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5日,山西大同“訂婚**案”男主不服此前判決,向該女子申訴,引發網友廣泛關注和憤慨。 事情是這樣的,2023年,一名男子不顧女方的反抗,在訂婚後被法院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並強行與她發生性關係。 然而,該男子對判決不滿意,於1月25日起訴該女子,要求登記結婚,或退還彩禮和戒指,金額最高為1180,000元。 這種行為簡直令人髮指,嚴重侵犯了婦女的人身權利和尊嚴,是對法律和道德的公然挑釁。 讓我們來看看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
監控畫面,**Phoenix.com
據了解,男方習某某與女方通過婚介相識,兩人於2023年1月30日開始戀愛。 在戀愛期間,雙方口頭商定了訂婚彩禮1880,000元。 2023年5月1日,男方家人為兩人舉行訂婚儀式,彩禮10萬元72克戒指,並簽署《訂婚彩禮協議》。 2023年5月2日,女方家屬按照當地習俗為男方舉辦了宴會。 晚飯後,兩人回到男方的婚房休息。
訂婚彩禮協議,**Phoenix.com
本來,這是一對幸福的準新人,但接下來發生的事情令人震驚和憤怒。 男方習某某向女方求婚,女方拒絕,女方說要等到婚後再說。 然而,該男子不聽女方的意見,不顧女方的反抗,強行與女方發生性關係。 事後,該女子情緒激動,實施了點燃臥室櫃子、客廳窗簾等行為,逃出房間,通過樓梯下到13樓大喊“救命”,被男子強行拖回房間。 在此期間,男方還拿走了女方的手機,直到女方的母親在回家的路上打來電話**,男方才將手機還給了女方。 當晚,該女子向公安機關報案。
經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女子身上多處瘀傷,房間內有燒傷痕跡,小區的監控視訊也顯示女子逃跑,男子拖拽的畫面。 雖然該女子的體檢和DNA鑑定中沒有殘留物,但多名目擊者和監控錄影也證實了她是**的事實。 該女子表示,在與該男子交往期間,她曾向該男子明確表示她反對婚前性行為。 該女子的母親也證實,該女子事後哭著說她被該男子**。
基於這些確鑿證據,楊高縣人民法院於2023年12月25日公開宣判一審,認定男子習某某對**婦女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構成**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法院認為,雙方雖然有戀愛關係,雖然是按照民間習俗訂婚,但婚姻未登記,男方違背女方意願強行與女方發生性關係,其行為構成**罪。 法院還查明,事發後雙方親屬曾協商過婚事,但未達成協議,不影響對丈夫犯罪事實的認定。
然而,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習某某男子對判決不服,向法院提出上訴。 不僅如此,2024年1月25日,他作為原告向楊高縣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被告女子按照《訂婚彩禮協議》辦理結婚登記,如果被告拒不辦理,請求法院責令被告立即退還收到的彩禮及相關財物, 總計 11869402元。 男方的母親甄女士也在網上發表了一篇長文,聲稱兒子和女方有著深厚而甜蜜的關係,彼此都認可對方是她正在尋找的理想伴侶。 她還說,她和兒子都幻想著能和女方喜結連理,永遠喜結連理,一起變老共度餘生,既然無法與她取得聯絡,又確認我家有結婚意向,兒子無意進行**, 我們決定有必要提起民事訴訟。
起訴書**微博:山西與父親訂婚。
這樣的言行簡直是荒謬無恥。 男方不僅對女方承諾**,還要求女方結婚或返還彩禮,這是對女方的二次傷害,是對法律和道德的公然挑釁。男方母親也不顧事實和證據為兒子辯護,試圖說**是愛情,訂婚是婚姻,彩禮是補償,簡直無恥至極!