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法人》雜誌,全**記者尹欣。
該草案最大的擔憂是高中階段對學術教育和培訓的要求發生了變化。 1月下旬,在教育部印發《校外培訓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後,北京市海淀區某教育培訓機構負責人向《法人報》記者透露。
與2021年“雙減”意見相比,草案中的一些要求不再包括高中階段的教育和培訓,而是被簡化為義務教育。 例如,“營業稅轉非營業稅”,培訓時間限制(週末、節假日和寒暑假不允許培訓),費用按**指導價收取。
如果草案成為最終稿,將意味著高中階段的教育和培訓將“放鬆”。 “我認為這是自'雙減'意見發布以來,根據社會反饋和學生的實際需求做出的進一步規定。 上述人士說。
長期以來,一直有人呼籲“高中放鬆”。
對於高中階段學歷培訓的“分拆”,早在2021年“雙減”意見發布之初,就有類似的呼聲。
如果我們不在乎高中,只上義務教育階段,我們就能活下來。 當時,不止一位校外機構負責人對記者說了這句話。 《雙減》第三十條提到:普通高中學生學修機構管理參照本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因此,整個K12階段(義務教育和高中)學科培訓行業都受到了重大影響。
當記者詢問高中階段的教培是否符合政策時,多家教育培訓機構負責人告訴記者:教委不關心高中,只禁止義務教育階段的課外輔導。
據我所知,從2022年夏天開始,高中階段將有大量的教學和培訓。 近日,全聯盟民辦教育出資商會監事會主席馬學磊告訴記者,他對“雙減”意見第30條的理解是,有一定的靈活性和靈活性,不一定非要符合義務教育階段的規定。
記者前往記者之前,北京海淀市黃莊附近一家名為“博宇”的教學培訓機構還在向記者傳送廣告,稱高中教育培訓“一直都是可以的”。
雖然高中不允許補課,但實際上大家都偷偷補課,轉移到地下的“小課桌”,規模不大,收費高,增加了學生和家長的負擔。 北京市海淀區某模範中學的一位老師告訴記者,“雙減”後,在校師生負擔加重,“課後服務結束後,上課時間已經很晚了。 ”
校外機構走上法治軌道
我個人的理解是,高中和義務教育應該區別對待。 馬學磊表示,通過高考選拔優秀學生進入大學,競爭難免會很激烈,“與義務教育階段相比,高中應該鼓勵競爭。 馬學磊告訴記者,出台“雙減”意見後,高中教育培訓機構的實施從一開始就不一樣了。 “例如,對於現有的高中教育培訓機構,不需要'從企業轉向非企業',但對於處於義務教育階段的教育培訓機構,這是強制性的。 換言之,在徵求意見稿之前,高中階段的教培機構情況與義務教育階段的情況有較大差異。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十三條規定,對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地區,執法部門只能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或者一定罰款,但不授權執法部門責令停產經營。 北京中文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胡告訴記者:“隨著2023年10月15日《校外培訓機構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的實施,對校外機構實施行政處罰有了法律依據。 現在,徵求意見稿的出台,即將為校外機構的日常管理提供法律依據。 ”
《校外培訓管理條例》一旦按照徵求意見稿施行,就意味著“雙減”意見的大部分內容將由暫行辦法和條例確認和確定,成為強制性規定。
馬學磊認為,教育培訓機構的管理最終要以法律法規為依據。 “結合市場和社會的反饋,以及廣大學生的實際需求,第二項強制性規定即將出台。 在嚴格依法治國、依法治國的背景下,教育培訓行業從此完全走上了法治軌道。 ”
院校對恢復高中教育和培訓持樂觀態度
海淀某校外機構負責人告訴記者,在“雙減”意見發布前,該機構的初中、高中教育培訓業務比例為4:6,如果未來能夠恢復高中教育培訓業務,可以說是重生。 “如果我們把這個60%的業務增加到70%,我們就可以過上好日子。 ”
北京巨人學校公關部負責人王力曾告訴記者,“雙減”意見出台後,一些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賣羊頭上的狗肉”,即打著提質、形象思維(語言)或邏輯思維(數學)教育乃至高階家政的名義, 繼續從事學科培訓;他們中的一些人重新開啟了他們的鼓,完全告別了紀律訓練,進入了質量和專業知識領域的培訓。 “但這兩條路都不容易。 王力表示,前者違法風險大,難免會出現一些“小偷”; 進入非學術領域,由於高中入學考試沒有統一的接力棒,專案分散,規模有限。 ”
不過,資本巨頭們的態度仍不明朗。 例如,像猿諮詢這樣的教育和培訓巨頭不願意對草案發表任何意見。 事實上,徵求意見稿僅將“企業轉為非營利性”限定為義務教育階段,並沒有規定高中階段的教育和培訓機構也註冊為非營利性機構。 “大都早就退潮了,讓他們回來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馬學磊表示,“雙減”意見最直接的結果是推動大資本基本撤出,“有一點不容忽視的是'備審',即辦學證需要審批,高中教培網路沒有開放的一面。 ”
編輯:曲陽。
責任編輯:惠寧寧
校對:張波、張學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