訃告
他是中國傑出的資深法學家之一,也是新中國法學的奠基人。
1、著名法學教育家、吉林大學法學學科終身成就獎獲得者、法學院教授李芳先生,於2024年2月17日因醫治無效去世,享年95歲。
李芳先生,滿族人,1929年11月14日出生於吉林省永濟縣。 1948年考入哈爾濱東北科學院教育系,同年11月調入東北行政學院(吉林大學法學院前身)司法系,1951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攻讀研究生, 並於1953年回到大學,擔任“國家與法律權力理論”課程的主要教師。在教學生涯中,根據學科建設需要,參與民法、國際法、經濟法等課程或學科的教學和建立,歷任法學系教研處處長、系副主任、法學研究所所長。 曾任吉林省法學會常務理事、法學基礎理論研究會秘書長、比較法學研究會理事長、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中國行為法學會副理事長、理事; 中國法理學研究會秘書長,中國比較法學會副理事長,大連海事大學兼職教授,南開大學第一法學院兼職研究員。曾獲吉林大學優秀教師稱號、吉林大學法律終身教育獎等獎項和榮譽稱號,並於2012年9月被中國法學會授予“全國優秀資深法學家”稱號。
1981年,在多年教學講授的基礎上,編纂增補了學術專著《法學原理》出版,這是我國第一部關於“法理學”的著作。 1987年,他撰寫了《法學基本理論大綱》,從構建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出發,進行了開創性的探索,為中國法學理論的理論轉型和制度改革提供了新鮮的脈絡和創新思路,得到了法學界的廣泛認可。 正是因為李芳先生等老一輩法學家的學術研究和對真理的堅持,為中國法學理論學術正規化的轉型提供了理論準備,為吉林大學法學專業的蓬勃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發表《論進一步加強馬克思法學研究》、《努力進一步開創我國法學研究新局面》、《國際法的出現與特徵簡述》、《日本法》等學術論文30餘篇,發表《法學原理》、《法學基本理論大綱》等著作20餘部。 《經濟法基礎知識》《法學基礎理論》《法學概論》《法學知識講義》,累計100多萬字,主持國家重點科研課題《當代日本法研究》寫作。2009年,八十多歲的李芳律師撰寫了《論中國法律制度的重溫》,為中國法律文化的發展和弘揚貢獻了力量。
先生一生愛黨愛國,獻身於教壇,獻身於教育人,品德高尚,學識淵博,為人正直,為人善,是後人學習的榜樣!
歷代李芳先生!
按照李芳先生的遺願,葬禮很簡單,沒有舉行告別儀式,沒有舉行追悼會,家裡也沒有設定殯儀館。
李芳教授的殯儀團隊。
2月 17, 2024.
**: 吉林大學法學院微信***
程序編輯:u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