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蒂亞克GTO的出現是肌肉車的乙個里程碑。 雖然它不是歷史上第一輛肌肉車,但它對肌肉車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外觀肌肉發達,力量強大。 中型車的尺寸減輕了整體重量,進一步提高了速度,使其在市場上很受歡迎,並推動了肌肉車的發展。
龐蒂亞克GTO誕生於1964年,但早在20世紀50年代,龐蒂亞克就萌生了打造高效能中型車的想法。 這源於美國製造商協會(AMA)的禁令。 分別在 1955 年和 1957 年,震驚賽車界的勒芒**和 NASCAR 事故導致汽車撞向人群並造成數百名觀眾**。 結果,在1957年,AMA的成員舉行了投票,並達成了一項君子協議,不再支援賽車運動作為製造商。
通用汽車作為AMA的忠實成員之一,自然不會反對,但通用汽車的子品牌龐蒂亞克卻有自己的想法。 龐蒂亞克以其高效能的標誌而聞名,放棄效能就是放棄其最大的功能。 由於不可能強調賽道效能,高層管理人員打算從街道效能開始,設想一款配備強大發動機的中型汽車,後來成為龐蒂亞克暴風雨萊芒 GTO。
龐蒂亞克GTO最初並不是作為獨立車型開始的,而是1964年發布的第二代Tempest的效能版套件。 動力強勁,配備6臺8公升V8發動機,功率為255馬力。 它的最大發動機選項為 360 馬力,效能與大型汽車一樣好,但重量輕,因此速度非常快。 其他部件也進行了公升級,例如三速手動變速箱。 輪胎更寬,防傾桿更厚,懸架更硬。
推出後,大馬力Tempest Lemans GTO得到認可,市場供不應求,當年銷量超過30,000臺,次年翻了一番。 兩年後,龐蒂亞克看到GTO的強勁表現,決定將GTO從Tempest系列中分離出來,成為一款獨立的車型。
GTO的商業成功導致了肌肉車和小馬車的發展。 競爭對手受到GTO的影響,不久後推出了經典的福特野馬,雪佛蘭科邁羅,道奇挑戰者等。
1968年,第二代GTO問世。 採用溜背風格,整體更加優雅。 保險槓、引擎蓋、格柵、尾燈等部件都得到了改進,同時還提供隱藏式大燈。 整體更美。 標配 265 馬力的 V8 發動機,可選最大功率為 360 馬力。
1969 年,GTO 進行了一次小更新,推出了 The Judge 套件。 車身顏色只能選擇鮮紅色。 發動機進一步加強,配備了Ram Air IV系統,馬力增加到370 hp。
在 60 年代末和 70 年代初,競爭對手正試圖趕上 GTO。 但龐蒂亞克自己對GTO本身的改進並不那麼明顯,因為通用汽車認為它違反了AMA禁令,並決定限制GTO的發展。 隨著時間的流逝,GTO不再領先第一梯隊,競爭力逐漸下降。
1973年,第三代GTO問世。 不幸的是,世界籠罩在第一次石油危機的陰影中,耗油量大的肌肉車陷入了低谷。 與此同時,美國**發現了四乙基鉛的危害,並下令全面禁止含鉛汽油。 允許的無鉛汽油具有較低的辛烷值,因此必須降低大馬力發動機的壓縮比,從而導致較低的輸出。 從那時起,GTO就賣得不好,1974年,高層決定停產,這種情況持續了幾十年。
此時,為了挽救肌肉車的“生命”,大多數廠商都放棄了V8發動機,進一步降低了效能。 他們中的一些人經受住了三次石油衝擊的衝擊,並在 90 年代和千禧年之交後重獲新生。 而不打算放棄V8發動機的GTO則暫時選擇了沉默。
直到第三次石油危機結束十年後,新一代GTO才終於捲土重來。 令GTO粉絲失望的是,**GTO與通用汽車子公司Holden Australia生產的Holden Monaro高度相似,外觀不再是肌肉發達,而是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這一代的外觀頗具爭議,儘管它搭載了大馬力 57L V8發動機,但願意買單的粉絲寥寥無幾,上市三年只售出了4萬台。 面對失敗的結果,GTO系列不得不在2006年再次塵埃落定,並隨著龐蒂亞克的消亡而消失在歷史中。
雖然已經過去了,但不可否認的是,龐蒂亞克GTO在美國汽車史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在推出之初,它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隨後見證了肌肉車文化的興衰,成為汽車史上的重要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