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悲劇發生在內蒙古錫林浩特,某年6月19日,北江區一棟平房發生火災,**我以為這只是乙個簡單的火災現場。 但死在家中的老人表示,這起案件並不簡單,刑偵人員通過現場調查發現,老人死於頸部大動脈出血,地上倒了大量麵粉,下面覆蓋了大量鮮血, 而且室內物品亂七八糟,基本沒有地方住。
* 辦案多年,從未見過如此混亂的犯罪現場,忙了一天一夜都沒有找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突然家裡一把血淋淋的菜刀引起了**的注意,死亡報告證明死者任巧玲脖子上的傷口屬於這把菜刀, 那麼,誰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對70歲的老人如此狠手辣呢?
根據死者丈夫邢的描述,事發前半小時,他和妻子打了個招呼就出去了,當時妻子背對著門躺著,誰能想到,出門這麼久,竟然會發生這麼悲慘的事情,調查人員起初推測,**不是她的丈夫邢, 但通過對周邊鄰居的調查,他得知邢氏為人正直,盡職盡責,夫妻關係幾十年來非常融洽,從未發生過任何衝突。平日裡,我喜歡晚飯後逛一會兒,睡一會兒就走走,所以**排除了這個人的嫌疑,根據調查員多年的辦案經驗,總覺得邢身上有一絲說不出的異常。
就在**不知道這是仇殺還是經濟殺人的時候,邢向**提供了“重要”的情況,老兩口住的房子乙個月前就租了出去,原來的房子因為老城的裝修,正處於拆遷階段。
首先,死者脖子上的傷口很深,是一刀殺人,說明**的手段非常惡毒,其次,在死者倒地的地方澆了大量的麵粉,似乎在掩蓋血跡和腳印。
如此巧妙地銷毀屍體和痕跡,似乎是蓄謀已久,最後死者家被縱火焚燒,毀掉了所有痕跡,沒有一定的社會經驗,不可能有這麼清晰的想法。 在各種猜測下,仇殺的可能性非常高。
但奇怪的是,調查人員在工地上了解到的情況並沒有邢說的那麼嚴重,他們的矛盾也不大,所以他們只是說說而已,並沒有出手,也沒有必要因為爭吵而殺人。 更何況,這些工人不知道自己搬到了哪裡,怎麼會有犯罪的可能呢?
思緒理清後,**突然想起了乙個被忽略的細節,如果是仇殺的話,**肯定是提前準備了凶器,但死者死在了自己的菜刀上,根本不符合仇殺的可能。 而且**的位置也很奇怪,老太太在東屋被殺了,但是**跑到西屋放火,如果是仇殺,他的復仇目的已經達到了,沒必要跑到西屋放火,而是應該把東屋現場的痕跡毀掉。 這樣的操作根本不是非常規的。 死者不是因為仇殺,而是因為什麼?
邢向**提供了另一條“重要”線索,案發前幾天,因為房子要拆了,開發商和他們簽了購房協議,給了他們13萬元,邢懷疑一定有人想搶他們的錢,所以才會這麼狠。
邢氏的話說完,**似乎感覺到案發現場有殺人的跡象,死者脖子上有捏痕,舌骨大角斷了,左胸下部有刀痕,左腹部有刀痕。 通過多年的辦案經驗,調查人員推測,死者身上的傷口可能是**在脅迫過程中造成的,目的是為了逼迫老人說出錢的藏身之處。 而且屋內還有有人翻身的痕跡,進一步驗證了金融殺人的可能性。
這時,調查人員有了新的發現,死者一生中最值錢的就是他手上的三個手鐲,平時都捨不得摘下,現在卻被整整齊齊地放在床墊下,讓人有一種老太太看到有人來搶錢的感覺, 於是她摘下了身上最值錢的手鐲,藏了起來。
然而,手鐲上殘留的死者血跡,讓調查員覺得事實並非如此,看起來更像是死者被砍下後死前被摘下,但乙個臨死前痛苦掙扎的老人,怎麼可能小心翼翼地摘下手鐲呢? 那麼真相只有乙個,**在老爺子死後摘下了手鐲,然後故意把它放在馬德拉斯下面,為了混淆**調查的方向,很明顯**遇到了乙個非常狡猾的對手。
但是,聰明被聰明所誤導。 他本以為自己很完美,卻被**尾巴一刀狠狠地抓住了,同時法醫屍檢報告也出來了,死者身上的致命傷只是脖子上的一刀,最後兩刀是死後造成的,應該是假的脅迫假象, 以至於**誤以為這是一起金融凶殺案。
想到邢某提供的兩條線索,一直引導著偵查員朝著他推測的方向前進,案發現場也遠遠地相互呼應,為了進一步否認金融殺人的可能,偵查員為了13萬元在邢某周圍展開了調查,發現錢根本就不在他手裡。 被兒子存入銀行卡,很明顯,邢某提供了**假線索,那他為什麼要向**提供假線索呢? 為什麼他提供的每一條線索都與假場景有關?
調查人員立即將邢列為重點嫌疑人,並調查了他當天的穿著,果然,在上面發現了許多可疑的痕跡,但遺憾的是這些都無法作為破案的依據。
雖然現場有大量邢的痕跡證據,但因為邢住在那裡,這些都不能作為證據。 邢雖然涉嫌重大犯罪,但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只能先把他放在一邊,從案發現場外圍開始偵查。
乙隻當場死亡的小狗引起了**的注意,**是老人生前養的乙隻哈巴狗。 案發時,他在廚房裡被殺,經法醫鑑定,殺死狗和老人的凶器是同一把菜刀,但**的重點不是這件事,而是狗的吠叫,根據鄰居的描述,狗看到活人會不停地吠叫, 只有熟人更親近。但是在老人和狗去世的那天,鄰居們並沒有聽到狗吠,這意味著它很可能不是陌生人,而是乙個非常親密的熟人。
目前,擺在**面前的問題是,是老先殺還是狗先殺? 如果狗先被殺了,老爺子看到陌生人突然殺了自己的狗,絕對不會無動於衷,至少喊了兩聲。 但鄰居們當時並沒有聽到任何動靜,這很不正常,**面前只有一種可能,老爺子先被殺了,但是這個問題又來了,**都殺了人,何必浪費時間去殺一條狗呢?
光天化日之下在住宅區作案多待一分鐘,又有被發現的風險,殺狗一點好處都沒有,**這樣做有什麼意義**? 案件的進展似乎已經到了這個地步,調查員對**的行為感到困惑,但殺狗的行為卻讓**肯定了熟人作案的可能性。
畢竟陌生人會攻擊狗狗,狗狗肯定會反抗,狗狗的牙齒或者爪子上至少會留下一絲**,但根本沒有其他人的生物學特徵,什麼樣的人遇到狗狗時不會吠叫反抗,肯定只有很親近的人, 顯然**也想到了這一點,所以他會殺了狗,製造出陌生人犯罪的假象。
殊不知,鄰居的耳朵很靈敏,如果有聲音,就知道現在案件範圍已經縮小了,**立即展開了對死者社會關係的調查,但由於缺乏準確的線索,這次調查沒有效果,**開始繼續迴圈思考這個現場視訊,看看有沒有其他更有用的線索。
突然,現場的一處繩扣引起了調查人員的注意,也為案件的破獲提供了實質性的進展,這在內蒙古是罕見的鏈扣,非常複雜。 一般人可能學不了幾次,這種繩扣很有特色,只有40歲以上經常放牛羊的人才會。 這樣一來,調查範圍進一步縮小,乙個可疑的熟人終於出現在**的視線中,他不是別人,正是死者的丈夫邢。
邢小時候當牧羊人,最後被調到奶廠,對這個繩扣非常熟悉,種種線索都指向邢重大犯罪嫌疑。 但是,不可能輕舉妄動,因為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此人的罪行。
同時,法醫屍檢結果出來,死者肚子裡有殘留麵條,從消化程度可以推斷出死亡時間是進食後三個小時左右,此時鄰居也給**提供了重要線索,案發當天中午,他去死者家借東西, 而老兩口吃麵條,當時電視播出30分鐘,節目開始時間是中午12點,所以死者在下午3點左右被殺。
邢說自己3點10分左右出門,離開前的細節描述得很清楚,沒有異常表現,但描述清楚的過程似乎他錯了,而這個詳細的描述似乎是一種處理**的慣例。
調查人員立即調出了對街道的監控,雖然確認此人確實出來了,但**注意到了乙個細節,死者家到這條街的距離並不遠,如果真的像邢說的3點10分多出門,那他為什麼在48分鐘後就出現在街上? 這意味著邢沒有不在場證明。 死者被殺時他可能在現場,現在案件已經很清楚了。
* 隨即逮捕了邢,在一系列證據下,邢很快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並講述了整個案發過程,原來那天他和妻子發生了一點小衝突,兩人都很固執,沒有低頭,妻子拿出菜刀嚇唬邢, 邢在緊急情況下搶回了菜刀,不小心割在了妻子的主動脈上,看到妻子沒有得救,邢也開始慌了,所以之前就有了偽造現場和虛假線索的事情。
這裡給大家乙個忠告,在與家人和朋友發生衝突時要理性,不要因為衝動而犯無法彌補的錯誤,導致多年的感情和美好的家庭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