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時期在北京的南韓商人。
從15世紀末到16世紀初,隨著世界歷史程序進入地理發現時代或大航海時代,“全球化”開始出現,這一變化深刻地改變了世界歷史的整體格局。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國自然不能置身於世界之外。 明朝時期,以澳門為中介的國際航線開通,迅速將中國商品推向國際市場,中國與世界各國的聯絡不斷拉近。 北京作為明清時期的首都,不僅是國家重大外交活動的場所,也是國內外重要的消費中心城市,包括朝貢、朝聖系統相關的使團**,以及海洋**,不僅成為該地區商業發展中典型的“國際”構成, 同時也成為中國全球化的另一種敘事。
除了貢品:徽通閣中的中國和朝鮮王朝**。
在清朝的對外關係中,它與朝鮮的聯絡最為密切。 在清朝入關之前,經過兩次遠征,李氏家族的朝鮮王國成為清朝的附庸國。 此後,每逢重大節日,朝鮮就要派使節到北京參拜。 據統計,從雍正元年(1723年)到乾隆年(1795年),朝鮮共派出205人次赴華,清朝向朝鮮派出53人次,大大加深了兩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交流。 清朝規定,外國朝貢者來京賞後,凡有剩餘貨物,都可以在行會內與中國商人交易,開門日期一般為三五天。
中朝使團的頻繁往來,促進了朝貢北京的繁榮。 康熙十六年(1677年),政務司李元禎報告說:“當年去燕商家的車輛比前幾輛多,走了幾十里。 每次匯通閣張貼開市,都有胡人帶著各種商品前來交易,交易的繁榮甚至讓負責朝鮮使團的翻譯**“天天不吃,只吃酒冷的東西”。 據同時代人記載,當時每天大廳開門的時候,大廳裡都擠滿了人,吵吵嚷嚷,熱鬧極了。 乾隆時期二月的某一天,當朝鮮使團即將返回中國時,一些商人趁著黑夜趕來貿易。 ”
參加清朝的商人來自全國各地,數量“數不勝數”,他們都有自己的招數來推廣**。 例如,邦慶店(今河北三河市)一位姓項的商人帶著朝鮮朝貢使來到山海關時,會“領著兒子迎譯,笑著賺錢”。 另一位俞姓商人與使館關係密切,“買賣多於交”。當時,最接近朝鮮使團**,財力最強的人,“只有鄭姓和黃姓當之無愧,而且都造成了鉅額的幾百萬。 其中,商人鄭世泰就是鄭世泰,他的父親是從事絲綢**的南韓商人起家,鄭世泰到來時,“在家族企業中積攢了十萬金幣,在京城”,被譽為“北京大家”。 當時鄭國在中朝基本上處於壟斷地位,市場上所有難以買到的商品,“要此家,沒人,小到花果、竹石、名香、寶物,還有各種東西。 因此,當時的朝鮮買家會“日夜跑到家裡,大大小小的買賣”。 “外館:從北京到庫倫的蒙古貨**。
早在明朝,蒙古商人就充當了中俄之間的中間人,他們負責從中國販運貨物並轉售給俄羅斯商人。 清朝入關後,清朝設立了李凡院,負責管理蒙古族、回族、新疆族等少數民族的事務,其中內館和外廳都是李凡院的下屬機構,作為每年來京朝覲的內外蒙古使節的接待廳。 在朝覲期間,蒙古國在北京朝覲期間,每天的餃子和蒙古牲畜應該在官方馬廄中餵養,所有這些都由內外閣檢查並報告給朝廷。
與蒙古的年度等級制度一樣,清朝制度規定,在蒙古王子的年度等級中,可以允許蒙古諸侯將一定數量的貨物帶到北京**,並規定按照與附庸的朝貢**相同的方式進行管理,並且“貨物不應納稅”。 當時,蒙古諸侯將土宜蘑菇、酥油、獸皮等東西運到北京,全部存放在外殿附近的堆垛室裡,其四到四大,東到安定門大道,西到黃四西村,北到土城,南到關鄉。 此後,隨著蒙古年度班制的廢除,外使館逐漸演變為北京的蒙古特產**中心。 據《天家偶報》記載,安定門外,“涼皇寺東邊,是蒙古外博物院”。 市場排成一排,屋頂瓦片排成一排。 擠滿了大街小巷,只見駱駝亮,柱子連箱子都拎了,但陳卻藏了起來。 除了蒙古,百姓也是賈族人。 陰陰于闐,像一枚普通的印章”。 此外,玉河橋一側的內殿,**也十分繁華,當時的人們記載,這裡“賈人滿為患,凡是皮革之物、貝殼之物、野之物、山之物、胖之物、乳酪之物,都列在廣場和博一言之地”。
* 年內,一大批國外展團作為其總部,在外蒙古庫倫、烏里雅蘇泰、科布多等地設立了多個分村,開展了中蒙中首次交流。 庫倫,即現在的外蒙古烏蘭巴托,因為清朝在康熙、乾隆年間與**簽訂了劃界和**條約,尼布楚、恰克圖、庫倫等地獲得了合法地位,庫倫也成為外展團商行最多的地區之一。 據記載,“庫倫最佔優勢的華人店是北京人的店”和“比較乾淨”,所以“幸運的人很容易因利潤而致富”。 其中,有通河豪、富萊豪、協河、龍河宇、仁和後、龍星河、龍聚河等10家大型企業,資本金5萬元以上。 這些業務從北京外館出發,途經張家口,最後到達外蒙古庫倫、烏里雅蘇台、恰克圖等官方**地,成為草原絲綢之路上商旅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
俄羅斯館與中國和俄羅斯直接相連**。
雖然中俄兩國沒有朝貢關係,但兩國之間的間接起源卻很早。 據《**人》記載:“中國的絲綢、錦緞等商品早在公元10世紀就被引進了。 在 13 世紀和 14 世紀,這些商品首先通過中亞商人在各個城市轉售。 中亞商人是今烏茲別克的布哈拉商人,他們廣泛分布在各種貿易路線上,是亞洲心臟地帶的重要中間商,“他們在與遠東國家**中發揮了重要的中介作用。 從15世紀開始,人們探索了與中國的直接聯絡。 在正式建立官方聯絡之前,活躍在蒙古北部邊境地區的俄羅斯哥薩克人已經與明朝和蒙古各部進行了頻繁的活動。 到1656年,**派出的第乙個使團是貝科夫使團,他們把50,000盧布的貨物帶到了北京**,商隊總共有100人,在北京成功銷售毛皮,鑽石,皮革和其他貨物後,他們購買了30,000盧布的中國貨物並返回了家園。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中俄簽訂了《尼布楚條約》,三十一年(1692年),清朝允許俄國直接來京,規定人數不得超過200人,每三年來京一次,並承諾“貨物不納稅”。 同時,清朝為了“永遠安息,永遠和解”,對來京的外國使團和商隊給予禮節,並設立專門的住所來容納。 清代北京帝江畔建造的俄羅斯館前身為明代建造的匯通館,分為南北兩座亭子,主要用於接待外國留學生和商隊。
俄羅斯商隊主要將**、銀塊、瓷器、寶石、茶葉、絲綢等商品運往北京**,從北京採購的中國商品主要包括茶葉、絲綢、棉織物、大黃、菸草、各種寶石、瓷器、銀器和漆(木)器。 皮具是中俄最重要的商品,據說俄商在莫斯科帶出1000盧布或等值的皮具,從北京換來的商品可以值6000盧布,利潤極高。 第一批赴京商人205人,馬匹1650匹,牛562頭,卡車475輛,貨物價值28.54萬盧布,其中松鼠皮、貂皮、狐狸皮、猞猁皮等150萬張。 中俄皮具的繁榮對北京的消費結構產生了重要影響。 比如當時,用毛皮和羊毛製成的服裝引領了北京服裝消費的潮流,從宮廷要人到商人和普通百姓都爭先恐後地穿上。
明清以來,來自朝鮮、俄羅斯、蒙古、越南、琉球等地的大量使節和商人聚集在北京,他們不僅帶來了琳琅滿目的稀有珍寶,還為北京這座大都市增添了濃郁的異域色彩。 明清時期北京繁華的商業市場,不僅有藍眼睛的胡商人和漂流的顧客,還有來自異國他鄉的珊瑚樹、祖母綠、貓眼等商品。 清朝的朝鮮使者洪大榮在觀摩龍福寺廟會時,看到不少來自西域的商品,感嘆“西方好工的利器”在北京市場上隨處可見。 在明清時期,北京作為首都具有消費中心和國際交流中心的功能,這不僅是城市核心特徵和內在驅動力,而且對北京與相關地區的經濟文化交流產生了重要影響。 如今,北京正在全力建設消費中心和國際交流中心,從城市發展程序來看,無疑有著深厚的歷史淵源和文化底蘊。 (作者為北京社科院歷史研究所副所長)(原名:《清代北京商貿》中的“國際**”)。
作者:高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