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街社群衛生服務站位於北京市豐台區西四環南路附近,有醒目的招牌,但玻璃門是鎖著的,門口豎立著提醒牌,上面寫著門診停課。
那是2024年1月的一天,這個社群衛生服務站的門口擠滿了人,偶爾有人上門看,說是來買藥看病的,沒想到還沒關。 一位住在附近的女士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加油站已經關閉了好幾年,“現在什麼都有,有人說老闆欠錢跑路了; 有人說這個加油站是私人承包的,現在不允許私人承包。
據《中國新聞周刊》報道,這家社群醫院確實是個人承包的,承包人名叫李鵬輝,他於2020年7月因涉嫌詐騙被捕。 除了這家社群醫院,李鵬輝還承包了北京豐台區的其他七家社群醫院。
2023年12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一審判決:李鵬輝犯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同時犯有貪汙罪、非國家工作人員罪, 虛開發票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李鵬輝利用承包的新華街社群衛生服務站等8家社群醫院,與他人合謀騙取國家醫保經費1億多元。
李鵬輝承包的太平橋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現已關閉。 攝影師:劉湘楠。
騙取醫保經費1億餘元
案前,李鵬輝為北京京民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民康公司”)的法人,於2020年7月2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豐台分局拘留,同年9月4日被逮捕。
與李鵬輝同案的還有範宗堂、范文遠、李培榮。 案前,範宗堂為北京能基中藥湯片的實際控制人,范文元為能基公司監事,李培榮為景民康公司財務總監。
北京市公安局豐台分局對李鵬輝案件的調查工作結束後,移送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豐台區檢察院將案件提交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 2021年10月,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對於李鵬輝等人涉嫌詐騙的部分,檢察機關查明了以下事實:
2015年至2020年期間,李鵬輝、範宗棠等四人串謀非法獲取國民醫保經費,先是指使其員工王模鵬等人(均分別處理)私自採購中藥原料或購買成品中藥湯片供應能吉公司,然後範宗堂、范文源指使員工陳相成等人(均單獨處理)案例)偽造原料檢測報告和生產記錄,印製藥品批號,貼上能基標識等,然後指示**李鵬輝控制的8個社群衛生服務站(中心),包括新華街社群衛生服務站,然後由這8個國家醫保基金社群衛生服務站(中心)通過申報報銷款項的方式騙取1超過2億元。
李鵬輝承辦的8家社群醫院,均為醫療保險定點機構。 攝影師:劉湘楠。
2015年至2020年期間,李鵬輝等四人串謀非法獲取國民醫保經費,在李鵬輝控制的8個社群衛生服務站(中心)從能基公司買賣中藥湯片的過程中,指使各自員工開具兩種銷售單據, 隱瞞、虛增藥品實際購銷情況,申報報銷款項,騙取國民醫療保險基金4300餘元。
李鵬輝承辦的8家社群醫院均位於北京市豐台區,包括新華街、鎮國寺、琉璃橋南里、城南佳園、豐台時代、望源、狄昌新區的7個社群衛生服務站,以及太平橋社群衛生服務中心。
李鵬輝,1973年12月出生,戶籍在河南省信陽市懷賓縣。 李鵬輝的父親李沛裡說,高中畢業後,李鵬輝去了石家莊市學醫,然後去了北京發展自己的一流醫生事業,開了一家診所。 相關法律文書顯示,李鵬輝具有大學學歷。
據李鵬輝供述,為了方便自己承包的8家社群醫院的管理,他於2014年成立了景民康公司。 這8家社群醫院屬於民辦非企業性質單位,不得從事營利性活動,盈餘不得分紅,均為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 他們都與京民康公司簽訂了託管協議,將人力資源和財產的管理委託給京民康公司。
據工商資料顯示,京民康公司註冊資本2000萬元,是一家主要從事商業服務的企業,李鵬輝持股100%。 目前,該公司仍然存在,但已被法院列為限制性高消費企業。
在李鵬輝案中,另一名被告李培榮是李鵬輝的姑姑,出生於1963年。 李沛日說,他一共有9個兄弟姐妹,李沛榮是第九個。 李培蓉上高中,在老家當過女導演,後來來到北京,在侄子的公司負責財務。 李家的親戚中,李鵬輝的姐夫王模鵬因為李鵬輝的案子被捕。 王應鵬在京民康公司擔任採購經理。
能吉公司實際控制人范宗堂是第二被告,1962年出生,戶籍為著名的“醫藥之都”安徽亳州。 另一名被告范文遠是範宗堂之子。 據工商資料顯示,能吉公司成立於2013年,註冊資本2000萬元,是一家主要從事醫藥製造的企業。 該公司現已更名並搬遷至新地點。
資料**)原能基公司位於北京市房山區,現已拆除。
範宗堂的妻子康華英說,他們的家鄉在安徽省亳州市郊區,1985年底,範宗堂來北京做生意,經營一些診所或醫院,把在亳州購買的當地中草藥賣給這些診所或醫院。 2008年,範宗堂在北京市房山區青龍湖鎮小馬村租地,建了一家生產中藥材的工廠,名為北京聖惠堂中藥湯片***2013年,他在小馬村又租了一塊地,建了一座新廠,即能基公司。
所謂中藥湯片,是指按照中藥理論和中藥加工方法加工加工後,可直接用於中藥臨床實踐的中藥。 範宗堂的家人透露,能基的中藥材主要從安徽亳州採購,加工成中藥,然後供應給北京多家醫院。 到範宗堂和兒子被捕時,能吉在北京有70多個“客戶”,其中包括40多家社群醫院。
範宗棠與康華英育有三個兒子,其中范文遠1988年出生,排行老二; 老大叫範景輝,1985年出生,與範宗棠同日被捕,另一案處理。 自2018年至案件發生時,範景輝擔任能吉公司法人。 負責在亳州購買中藥材的康華英,也與範宗堂同日被捕,未被起訴。
製藥廠的“特殊”中草藥
李鵬輝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四天。 根據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書,李鵬輝等人涉嫌詐騙罪的審判涉及40多名證人證言。
李鵬輝的表弟徐紅作證說,2016年7月,李鵬輝請他去京民康幫忙,他在能吉的製藥廠從事配送和運輸貨物的工作。 2020年7月左右,李鵬輝讓他和京民康公司負責採購的王模鵬一起去河北省安國採購中藥材,他們把採購到的藥材送到能基藥廠加工貼標,然後分發到社群衛生服務站。
徐巨集說,他們從安國進口的藥品非常低,出廠價和能吉公司生產的藥品價格一樣,他的公司可以從中賺得更多。 而且,進口的藥品都是醫療保險可以報銷的藥品,自費藥品不進,這些藥品只賣給京民康自己的衛生服務站。
李鵬輝承包的一家社群醫院張貼了關於“中藥湯片”的告示。
能吉公司多名員工作證稱,王模鵬的藥材檢測資料是偽造的。 2014年3月,到能吉公司質量部檢驗組上班的孫亞泉說,王茂鵬存放在能基公司的貨物有原材料和成品,王茂鵬的貨與能基公司的貨不同,是分開存放的。 他還修改了檢驗報告上的原材料原產地和數量,因為有些原材料更好,更知名,價格更高。 一名員工也作證說,在從能基公司買賣貨物的過程中,他發現王茂鵬的貨比較特殊,其他醫院都是從能基公司採購成品的,但王茂鵬自己購買的貨物,在能基公司儲存和加工。
在能基公司擔任法人的範景輝供認,能基公司主要從事中藥材的生產、加工、銷售,其經營範圍不允許採購中藥湯片成品,不能經銷其他品牌的中藥湯片成品。 能濟公司中藥材原料大部分是他的母親康華英公司從安徽亳州藥材市場採收的,有的是從河北省安國金公司採購的,王茂鵬代李鵬輝購進。
景民康管理的八家社群醫院的中藥湯片,大部分都是從能基獲得的。 範景輝說,王茂鵬會給能基乙個採購計畫,能基會按照這個方案的種類開始加工原材料。 王墨鵬從安國採購成品和中藥原料,分別存放在能吉公司,王墨鵬的成品可以直接進入能吉公司的倉庫,因為範宗堂和李鵬輝之前已經約定好了。
王茂鵬的原材料進入能吉藥廠後,質檢部門進行質檢,有時質檢結果會不合格。 在這種情況下,範景輝會要求檢查員重新測試並調整測試方法,直到王夢鵬的藥檢合格為止; 如果實在過不去,範景輝會聯絡第三方檢驗機構。 根據範景輝的弟弟范文遠的供述,基本上是靠第三方來定性。
範景輝坦言,在檢測過程中,他還要求質檢部門人員對檢測資料進行變更。 原料加工完畢後,生產車間的員工將王模鵬的藥品包裝好,貼上公司標籤。 王慕鵬進入能基公司成品部分時,來時沒有中藥原料檢測報告,能基公司幫忙做了質檢報告。 此外,將中藥原料加工成成品需要寫生產記錄,於是他安排生產部的工作人員編制王氏藥補品的生產記錄。
擔任能吉公司供銷部負責人的陳相成坦言,王門鵬的貨質量差,而且大部分都是成品,有能吉公司商標的貨必須有全套生產記錄,能吉公司會安排人做假的生產記錄, 而王墨鵬採購的成品藥材,由生產部門直接包裝,只有少數經過簡單加工後需要包裝,並編制生產批號。
證人稱這是一起“迴圈保險欺詐”。
2024年1月,《中國新聞周刊》走訪了北京市豐台區8家社群醫院,這些醫院由李鵬輝承包,除了琉璃橋南里和豐台時報的兩家社群衛生服務站外,其他社群衛生服務站均已開放。 馬家鋪路上的嘉園社群衛生服務站已不復存在,原址現在經營著一家汽車維修店,已經開了兩年了,店頂上還貼著兩個大紅字。
雖然大部分都是封閉的,但從剩下的陳設中仍然可以看到當時的布局。 走進仍在治療中的琉璃橋南里和豐台時代社群衛生服務站,可以看到這兩家社群醫院專門設定了“中醫館”,推廣刮、打、針、打等中醫專家和中醫特色。 在鎮國寺社群衛生服務站的一側,只有一家粵菜餐廳,社群醫院還專門設立了“鎮國寺中醫科”,與“鎮國寺社群衛生服務站”字樣大小相同。 透過新華街社群衛生服務站的玻璃窗,可以看到宣傳欄上寫著“讓您在家門口享受優質中醫服務”的口號,並張貼了幾位中醫專家的介紹和關於“調整中藥湯片”的通知材料。
李鵬輝承包的社群醫院的內牆。 本期由記者劉湘南拍攝。
根據李鵬輝的供述,他經營的八家社群醫院的中藥材主要是從能基公司進口的,能基公司的範宗堂答應給他回扣,錢先轉到了京民康公司負責財務的李培榮的賬戶上, 然後李培榮把錢給了他。各衛生服務站(中心)獨立核算,分別與能基公司結算,景民康公司財務部主要負責對這些衛生服務站(中心)進行監管。
範宗棠供述自己是被介紹給李鵬輝的,李鵬輝告訴他,他的幾個社群衛生服務站都從能基公司購買了中藥湯片,要價大,價格更低,李鵬輝與他約定,在貨物供應完成後, 他會拿走交易金額的15%到20%作為回扣。另外,李鵬輝自己買了一些中藥材賣給能基公司,李鵬輝又賺了一些錢,能基公司加工後,就賣給了李鵬輝的社群衛生服務站,因為李鵬輝自己買的藥質量低劣,所以這些藥只能賣給李鵬輝自己的社群衛生服務站。
在範宗堂之子范文遠眼裡,他們當初和李鵬輝的合作,就是為了賺錢,他們覺得有點違法和冒險,但沒想到會有這麼嚴重的後果,所以一直乾到案子被發現。
范文遠坦言,從銷售單據上可以區分能吉公司自有藥品和王茂鵬自有藥品:一是品種不同,能吉公司採購的藥品種類繁多,但每個品種數量少,王茂鄂自購加工藥品少,但數量較多; 其次,從扣款率來看,能基公司自有藥品開出兩張票,一張有扣款率的票據實際是用來和王莫鵬結賬的,另一張是沒有扣稅率的,是用來和社群衛生服務站結賬的。 能吉公司的賬目裡肯定有兩類票據,一部分是低價賣給八個社群衛生服務站的,另一部分是李鵬輝自己買藥的票據。
在後來的判決中,法院認定這是李鵬輝與範宗棠合謀騙取醫保的手段。 對此,範景輝在供詞中也提到了這一點。 根據範景輝的供述,王墨鵬從能基公司訂購了出庫的貨物,按照訂貨計畫,優先從王蒙鵬自己存放在能基公司的貨物中進貨,不足或不足的藥品則從能基公司自己的成品中進貨。 能基公司計費室會分別開具隨貨物的配套單,其中王慕鵬自帶貨物的貨物會直接隨貨物一起寄走,能吉公司自有貨物的隨附貨物先由計費室的人開具,然後按照下**與樊宗堂等人定稿的貨物。自2017年底以來,這種單價變化以發行高低票據的情況一直在發生。 **票的總金額減去低價票的總金額,就是李鵬輝的八個健康服務站從能基公司獲得的利潤,他們按照**票結賬。
曾在景民康公司當收銀員的董萌萌作證回憶說,李鵬輝控制的各個社群衛生服務站使用的中藥材有兩種,一種是能基批發,另一種是王墨鵬批發,又稱自用批發。 私人購買中藥材的事情,是李鵬輝和能基公司老闆私下溝通的,通過降低買藥成本,提高買藥成本,實現利潤最大化。 能基批發和自用批發在藥品的質量和註冊方式上是有區別的。 能吉批發屬於正規藥廠的藥材,批發給自用的是王墨鵬從外面買來的藥材,質量不好。 董萌萌說,王模鵬把低價藥品買到能吉公司,然後用能吉公司的商標按照國家標準賣給各個社群衛生服務站,每個社群衛生服務站都用公眾號的醫保**購買。
縱觀李鵬輝的案子,除了董萌萌之外,醫保的證言中直接提到了景民康公司的會計張恒興。 張恒興作證說:“服務站按照會計準則,用服務站公司賬戶中的醫保資金向能基公司付款,能基公司將批發款退還給李鵬輝及其指定的個人賬戶,然後李培榮將錢拿出交給王茂鵬,讓他去安國繼續購買便宜的中藥材。 ”
是這樣的,“張恒興說,”這是一種騙局,是醫保的錢。 ”
一審判決:主犯,判處無期徒刑
社群衛生服務站是社會公共衛生服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衛生服務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但也時有問題爆發。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通報了7起依法懲治醫保詐騙罪典型案件,其中一起是北京市某社群衛生服務站以虛開藥等手段騙取國民醫保基金3000餘元,法人被判處無期徒刑。
關於李鵬輝的案件,《中國新聞周刊》獲悉,接到舉報和投訴的是國家醫保部門,隨後將“8個社群衛生服務站涉嫌串通**商家開具虛假發票、騙取醫保”的線索轉交給北京醫保部門,案件被查破。
根據一審判決書,北京市醫保局出具回函,證明李鵬輝案涉案8家社群醫院(含2019年5月以來望園社群衛生服務站)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實際繳納的中藥醫醫保**金額為24241957012元,佔包括中藥材專案費用在內的所有醫保交易總額的81元28%。司法審計報告及其所依據的基本審計材料證明,2015年1月至2019年10月,涉案8個社群衛生服務站向能吉公司購買的中藥湯片總金額為12495104569元,能基批發總量為90643353元,能基發貨總量為469081333元; 涉案8個社群衛生服務站自行領取中藥材的款項金額5598101384元。
庭審中,李鵬輝不承認被指控的犯罪,對於詐騙罪,他辯稱自己採購的中藥原料低廉,由能基公司加工供應給社群醫院,藥品價格也合理,不存在虛漲; 他從未與範宗堂合謀,利用高低票價騙取醫保**。 其辯護人出具辯護意見書,認為李某自採藥材是一種商業經營行為,低價採購銷售也是一種市場經營行為,上述藥材未發現質量問題,各環節銷售均符合法律和市場; 關於能基公司供應藥品的部分,衛生服務站的採購、銷售、申報等流程都是合法的,高票和低票的差額實際上是回扣;在這兩種模式中,李鵬輝沒有進行捏造事實、隱瞞真相等欺詐行為。 惡意串通、虛張旗鼓藥品,醫保局沒有誤會,李鵬輝不構成詐騙罪。
對於李鵬輝等人的詐騙罪,法院認為:李鵬輝、範宗堂等人客觀上實施了捏造事實、隱瞞真相的行為; 本案證據可以證明被告人合謀捏造中藥湯片實際購買價格,隱瞞申報書真實基本資料,騙取醫保經費; 主觀方面,被告人有詐騙意圖和非法占有的目的; 有關被告人不構成詐騙罪的辯護、辯護意見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採信。
2023年12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李鵬輝犯有詐騙罪、貪汙罪、非國職人員罪、虛開發票罪,決定執行無期徒刑,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範宗堂犯有詐騙罪、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李培榮犯有詐騙罪、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范文遠被判犯有詐騙罪、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偽造武裝部隊印章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中國新聞周刊》獲悉,能基公司多人,包括範景輝、王墨鵬,以及京民康公司,分別被處理,其中範京輝被判處四年半有期徒刑,王墨鵬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能基公司供銷部負責人陳相成, 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範宗堂父子以及李鵬輝對判決不服,提起上訴。
文中為徐巨集、孫亞全、董萌萌、張恒興等化名)。
2024年發行2.5.《中國新聞周刊》第112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