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1日晚,徐婷在廣州某銀行的ATM機前取款,意外發現ATM機異常,於是取款1750,000元。
徐婷的案子一度引起中國法律界的廣泛討論。 徐挺在被**抓捕之前,逃到其他城市躲藏起來,直到一年多後才被**抓獲。
初審中,徐挺被判處無期徒刑,但對判決結果表示強烈不滿,選擇上訴。 那麼,這起備受矚目的徐婷案的細節是什麼,最終結果如何呢?
許霆,乙個曾經被人忽視的普通青年,從小就因為調皮淘氣、愛錢而備受爭議。 高中畢業後,他因為沒有考上大學,過早地走上了社會的道路。
由於學歷低,技能匱乏,他在家鄉找不到穩定的工作,只能給別人打零工。 就在他感到無助和迷茫的時候,一位朋友告訴他,廣州是乙個機會多、充滿**的大城市。
於是,他跟著朋友們踏上了前往廣州的旅程。 然而,當他真正到達廣州時,他才意識到自己的渺小和無力。
徐婷沒有本領,找工作之路曲折,只好在商場、物業打零工。 就在他準備放棄夢想的時候,意外發生了。
2006年4月21日晚上10點,他和朋友去銀行取款,意外發現了一台自動取款機"餡餅"。他本來只想取100元,但因為手抖,多按了乙個零,ATM機吐出了1000元。
當他看到這一幕時,他大吃一驚,知道自己的卡里只有一百多塊錢。 被財富沖昏了頭腦,他毫不猶豫地在銀行ATM機前取錢。
當他的朋友來給他打電話時,他已經帶著不屬於他的5萬多塊錢回去了。 徐霆是個心裡藏不住事的人,一到宿舍,就被朋友注意到了。
他以為這件事情最終會被揭露,所以還不如打電話給朋友,再來銀行。 然而,自動取款機出現故障,他和他的朋友趁機再次提取現金。
直到看到顯示屏上顯示的“今日取款已滿”字樣,他們才不得不停止操作,帶著錢回到宿舍。 兩人一到宿舍,就開始數剛拿出的錢。
郭鞍山見徐婷取的錢比自己多得多,心裡百感交集,於是他走到徐婷面前,提出乙個建議:“既然ATM機有問題,不如我們明天再去一次?
無論如何,銀行在週六和週日關閉。 得到徐婷的同意後,第二天一早,兩人又去了ATM機。
他們精心準備了乙個裝滿現金的塑膠袋。 忙碌了一會兒後,兩人滿心歡喜地回到宿舍,開始數錢。
徐婷一共拿了17個5萬元,而郭鞍山只拿了8萬元,這讓他的心裡有些不平衡。 於是他又去銀行取了1萬元。
儘管如此,他們倆還是滿足於擁有自己的財富。
當他們從自動取款機上獲得超過預期的財富時,興奮很快就會消退,取而代之的是恐懼。 他們知道這筆錢不是他們的,如果被發現,將面臨法律責任。
於是,郭鞍山萌生了潛逃的念頭,認為只要他們跑得夠快,警察就抓不到他們。 很快,兩人達成協議,以不同理由辭去了單位負責人的職務,離開了廣州。
然而,他們從未預料到的是,這種分離會讓他們走上一條截然不同的道路。
4月24日,銀行員工上班後發現ATM交易異常,立即通知接線員一起前往現場。 經檢查,發現ATM有故障,導致漏洞。
原因是運營商在公升級ATM系統時遇到問題。
銀行有自己的錯誤導致資金被盜,他們決定聯絡嫌疑人徐婷,以了解情況。 通過開戶資訊,銀行很快找到了徐婷的工作單位,卻發現徐婷已經辭職回家了。
由於無法聯絡到徐婷,廣州銀行於2006年4月30日向警方報案。 該銀行對資金損失感到焦慮,並意識到其自動取款機的操作存在失誤。
報案後,該銀行積極配合警方。 要知道,事發已經過去了十天,徐婷可以隨意行動。
2006年,監控和肖像比對技術還沒有普及,找人就像大海撈針,這讓銀行工作人員很著急。 當他全力追捕徐婷和郭鞍山時,良心不安的郭鞍山主動來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他坦言,自己第一次取錢的時候,覺得錢不太對勁,所以沒有徐婷那麼多的錢。 現在,他希望因為自首而受到較輕的懲罰。
考慮到郭鞍山確實自首並主動退還贓款,法院最終判處他一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000元。 不過,徐婷卻沒有和郭鞍山一樣的反省,拿到錢後立刻買了一張去山西的火車票。
因為錢不知從何而來,他開始了他最後的瘋狂生活。 2007年5月22日,**在寶雞市火車站追查到他,並成功將其抓獲。
由於徐婷在本案中主觀惡意明顯,多次逃避處罰,法院最終判處他無期徒刑,剝奪其終身政治權利,並沒收其個人財產。
一案引發熱議,徐婷一審判決在網路上引起廣泛討論。 許多專業人士認為,徐婷在本案中的行為充其量只是構成民法上的不當得利,不應受到如此嚴厲的懲罰。
當時,辯方和控方之間的主要分歧在於對案件的定罪。 辯方表示,ATM機故障是銀行的過錯,徐婷一開始就沒有主觀動機故意作案。
因此,他的行為只能被認定為民法下的不當得利,應以貪汙罪定罪,而不是盜竊罪。
在法庭上,公訴人認為,徐婷明知ATM機有問題,但多次取款並攜錢逃走,其行為構成盜竊罪。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徐婷犯有非法侵占盜竊罪,判處無期徒刑。
徐婷對此判決表示不滿,再次上訴。 但法院最終根據犯罪事實、情節和危害程度,改判許廷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罰款2萬元,追回其犯罪所得173826元,並返還受害單位。
儘管徐婷仍堅持自己的觀點,但法院在第二次上訴中駁回了他的請求。 對於徐婷來說,他從ATM機上取走了錢,這不算盜竊。
雖然徐挺沒有故意破壞自動取款機或從他人那裡拿錢,但不清楚他的不法行為構成了什麼樣的罪行。 他在接受採訪時強調,他投訴的目的不是為了個人名譽,而是為了提高公眾對法律的認識,提高對此類事件的認識。
5月13日,許婷第三次向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提交上訴材料,請求當年再審該案。 在本案中,爭論的主要焦點是他的行為是否應被定性為盜竊。
這個案子讓我們深刻認識到法律的全面性。 在獄中,徐婷不停地給家人寫信,請求幫忙回到銀行,但家人的態度依舊不變。
他的母親告訴他,家裡已經賣掉了兩套房子,共計60多萬元,但他們不願意還給銀行,可能是因為父親認為還錢是坦白。 徐婷在獄中表現不錯,自願繳納了2萬元罰款,終於得到了提前出獄的機會。
2010年7月30日,當他走出監獄時,迎接他的是五彩繽紛的外部世界。
徐婷出獄後,毫不猶豫地坐上了回老家的公交車,他渴望補償為他辛苦了多年的父母。 這段經歷對他的人生實在是震撼了,剛回到家時,他捨不得出門,直到幾個月後,他才離開家人,去田間菜園幹活,包括種樹、施藥。
值得慶幸的是,他的心態不再像以前那樣消極,他堅信無論如何,他都能好好度過餘生。
在他人生的轉折點,他遇到了乙個溫柔的女人,然後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兩人一起生了乙個可愛的孩子。 對於生活中的困難,他總是安慰妻子,告訴自己自己已經過去了,以後也不再抱怨了,他現在只想要乙個和睦的家庭,美好的生活。
儘管他很努力,但他對孩子並不吝嗇。 據記者調查,他不僅把孩子送到了最好的學校,還給他們報了游泳課、跆拳道等興趣班。
當被記者問及孩子的情況時,他也坦言,他擔心自己入獄的事實會影響孩子的成長。 不過他目前沒有打算告訴孩子,如果有一天孩子知道了,他也會放下包袱,和孩子好好聊聊。
事實證明,他已經從那個案子中走出來,但對那個案子的討論和警惕不應該停止。 所謂君子愛錢,拿正道,生活中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但面對**,我們必須保持警惕,堅守初心,否則我們可能會像他一樣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