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特約評論員。
我們的目標雄心勃勃,簡單明瞭,歸根結底就是讓普通人的生活更美好。 “為新就業形式勞動者保障自身權益鋪平道路,幫助勞動者走出維權困境,是服務民生、保障民生的必然要求。 有關部門要著力打造新型就業形式勞動爭議一站式、多方位聯合調解模式,把“常放心”責任落到行動上,把這項有利於民生、暖人心、順民意、民心通心的工作做好, 這樣,在新的就業形式下,大多數工人可以享受到更切實的收穫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鑑於新就業形式勞動者權益保障困難、調查取證處理困難、事實認定困難、法律政策不完善等問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六個部門, 近日印發了《關於加強新型勞動形式勞動爭議一站式調解的通知》。《通知》要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與法院、司法行政部門等單位的合作,充分發揮勞動爭議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的特點和優勢,積極探索和打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引領、部門協調、 和行業參與“,構建新型勞動爭議一站式、多方位的聯合調解工作模式。
近年來,中國數字經濟、網際網絡平台、人工智慧、大資料、雲計算等新技術和應用的快速發展,催生了許多新的經濟模式和就業形式。 根據去年2月公布的第九次全國勞動力狀況調查結果,中國新就業形態中的工人人數已達到8400萬人。 新型就業形式具有就業能力大、出入門檻低、靈活性強等特點,已成為我國保障就業、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的重要途徑,發揮著就業“蓄水庫”的重要作用,蘊含著巨大的發展動力和潛力。
必須看到,新就業業態的蓬勃發展提供了許多就業機會,但也對以傳統勞動就業為調整物件的勞動法律體系提出了新的挑戰。 在現實中,許多新型就業形態的勞動者長期面臨渠道不暢、費時費力、維權不力的困境。 在此背景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紛紛作出部署,探索構建新型勞動爭議一站式、多方位聯合調解模式,可以說是抓住了解決問題的“牛鼻子”。
為勞動者在新的就業形式中維護自身權利鋪平道路,既是民生工程,更是民生工程。 雖然訴訟維權是能夠相當程度上實現糾紛解決的首選模式,但由於訴訟程式的複雜性和提交完整證據的需要,對於許多缺乏法律專業知識的新入職工人來說,訴訟維權並不是最直接、最簡單、最有效的選擇。 因此,在新型就業形式勞動爭議日益增發的背景下,著力構建新型就業形式勞動者一站式調解維權工作模式,確保此類群體的維權不再受阻,無疑更加現實、中肯。
調解是解決衝突和糾紛的有效法寶,可以成為新就業形式工人保護自己權利的有力起點。 與訴訟維權相比,採用調解維權不僅可以消除糾紛雙方同意調解時訴訟維權的繁瑣專業程式,使糾紛當事人尤其是新入職工人,可以節省大量的時間、精力和金錢成本, 同時也使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協議,更有利於勞動爭議的實質性解決,有助於新就業形式勞動者維權,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正是由於這個原因,近年來,有關部門在處理涉及保護新就業形式勞動者權利的勞動爭議中更加重視調解,並取得了良好的實踐效果。
但是,鑑於新就業形式勞動者權利保護涉及職能部門眾多,調解如果不加強合作與配合,就很難充分發揮實質性幫助新就業形式勞動者有效維權的效果。 從一些地方和領域的情況看,相關部門的工作沒有有效銜接,各自在打仗,成為斡旋和及時幫助新就業形式職工維權的主要障礙,亟需用更優化的工作機制加以解決。
此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積極探索打造“人社主導、部門協調、行業參與”的多聯動調解工作格局,旨在整合相關部門的職能特點和專業優勢,通過無縫協作聯動工作模式, 使勞動爭議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能夠幫助新就業形態的勞動者高效便捷地維權,效果值得期待。
我們的目標雄心勃勃,簡單明瞭,歸根結底就是讓普通人的生活更美好。 “為新就業形式勞動者保障自身權益鋪平道路,幫助勞動者走出維權困境,是服務民生、保障民生的必然要求。 有關部門要著力打造新型就業形式勞動爭議一站式、多方位聯合調解模式,把“常放心”責任落實到行動上,把這項有利於民生、暖人心、順應民意的工作做好,讓廣大勞動者在新型就業形式下享受到更實實在在的獲益感, 幸福和安全。
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