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Justice.com 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全國政協衡陽市委員會原副主席、國民黨革命委員會衡陽市委員會原主席、衡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副局長謝蘇, 涉嫌**,經湖南省監察委員會查處,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以涉嫌**罪依法逮捕謝蘇。 此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長安街知事微信***
曾任城管執法局副局長
據公開資料,謝素1965年8月出生,湖南趴陽人,2005年7月加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
謝蘇早年在衡陽市下轄的雷陽市工作,2010年6月起先後擔任衡陽市城管執法局副局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2017年1月任衡陽市政協副主席。 其中,自2010年12月起,謝蘇擔任國民黨革命委員會衡陽市委員會主席。
2023年7月26日,湖南省紀委委宣布,謝素涉嫌嚴重違法,接受湖南省監察委員會的監督調查。
將外部方視為法律之外
長期“靠規矩吃規矩”。
2023年12月16日,**紀委、國監委**發布通知,湖南省衡陽政協原副主席、國民黨革命委員會衡陽市委原主席、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謝蘇, 被免去公職。
通知稱,謝蘇作為黨外領導幹部,把法外黨當成法外,沒有法律規矩意識,貪婪貪婪,長期“依規吃規矩”,勾結民營企業主,將公權異化為謀私工具。 無視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的; 沒有組織意識,隱瞞或不報告個人事務,利用職權幫助他人公升職,收受金錢; 濫用規劃審批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利用職務之便,在專案規劃審批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劃定土地使用紅線等,非法收受他人財產,數額特別巨大。
謝蘇嚴重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組織要求、廉潔要求、工作要求,構成嚴重失職、涉嫌犯罪,黨的十八大後沒有制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 並應嚴肅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和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監委決定給予謝蘇開除公職處分; 沒收其違法所得; 其涉嫌犯罪的問題將依法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涉案財物一併移送。
*:P檢察院**Justice.com|作者:王蘭芳。
編輯:曾家佳.
流程編輯: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