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打擊電信網路詐騙力度的加大,反詐騙宣傳逐漸滲透到學校和社群的各個角落。 然而,面對電信網路詐騙手段頻頻出現的“伎倆”,反詐宣傳能否跟上新形勢、新變化? 處理電信網路欺詐有哪些有效方法? 近日,中國青年報社社調查中心聯合回應問卷網(文娟com)對 1,500 名受訪者的調查顯示,針對電信網路欺詐帶來的財務風險,578%的受訪者會考慮使用數字人民幣來提高公眾對電信網路欺詐和相關違法犯罪的認識和預防意識,709%的受訪者認為“應加強技術防範”。
應對網路欺詐風險 578%的受訪者會考慮使用數字人民幣。
如今,數字人民幣的發展也為反欺詐工作提供了一些新的思路。 廣東度匯律師事務所律師馬凌生表示,數字人民幣將在限制網路詐騙方面發揮一定作用。 首先,數字人民幣在交易和流通過程中始終以匿名形式存在,商戶平台無法直接獲取使用者的個人資訊(使用者的實名資訊、最終交易金額、交易流向和資金鏈只能向央行開放),有利於個人資訊保安和私隱保護, 降低因使用者個人資訊洩露而導致的欺詐風險。其次,數字人民幣是電子的和追溯性的。 當詐騙分子使用數字人民幣進行交易時,當發現某個環節出現異常時,相關部門可以迅速凍結被盜資金,防止進一步流轉,然後根據數字人民幣的交易資訊定位詐騙者。
從事企業財務資訊化相關工作的羅佳也關注過數字人民幣,他了解到數字人民幣是基於區塊鏈技術,具有一些可追溯性和去中心化的特點,但並不是特別受歡迎,“很多人可能連這個概念都不知道,似乎和電子支付沒什麼區別。 此外,他還覺得目前對數字人民幣的接入非常有限,“我需要乙個線上通用軟體,由權威的分發平台搭建,如果成熟了,我以後會考慮使用。
在調查中,為應對電信網路詐騙帶來的金融風險,578%的受訪者會考慮使用數字人民幣,271%的受訪者表示“很難說”。
在電信網路欺詐中,犯罪分子經常使用租用或出借的帳戶進行欺詐。 為了從根本上解決賬戶租借問題,亞太網路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劉德良認為,我們應該從轉賬環節入手,進一步完善驗證機制,比如使用動態人臉識別等技術來保證轉賬過程的安全性。 但另一方面,他也表示,在人工智慧時代,任何身份資訊都存在被詐騙使用的風險,這也給技術防範帶來了困難。
反詐騙要加大“騙後洗錢”的宣傳力度。
從根本上說,要提高大家的安全防範意識。 劉德良認為,在現實生活中,電信網路詐騙手段不斷更新,針對這種情況,相關部門應加大宣傳力度,堅持不懈地向群眾宣傳各種新型詐騙手段,及時進行教育,讓大家樹立強烈的安全防範意識。 “這需要有關部門、國家、社會和學校的共同努力。
駱佳覺得,現在的反詐宣傳“口號式喊話”過於生硬、絕對,沒有說服力,他希望以後能改變反詐宣傳工作的方式,通過真實場景、真實案例讓群眾感受到電信詐騙的危害,“這樣如果再遇到類似的事情, 我可以及時止損。
資料顯示,為提高公眾對電信網路詐騙及相關違法犯罪的認識和預防意識,709%的受訪者認為應“加強”技術預防措施,679%的人表示應該“啟動”預警機制,617%的受訪者建議“建立舉報機制”,部分受訪者表示將“通過多種渠道進行宣傳教育”(612%),加強執法“(477%)等。
王力覺得,反詐宣傳的重點還是“不要轉賬”,對“受騙洗錢”問題的宣傳還不夠。 “有很多人在不知不覺中被騙參與洗錢,如何判斷他們是在幫助犯罪分子犯罪,還是應該加大宣傳力度。 她認為,幫助犯罪分子洗錢的行為一旦消除,將對後續案件的偵破和受害者權益的保護有很大幫助。
仍需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形式,廣泛宣傳“借買卡”的危害。 馬凌生表示,在銀行、營業廳等來源單位,要加強開卡審核,對新卡使用者進行“破卡”宣傳,讓他們簽訂保證書。 對於以大學生為主的年輕群體,也要加強法制教育,防止以打工、遊戲充值、跑分等為由,向他們提供銀行卡和**卡,以換取所謂的報酬。
未來,馬凌生還希望重點在法律層面完善對爭議資金的處理,對於被害人被騙資金流入外人賬戶,可以允許外人向法院申請確認涉案資金的權利,然後再將相關案件移送法院審理。 法院認定外人依法善意取得案件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解除對涉案賬戶的凍結,否則,應盡快將涉案資金返還被害人,打破司法實踐中爭議資金不能直接返還被害人賬戶的僵局。不能解凍局外人,以平衡被害人和局外人的合法權益。
應受訪者要求,羅佳、王莉為文中筆名)。
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實習記者 吳欣宇 記者 孫珊 **中國青年報.
*: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