海關人員對進口食用水生動物開展現場檢疫工作。
技巧: 進口食用水動物,包裝容器應當有牢固、清晰、易讀的中英文標識,標籤應載明產品名稱、學名、原產國或地區、境外水生動物生產加工單位名稱或編號。
05 合格品的合格評定和處置。
進口食用水生動物通過海關合格評定的,准許進口,申請時出具《進口貨物檢驗檢疫證書》。
在接受申報或者現場檢查中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海關應當出具《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由收貨人或者其**人在海關監督下退回或者銷毀
1.未列入准許入境的水生動物物種名錄的,以及出口的國家或地區。
2. 沒有有效《檢疫許可證》的人。
3、無出口國家或地區官方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檢驗檢疫證書。
4、檢疫許可證上的申請人、檢驗檢疫證書上的收貨人與提單上的收貨人不一致的; 實際運輸路線與檢疫許可證不符。
5 來自未註冊企業。
6、貨物證單不符的,包括品種不符、進口水產動物數量(重量)超過檢驗檢疫證書規定的數量(重量)、虛報用途的。
7.臨床檢查發現水生動物疾病異常死亡和臨床症狀。
8 臨床檢查病死率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