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強姦案”即將二審,“無實質性性關係”成為焦點

Mondo 社會 更新 2024-02-01

優質作者名單

去年,有一則熱點新聞,“訂婚案”,被認定為疑難案件。

歷經八個月,最終於12月25日宣判。

審判結果是:構成**罪,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然而,事情遠未結束,男子習某某提起上訴,2月26日,他將進行第二次審判。

同時,丈夫也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要訴求是:返還彩禮。

而且,該男子的律師還向**透露了新的證據,引起了軒然和令人震驚的反轉。

它簡單明瞭,也複雜了。

習某某去年1月通過媒人認識了這名女子,相處融洽,關係迅速公升溫。

5月1日,雙方父母為兩人舉行了訂婚儀式,並簽訂了訂婚協議。

協議規定,訂婚當天,男方應向女方支付10萬元彩禮的一半,剩餘部分在結婚登記前支付;

結婚登記一年後,女方的名字被新增到婚後兩人結婚的婚姻房屋中,作為共同財產。

兩人愉快地訂婚了,第二天,按照當地的習俗,他們回到門口,在女人家吃了晚飯。

吃完飯後,兩人一起去了未來的婚房,然後,發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

沒過多久,女方就給媽媽打了電話,說是被男方**了。

女人的母親到了,他們三個人在車裡商量了一下。

女方的母親要求男方給女方乙個頭銜,立即支付剩餘的彩禮,並將女方的名字加到房子裡。

之後,雙方家長都參與了諮詢,過程不同,結果是:

丈夫沒有支付剩餘的彩禮,房子的主人也沒有改變。

5月5日,習某某被拘留,因為該女子涉嫌**報警。

6月,因談判無果,被起訴至楊高縣法院,8、12月一審宣判。

在此期間,此案引發社會熱議,一度位居熱榜第一,網友們意見不一。

從**到審判,歷時近4個月。

這也說明法院也非常重視此事。

宣判後,主審法官還就此案“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然而,社會上仍有兩種不同的看法,尤其是男方,對判決不滿意,向法院提出上訴,這讓案件更加撲朔迷離。

有網友站在女性的角度,表示女性要敢於保護自己的權益。

他們爭辯說:首先,該女子明確表示她拒絕婚前性行為。

當天,他一再拒絕,男子不顧女方的意願強行發生性關係。

其次,事發後,該女子精神崩潰,點燃窗簾試圖逃跑。

然而,在從14樓逃到13樓後,他再次被捕。

最後一點也很關鍵,網上有傳言說,事發4天後才報警。

而事實是,當晚這名女子已經報警了。

她之所以沒有立即被捕,是因為該女子的母親有“勸說和不勸她離開的想法”。

根據庭審資料,事發後,女方母親積極與男方父母溝通,以方便兩人結婚,希望兩人盡快到民政局登記結婚。

他還聲稱,所欠的彩禮可以稍後補足,雙方在進入司法程式之前未能進行談判。

而進入司法程式後,他也進行了調解,但該男子的態度是“願意承擔責任,沒有犯罪”。

這導致了最終判決。

根據這種觀點,婦女是“勸和平,不勸人離開”和“平息事態”傳統觀念的受害者。

在當今社會,有多少女性因為“寧拆廟也不願拆婚姻”的舊觀念而陷入痛苦的婚姻中。

結婚前,剛訂婚,男方已經開始無視女方的感受了。

在那之後他過得怎麼樣,他的親戚甚至考慮過繼續他們的婚姻。

這和過去為了乙個女人的清白而強迫她嫁給乙個**罪犯有什麼區別。

乙個女人敢報警,敢於捍衛自己的權益,這是可貴的,乙個**罪犯永遠不值得同情。

當然,有利有弊,還是有很多網友在為這個男人吶喊。

他們認為這種事情發生在他們訂婚之後,他們還要求彩禮和名字,這顯然是婚姻欺詐和敲詐勒索。

當然,正如主審法官所說,這種觀點顯然不被法院接受。

雖然雙方當事人訂婚,事後有協商的情形,但不影響對犯罪事實的認定。 ”

習某某違背被害人意願強行與被害人發生關係,構成犯罪。

然而,習某某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同時於1月25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說真的,以兩人現在的處境,還能結婚嗎? 結婚時也是一對夫妻。

但是,還有彩禮的問題。

男方送給女方10萬元的彩禮和價值近3000元的金戒指。

一開始,大家都約定,如果婚姻不成功,那就是誰的錯,誰不會拿錢。

因此,在目前的情況下,男方主張女方嫁給他,如果他不能履行,那麼彩禮就會退還。

這件事很奇怪,雙方都不想說,不能結婚是自己的原因。

雙方目前涉及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兩起案件。

與此同時,該男子的律師提出了新的證據,這也引起了網路的熱議。

首先,法醫檢查結果顯示,沒有明確的證據證明雙方有性關係。

其次,事發後,該女子的體檢報告顯示,該女子的**膜完好無損。

據說這兩份證據在一審時應該已經存在,法院不可能沒有,所以這是值得懷疑的。

因為,如果證據屬實,那麼,性關係就不存在,行為也不存在,就不可能對“**犯罪”作出判決。

如果這個證據是經驗性的,那麼就有一些值得期待的東西,這是乙個令人震驚的逆轉。

2月26日,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將進行二審,案件再次成為案件焦點。

近年來,彩禮糾紛頻發。

這個案子看似是**案,但也與彩禮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

在一審調解中,丈夫拒絕支付剩餘的彩禮,聲稱他“對自己負責”。

判決下達後,提起訴訟,要求歸還已支付的彩禮。

感覺是:“拿我的錢,你就是我的人,告我**,你就把錢還給”,也是很扭曲的。

按照傳統習俗,男方給嫁妝,女方在嫁妝上補妝,作為女方的嫁妝。

這部分嫁妝既不給男方家,也不給女方家,是女方的私有財產,是女方生命的保障。

在熱播劇《你知道嗎》中,可以看出:

乙個女人的嫁妝是否豐厚,是她有信心生活在婆家的基礎。

而且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彩禮就成了一手付錢,一手收媳婦的典範。

這本身就是對婦女權利的蔑視和壞習慣。

-end-

作者:孫尼爾。

編輯:Ichiyigi。

相關問題答案

    訂婚強姦案二審! 女方母親回應彩禮問題,指責男方承擔責任!

    近日,訂婚案 即將迎來二審,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女方的母親回應了此案,表達了對彩禮的不屑,並指責男方承擔了責任。山西省大同市備受矚目的 訂婚案 即將迎來二審。案件發生後,由於涉及道德 法律 倫理 傳統等諸多因素,迅速引起人們的關注和討論。在一審判決中,該男子因 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年。然而,案件各方對此不...

    “訂婚強姦案”二審將於下月開庭! 為什麼乙個女人會和乙個她不喜歡的男人訂婚?

    大家好,山西大同楊高縣 訂婚 案 有最新訊息,本案二審將於月日在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男方母親甄女士將作為公民保護人親自出庭保護兒子。在此前的一審中,該男子因 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年,這讓很多男性朋友感到不安,甚至一些女性朋友都感到不可思議。可以說,這起案件的訊息觸動了人們的心。因為這個案子,離奇...

    這是乙個很大的逆轉!訂婚強姦案被判後續,主審法官發言,更多細節曝光

    月日,訂婚 案一審判決認定該男子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訊息一出,立即在網路上發酵,引起極大爭議。有表示,以後不敢結婚了。有調侃說,以後要提前錄視訊證明自己同意,以防事後後悔。看到這句話,真是無語了,為什麼大家寧願相信男方母親的話,也不願相信法院的判決呢?隨著事態越來越大,案件主審法官回答了這個...

    關於訂婚強姦案的思考

    訂婚案例 從法律角度看道德與情感的交織。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對婚戀觀念的不斷變化,訂婚案例逐漸成為大眾關注的焦點。此類案件通常涉及複雜的道德和情感問題,並引發廣泛的社會討論。本文將從法律角度入手,從訂婚案背後的道德和情感入手,思考如何更好地保障雙方的權益。.訂婚案例概述。訂婚 案件是指在雙方已經訂婚...

    如何避免訂婚強姦?

    近日,訂婚 案鬧得沸沸揚揚,讓一些人感到恐慌。對愛情或婚姻失去信心,畢竟這樣的事情對人的影響還是很大的。尤其是在一些人眼裡,如果訂婚了,給彩禮,對方就是他們的妻子,發生關係是很自然的。沒有絕對正確或錯誤的思維方式。但必須有乙個先決條件。也就是說,你和對方相處得很好,戀愛了,願意和你有關係。我怕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